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美國國會個別政客公然為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撐腰張目,發表歪曲事實、干涉特區司法的錯誤言論,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并嚴正闡明以下立場:
一、黎智英案855頁判決、156天公開聆訊、2220件證物、超過8萬頁文件、14名控方證人證詞已充分證明,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是外部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和“馬前卒”,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不容置喙。
二、黎智英案審判過程公開透明,控辯雙方充分舉證質證,判決結果完全取決于事實證據。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多次確認黎智英在押期間獲得妥善醫療照顧,合法權益得到依法保障,黎智英的代表律師亦予以確認。美國個別政客對此選擇視而不見,純屬別有用心的政治操弄。
三、美國有關政客為黎智英開脫罪名、包庇美化,干預特區司法,嚴重違反不干涉內政等國際法原則和國際關系基本準則。我們奉勸美國有關政客認清現實,秉持客觀公正立場,切實尊重特區法治,立即停止包庇反中亂港分子,立即停止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來源:外交部駐港公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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