在2024“大選”期間,擔任侯友宜競辦執行長的臺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因不滿被說成“藍白破局戰犯”,先前告蔡正元、陳文茜求償共600萬元一審敗訴,金另告前“立委”邱毅等4人言辭詆毀,各求償100萬元并須刊登判決全文各3個月,臺北地院1月5日開庭,雙方聲請傳喚朱立倫、侯友宜共6人作證,法官諭知先確認請證人出庭必要性與待證內容,給雙方6周時間具狀補陳,擇期再開庭。
金溥聰本案控告邱毅、前藍委蔡正元、馬英九基金會前執行長蕭旭岑與媒體人王尚智,列舉4人發表共7段言論傷害他名譽,包括說他利用侯競辦名義告YouTuber比特王、任國民黨秘書長時把基層年輕幼苗砍光光、選前之夜“忘恩負義”拒馬上臺助講等等。
金溥聰要求4人各賠償100萬元精神慰撫,并須在各自的臉書粉專,刊登他本件勝訴判決全文各3個月。
金先前告蔡正元、陳文茜說他是“藍白破局戰犯”等,向蔡、陳求償共600萬元,北院一審去年12月19日判金敗訴,可上訴。
此外,針對“大選”期間,國民黨推派的參選人侯友宜民調低迷,黨內掀起一股“換侯”聲浪,而侯辦執行長金溥聰被“正毅兄弟”蔡正元和邱毅狠酸是“太監裝皇后”。金也曾不滿提告兩人公然侮辱及加重誹謗等罪,臺北地檢署認為以其表意脈絡整體觀察評價,是針對金的發言而為回應,并未提及任何與男性身體或性別歧視有關之內容,當時給予兩人不起訴處分。
![]()
前侯辦執行長金溥聰。(臺媒)
而本案4名被告當天只有邱毅親自出庭,他開完庭受訪笑說,金溥聰就是喜歡興訟、“興訟是他的習慣,所以就兵來將擋、水來土掩”。邱在庭訊時表示,金對于國民黨內可對抗民進黨的戰將,通通看不順眼,且金涉及放假消息,說他名列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安全名單,邱自稱早已退休離開政治圈、“我也是新聞操作下的受害人!”
金溥聰反駁,提告是證明自己站得住腳,對方捏造事實、混淆事實,刻意把他打成人格謀殺對象,他從政以來謹守分寸、從不逾矩,要藉著訴訟過程把事實交代清楚,他認為“捏造事實、侮辱他人,就應該負法律的責任!”
而蔡正元、蕭旭岑與王尚智5日均委任律師出庭代打,與邱毅都堅稱依據媒體報道、政論節目及個別消息管道查證,對于攸關當時藍白合運作等可受公評的公益議題,合理評論金溥聰個人行為,并聲請傳喚朱立倫、鄭麗文、毛嘉慶、羅智強與凌濤5人作證。
金溥聰回應,強調不知侯友宜競辦何時對自媒體提告,至于不邀馬出席侯的選前之夜,是競辦干部一致決定,他要聲請侯友宜作證厘清,而他在秘書長任內恢復招考年輕黨工,沒因此開除舊人,他否認以“膿包”對鄭麗文指名道姓,而是認為陣前換將會重演“換柱事件”對黨的傷害,所以分化團結的人“要像膿包一樣擠掉”。
法官打斷雙方言詞交鋒,要求先確認聲請傳喚這6位證人的必要性與待證事項,給雙方6周時間具狀補陳,擇期再開庭。
至于有無和解空間,金溥聰前次開庭只愿跟蕭旭岑試行調解,因對方是他一手提拔、只要對方道歉,蕭的律師今表明蕭愿“致意”,雙方律師可私下再溝通。
來源:綜合兩岸媒體報道,本文由“郭茂辰海峽傳真”公眾號編輯整理。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