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記者 蒲曉磊
明明在門店里揮汗如雨,接受店長的直接管理,勞動關系卻被“甩”給了素未謀面的外包公司;辛辛苦苦干了大半年,不僅工資被拖欠,連社保都沒著落。食品加工員賀某的這段維權經歷,道出了不少靈活就業者的辛酸與無奈。
近日,全國總工會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的勞動法律監督“一函兩書”典型案例中,北京市“法院+工會”規范某網絡科技公司靈活用工案,為破解“假外包真派遣”的維權困局寫下了生動的法治注腳。
討薪困局:被外包的勞動關系
2020年10月,賀某入職某網絡科技公司旗下一家門店,成了一名食品加工員。從每日的食材處理到工作排班,全由門店店長一手安排,他和其他同事一樣,按時上下班、遵守門店的各項規章制度。
可讓賀某納悶的是,和他簽訂勞動合同的,卻是一家第三方物流公司。起初他沒太在意,直到工資一次次被拖欠,社保更是查無記錄,他才意識到不對勁。
“我明明在網絡科技公司的門店干活,怎么就成了外包公司的員工?”多次討要說法無果后,賀某一紙訴狀將物流公司和網絡科技公司一同告上法庭,要求兩家公司共同支付欠發工資。
2025年5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一語道破了這起糾紛的核心——認定該網絡科技公司的操作系“假外包真派遣”,判令其與物流公司共同承擔支付賀某欠薪的責任。
這起個案的判決,牽出了一個行業共性痛點。北京三中院在審理多起商超、配送行業勞動爭議案件時發現,靈活用工領域的亂象層出不窮:有的企業故意模糊外包與派遣的法律邊界,打著“合作”的幌子規避責任;有的層層轉包、轉派,導致用工責任鏈條斷裂,勞動者維權時“找不到主”;有的借助平臺包裝,刻意淡化勞動關系;更有甚者,連工傷保險等勞動者的基本權益都難以保障。
協同破局:組合拳的治理實效
針對這些行業沉疴,北京三中院沒有就案辦案,而是依托與北京市總工會、各區總工會的常態化協作機制,開啟了“司法建議+工會監督”的聯動治理模式。
法院向涉案企業精準發送司法建議,直指用工管理漏洞,明確提出四項整改要求:全面規范用工模式,嚴格區分派遣、外包、合作與直接勞動用工的法律邊界;堅持“勞動關系為主、派遣為輔”原則,嚴控派遣用工比例;健全用工管理臺賬,壓實“誰用工誰負責”的責任;建立健全企業工會制度,暢通勞動者訴求表達渠道。
與此同時,法院將司法建議抄送市、區兩級總工會。各級總工會迅速響應,依據“法院+工會”“一函兩書”協作機制,向涉案企業發送《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從依法用工、壓實責任、繳納社保、民主管理等方面,對企業進行全方位監督提示。
面對法院與工會的聯合督導,相關企業再也無法推諉。它們積極回函表態,承諾將全面規范用工模式,建立用工自查自糾長效機制;加強外包業務全流程管理,厘清責任邊界;充分發揮工會橋梁紐帶作用,及時聽取并響應勞動者的意見建議,從源頭防范勞動糾紛。
以案促治:保障網的織密路徑
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著重強調要“加強勞動者權益保障”。而這起“法院+工會”聯手破局的典型案例,正是對這一要求的生動踐行。
三部門在剖析此案典型意義時指出,商超、配送行業作為勞動力密集型領域,人員規模大、管理分散、糾紛易發。此次法院與工會同向發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點帶面,協同運用司法建議與工會勞動法律監督“一函兩書”,不僅督促涉案企業糾正違規用工行為,更是帶動同行業企業繃緊“合法用工”這根弦。
全國總工會法律工作部部長朱艷麗坦言,當前“三新”領域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問題較為突出,勞動者訴求日趨復雜化、多元化。各部門立足職能、協同聯動,充分運用“一函兩書”機制,讓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工傷保險等權益,在遭遇侵害時得到及時高效的維護,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筑牢堅實的法治屏障。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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