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在依附性和沖突性地區體系的影響下,對抗思維、安全困境、零和博弈構成了中東地區根深蒂固的戰略文化,進而使中東國家缺乏互信,嚴重制約了中東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以及地區國際合作和經濟一體化。在從2011年“阿拉伯之春”到2023年新一輪巴以沖突爆發前的十多年間,中東地區體系的依附性和沖突性特征雖尚未徹底改變,但伴隨著國際體系內大國力量格局變化,域外大國對中東的影響趨于多元平衡,地區國家的自主性上升,導致中東地區體系出現了一定的積極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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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時間2026年1月11日,加沙城,流離失所的巴勒斯坦家庭在空地上搭建帳篷。視覺中國 圖
從世界大國對中東的影響來看,伴隨美國在中東進行戰略收縮,新興大國影響上升,影響中東的域外大國力量向多元平衡的方向發展。在地區格局層面,地區大國關系出現了從嚴重對抗向緩和對話的轉變。在地區行為主體層面,中東地區國家的戰略自主明顯增強,其突出表現是從自身利益出發決定內外政策。在國際制度方面,地區國家積極參與全球治理、地區治理以及全球南方的國際合作,如中東國家積極參加G20、金磚機制和上海合作組織等國際組織和氣候變化等領域的合作。
但是,受2023年新一輪巴以沖突爆發和延宕,以及2025年特朗普重返白宮的影響,中東地區體系出現的積極變化正在被以色列和美國的地區政策所破壞,中東地區日益分化成兩個分裂和對抗的中東。
一、如何理解國際體系和中東地區體系的概念
(一)國際體系和地區體系的概念
國際體系(international system)是密切聯動的各行為主體構成的具有結構、功能并與環境互動的有機整體,它主要包括國際行為主體結構、國際力量結構、國際制度結構。從行為體層面看,國際體系是由國家、政府間國際組織、非政府間國際組織組成的整體;從力量結構看,國際體系是國際社會的主要力量對比形成的權力結構;從制度層面看,國際體系是維護國際體系運行的制度性安排。當今的國際體系轉型主要表現為國際體系在行為體結構、力量結構和國際治理體制三個層次上所發生的變化。
地區體系是指地區范圍內密切聯動的各行為主體按照一定的規則相互作用和相互影響而形成的有機整體。地區體系主要包括地區行為體、地區格局、地區秩序等主要層面。首先,從行為體層面看,地區體系是由國家、非國家行為主體組成的整體。但地區體系在行為體層面的復雜性在于它既包含地區內的行為主體,也包括地區外的行為主體,特別是世界大國和超級大國在地區事務中甚至發揮著決定性的主導作用。
其次,從地區格局層面看,地區體系是活動于地區內的主要力量對比形成的權力結構。但地區格局的復雜性在于它既取決于地區內的力量對比,更取決于影響地區事務的域外力量特別是大國力量的對比。
最后,從地區秩序層面看,地區體系是基于正式和非正式的地區規范、規則和慣例等形成的秩序。與地區行為體、地區格局一樣,地區秩序的安排同樣受到國際秩序的制約和影響,特別是主導國際秩序的大國的影響。
(二)中東地區體系及傳統特征
中東地區體系是指中東地區范圍內密切聯動的各行為主體按照一定的規則相互作用和相互影響而形成的有機整體,它主要包括中東地區行為體、中東地區格局、中東地區秩序等方面的內容。
近代以來的殖民主義、帝國主義、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在政治、經濟、軍事和文化等領域對中東的干預、控制、侵略和滲透,使得中東地區的民族國家體系具有外部強加的典型特征,導致中東國家的現代化舉步維艱,使中東地區體系具有典型的外部性特點。在地區國際關系層面,由于西方長期采取分而治之、軍事干預、代理人戰爭等政策對中東事務進行干預,導致地區各主要政治力量之間的領土邊界矛盾、地緣政治矛盾、民族宗教紛爭異常復雜,釀成了層出不窮的地區沖突和熱點問題,進而使中東地區體系具有典型的沖突性特征。
總之,中東地區體系具有典型的依附性、沖突性的特點,導致中東國家嚴重依賴外部特別是西方大國,使其發展缺乏自主性,而外部干預和內部矛盾引發的長期沖突使地區發展缺乏和平環境和地區合作機制,進而形成了安全與發展之間的長期惡性互動,并使中東地區成為全球安全赤字、發展赤字、治理赤字最為嚴重的地區之一。
外部性和沖突性特征構成了掣肘中東地區體系行為體結構、地區格局、地區秩序進步的重要體系性因素。在行為體結構層面,由于西方大國對中東事務的主導作用,中東國家的地區主體作用受到嚴重限制。在地區格局層面,一方面中東地區存在由域外大國支配、影響和控制地區大國的雙層權力結構,另一方面域外大國通過操控領土邊界、地緣政治、民族宗教等矛盾挑起地區大國對抗,使中東地區格局缺乏自主性和平衡性。在地區秩序層面,受依附性和沖突性地區體系的影響,中東地區長期缺乏公平合理的地區秩序和有效的地區機制,中東事務如地區和平進程、地區沖突解決、地區發展議程等均深受歐美大國的影響,并長期被民主、人權、反恐等西方設置的議題所主導。
二、前瞻2026年及未來中東地區體系的變化趨勢:兩個中東的裂變
(一)在行為體結構層面,中東正分化為“國家行為體的中東”和“非國家行為體的中東”
首先,在國家行為體層面,中東國家的分化和分裂趨勢日趨嚴重。
一方面,受地緣政治和經濟社會與發展水平影響,中東國家的分化進一步加劇,如以色列與地區國家的對抗加劇、阿拉伯世界內部分化、經濟發展水平導致的地區國家發展的兩極分化等。另一方面,部分國家分裂的危險加劇,如也門、索馬里、蘇丹、敘利亞、利比亞都面臨分裂的危險,尤其是也門和索馬里的分裂日益成為現實,中東國家數量有可能再次增生,中東尤其是阿拉伯世界的碎片化趨勢將進一步加深。
其次,在非國家行為體層面,“非國家行為體的中東”正成為與“國家行為體的中東”平行的另一個中東,并對中東的民族國家體系構成挑戰。
新一輪巴以沖突以來,除“抵抗陣線”成員巴勒斯坦哈馬斯、黎巴嫩真主黨等非國家行為體遭到削弱外,非國家行為體的影響在總體上仍呈上升的趨勢,其主要的力量形式包括:(1)族裔民族主義力量,突出表現為分布在中東四國(土耳其、伊朗、伊拉克、敘利亞)的庫爾德人,尤其是敘利亞和伊拉克庫爾德地區的自治不斷加強;(2)伊斯蘭主義力量,其突出表現形式是哈馬斯、真主黨、胡塞武裝,以及掌權前的敘利亞沙姆伊斯蘭解放陣線等,當前尤其以胡塞武裝的表現為巨;(3)地方分離主義力量,如也門南方過渡委員會、索馬里的索馬里蘭分離主義力量;(4)軍人叛亂力量,如蘇丹的快速支援部隊、利比亞東部的軍閥力量;(5)伊斯蘭極端主義組織、國際恐怖主義組織,目前較有影響的有“伊斯蘭國”在敘利亞的殘余力量、伊朗和中亞的“伊斯蘭國呼羅珊省”等。當然也有很多復合的非國家行為體,如胡塞武裝是教派力量、地方力量、部落力量、伊斯蘭主義力量的復合體,庫爾德力量是族群力量和地方力量的復合體,黎巴嫩真主黨是教派力量和伊斯蘭主義力量的復合體。
當前中東非國家行為體的發展有如下值得注意的幾個問題:第一,意識形態價值訴求與現實功利性利益相結合的務實性。它們既有長期的意識形態建構,但又會從現實利益出發表現出靈活性和多面性,如敘利亞的沙姆解放陣線、也門胡塞武裝等。第二,不少非國家行為體成為以色列利用分化某些國家尤其是阿拉伯世界的重要楔子,如也門南方過渡委員會、索馬里的索馬里蘭以及傳統的庫爾德人、德魯茲人。第三,政治合法性塑造和治理能力增強,如也門胡塞武裝和南方過渡委員會、黎巴嫩真主黨,都有自身的意識形態、組織網絡和治理能力。第四,對外行動能力增強,美國、以色列、土耳其等域內外國家的利用增強了其對外行動能力。第五,影響地區地緣政治博弈的重要變量,非國家行為體對紅海地區、黎凡特地區的地緣政治博弈,尤其對以色列和伊朗的博弈產生了重要影響。
(二)在中東地區格局即力量結構層面,中東正在分化為“以色列的中東”和“非以色列的中東”。
以色列的中東包括對抗力量與合作力量兩部分。“抵抗軸心”是以色列對抗和打壓的主要力量,并已基本被以色列瓦解。哈馬斯、黎巴嫩真主黨、胡塞武裝和伊朗都是其打擊的對象,目前除敘利亞已脫離“抵抗軸心”外,哈馬斯、真主黨、胡塞武裝、伊朗均遭到沉重打擊,“抵抗軸心”基本已不復存在。以色列合作的力量較為復雜。首先是“亞伯拉罕協議國家”和“準亞伯拉罕協議國家”(如沙特),尤其是以色列與阿聯酋的合作最具代表性,以色列與沙特的合作也已相當密切。其次是東地中海地區的國家塞浦路斯、希臘等,是以色列在東地中海地區抗衡土耳其的主要力量。最后是以色列可資利用的非國家行為體力量,如敘利亞庫爾德人、也門南方過渡委員會、索馬里的索馬里蘭等,是其在黎凡特地區(新月地帶)和紅海地區對抗伊朗、分化阿拉伯世界的力量。
“非以色列的中東”十分碎片化。在新一輪巴以沖突前,除以色列以外的中東主要有三大力量,即伊朗領導的伊斯蘭教什葉派“新月地帶”和“抵抗陣線”,伊拉克、敘利亞和黎巴嫩的什葉派力量組成什葉派“新月地帶”,在此基礎上把哈馬斯包括在內則構成“抵抗陣線”;沙特領導的所謂反穆斯林兄弟會力量,主要包括除卡塔爾之外的海灣合作委員會國家以及埃及、約旦等阿拉伯國家;土耳其領導的所謂親穆斯林兄弟會力量,主要包括土耳其、卡塔爾以及利比亞西部的伊斯蘭主義力量等。其中沙特既與伊朗領導的什葉派力量對抗,也與土耳其領導的親穆兄會力量對抗,但在2021年以來的地區緩和潮中,沙特和伊朗、土耳其的關系均得到緩和,沙特和伊朗還在2023年實現了復交。
但是,自新一輪巴以沖突以來,“非以色列的中東”力量一方面在巴勒斯坦問題上進行有限的反以色列合作,但又很難進行實質性合作,而各自陣營內部也暗流涌動、齟齬不斷。例如,沙特、土耳其作為地區大國,一方面在道義上反對以色列,另一方面面對以色列對哈馬斯和伊朗以及“抵抗軸心”的打擊沒有實質性作為。又如,在海合會內部,繼2017年沙特與卡塔爾斷交危機之后,當前沙特與阿聯酋的關系又因也門問題處在破裂的邊緣,其原因在于阿聯酋支持也門南方過渡委員會不斷進行擴張并謀求獨立,進而對沙特支持的也門政府(總統委員會)構成威脅。再如,2025年9月,以色列以打擊哈馬斯為名對卡塔爾進行空襲,海合會以及在卡塔爾建有軍事基地的土耳其,對卡塔爾的實質性支持也較為有限。在卡塔爾遇襲后,沙特作為海灣合作委員會“盟主”,自身選擇與巴基斯坦簽署安全協議而置其他海合會國家于不顧的做法,也頗有“各掃門前雪”的寒意。
從本質上說,“非以色列的中東”是一個碎片化的中東,也是一個混沌的中東,其力量既無法對以色列的地區擴張構成實質性遏止,也無法建立有效的地區合作機制,各派力量內部也存在錯綜復雜的矛盾,甚至在阿拉伯世界形成“亞伯拉罕協議”國家日趨擴大的趨勢。
(三)在國際體系和國際制度層面,中東正分化為“美國的中東”和“非美國的中東”。
首先,從國際體系的大國關系層面看,中東日趨分化為作為破壞性霸權的“美國的中東”,以及由其他大國力量組成,但又難以對美國進行制約的“非美國的中東”。自特朗普重返白宮以來,在“美國優先”的原則下,美國在中東一方面繼續保持戰略收縮,另一方面又毫無顧忌地濫用霸權,進而對中東產生極大的破壞作用。
就其他大國力量而言,俄羅斯在中東的力量和作用嚴重下降,歐洲在力量和規范方面均無能為力。新興大國作用增強,但既無力挑戰美國,也無法形成抗衡美國的集體性力量;目前只有中國在經濟領域和部分安全領域有一定的競爭力,中東日益成為中美戰略競爭的核心地帶。
其次,從國際制度和國際規范方面,美國霸權模式對國際法和國際關系準則構成了嚴重破壞,進而形成了“美國霸權的中東”,而聯合國、全球南方甚至是西方的歐洲陣營等力量,均無法對美國構成強有力的制約,進而形成了“非美國的、正義而無力的中東”。近年來,美國在巴以問題、伊朗問題上肆意妄為,奉行不再強調價值觀的實用主義外交、霸權外交和炮艦外交,不僅使中東陷入深刻的道義危機,也使世界秩序遭到嚴重破壞。在特朗普發動對委內瑞拉的軍事行動后,美國不斷對陷入內憂外患的伊朗進行恫嚇和威懾,中東陷入又一場戰爭的風險在不斷上升。特朗普甚至在近日坦言,只有其自身的“道德觀念”能夠對其行為產生影響,美國的對外行為根本不受國際法限制。這種對國際法的赤裸裸的蔑視在人類歷史和美國外交史上都達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
總之,當前的中東正在行為體層面分化成“國家的中東”和“非國家的中東”,在力量結構層面分化為“以色列的中東”和“非以色列的中東”,在國際體系和國際制度層面分化為“美國的中東”和“非美國的中東”。這是無疑是角色更加混亂的中東,力量更加失衡的中東,也是道義、制度和價值愈發缺失的中東。
“中東睿評”是上海外國語大學中東研究所劉中民教授的專欄,堅持現實性、理論性、基礎性相結合,以歷史和理論的縱深回應現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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