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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訊(記者 張艷峰) 近日,廈門市住房和建設局等3部門聯合印發《市直管公房住宅使用權調換工作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明確直管公房租戶可通過協商,申請使用權調換,非成套公房住戶最高可獲30平方米面積補助,且支持直接購買調換房源。新政自發布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
根據《意見》,調換工作遵循“政府引導,住戶申請,協商一致”原則,主要適用于已納入市、區政府確定的城市更新改造項目范圍,及其他確需調換的直管公房。調換房源來自市直管公房系統中空置房屋,按一份租賃合同為一戶認定。
政策核心亮點在于明確了“面積補助”標準,租戶有望通過調換實現居住面積的合法增加。具體分為兩類情況:
非成套直管公房租戶,若選擇調換至區位相對較好房源,可按原承租建筑面積每戶增加15平方米后,再“就近上靠”至最接近房源戶型;若選擇其他房源,則增加面積標準可達30平方米。
成套直管公房租戶,選擇區位較好房源的,可按原面積直接“上靠”戶型;選擇其他房源的,可增加15平方米后再“上靠”。
兩種情況下,“上靠”面積均不得超過15平方米。調換后房屋仍按公房標準租金計租。若所選房源面積超出上述規則允許的最大標準,超出部分需按市場評估租金計租。
此外,租戶在調換時也可選擇直接購買調換房源。在政策允許最大面積標準內,按現行公房出售政策購買;超出部分面積在15平方米以內的,按超標指導價購買;超出15平方米的,按市場評估價購買。
《意見》同時明確了調換組織實施程序,由項目屬地區政府負責,并允許制定綜合補助標準。其中明確,若調換房源未進行簡易裝修,可按選定面積給予每平方米300元裝修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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