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原子彈爆炸后最少100年不能住人”,可如今廣島、長崎不僅住滿了人,還成了日本繁華的城市。
有人疑惑,是被欺騙了,還是原子彈根本沒那么大殺傷力?
答案很明確:原子彈的殺傷力真實且慘烈,兩地能正常居住,是核爆炸形式、輻射物特性與人工治理共同作用的結果,核心是大家對核輻射的危害場景存在認知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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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40年代,廣島、長崎先后遭遇原子彈空爆,這一爆炸形式是兩地輻射快速消散的關鍵前提。當時的原子彈均在距地面約500米的高空爆炸,與大家想象中的地面爆炸截然不同。
空爆產生的核裂變產物,大部分被高溫氣流推至平流層,隨大氣環流擴散到全球,留在當地的放射性物質濃度被大幅稀釋。
而切爾諾貝利、福島核事故讓區域長期不宜居住,核心是核反應堆堆芯熔毀,大量高濃度放射性物質直接泄漏到地面、土壤和水體,且反應堆核燃料量遠多于原子彈,放射性物質還會持續釋放,二者的輻射影響形式有著本質區別。
很多人糾結于輻射物動輒幾萬年的半衰期,卻忽略了輻射物類型與殘留量才是決定實際危害的關鍵。
原子彈爆炸產生的放射性物質分短、長半衰期兩類,對人體造成急性傷害的,主要是碘-131(半衰期8天)、銫-134(半衰期2年)等短半衰期核素。這些物質在爆炸后數年內便快速衰減,到1955年左右,廣島、長崎的這類輻射物強度已降至極低水平。
至于鈾-238(半衰期45億年)、钚-239(半衰期24100年)等長半衰期物質,雖衰變時間極長,但空爆形式讓其在兩地的殘留量極少,且輻射釋放速度緩慢,分散在環境中后,對人體的實際輻射劑量遠低于安全標準。
簡單來說,不能只看半衰期長短,更要關注放射性物質的殘留濃度與釋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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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廣島、長崎的輻射水平,早已達到人居安全標準。根據聯合國原子輻射效應科學委員會的長期監測數據,兩地的天然本底輻射劑量約為每年0.8-1.5毫希沃特,和日本其他地區、世界大部分城市基本一致,遠低于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規定的公眾年有效劑量限值。
這一結果,也離不開戰后兩地的大規模清理工作:工作人員清除了受污染的表層土壤、炸毀的建筑物殘骸,對污染區域進行針對性治理,進一步降低了當地的輻射殘留,為居民回歸生活奠定了基礎。
需要鄭重強調的是,廣島、長崎能正常居住,絕不代表原子彈的殺傷力被低估!
原子彈的殺傷力主要體現在瞬時的沖擊波、光輻射、早期核輻射,以及短期的放射性沾染,這在歷史中有著明確印證。
1945年爆炸發生瞬間,沖擊波摧毀了兩地90%以上的建筑物,光輻射引發大面積火災,早期核輻射造成大量人員急性輻射病死亡,截至1945年底,兩地因原子彈死亡的人數超20萬。
在后續數十年里,不少幸存者還因輻射引發的癌癥、遺傳病等疾病離世,原子彈的瞬時殺傷和長期輻射危害都是客觀存在的。只是其放射性沾染的長期影響,因空爆的形式被大幅降低,才讓兩地得以逐步恢復生機。
所謂“原子彈爆炸后最少100年不能住人”,本質是混淆了核空爆與核泄漏、地爆的危害場景,也片面放大了長半衰期輻射物的影響。核輻射的危害程度,從來不是單一的半衰期就能決定的,放射性物質的釋放量、殘留濃度、擴散形式,才是核心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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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島、長崎的現狀,是科學認知核輻射的一個窗口,它讓我們明白,面對核相關問題,不能被片面說法誤導,而是要基于科學事實理性看待。
信息來源:聯合國原子輻射效應科學委員會(UNSCEAR)核輻射監測報告、日本原子能研究開發機構公開數據、二戰后廣島長崎重建史料
個人觀點:核力量的殺傷力不容小覷,核輻射的危害也需科學認知,銘記歷史的同時,更應重視核安全與核防護的科學普及。
核科學常識 #二戰歷史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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