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2025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情況。
2025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接收信訪舉報416.8萬件次,其中檢舉控告類信訪舉報128.2萬件次。處置問題線索263萬件。立案101.2萬件,其中立案省部級及以上干部115人、廳局級干部5016人、縣處級干部4.1萬人、鄉科級干部13.7萬人;立案現任或原任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9.1萬人。處分98.3萬人,其中黨紀處分72.7萬人、政務處分32.1萬人;處分省部級及以上干部69人,廳局級干部4155人,縣處級干部3.5萬人,鄉科級干部12.5萬人,一般干部13.3萬人,農村、企業等其他人員68.6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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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紀檢監察機關處分人員按職級劃分圖
2025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運用“四種形態”批評教育和處理198.4萬人次。其中,運用第一種形態批評教育和處理98.7萬人次,占總人次的49.7%;運用第二種形態處理81.7萬人次,占41.2%;運用第三種形態處理9.4萬人次,占4.7%;運用第四種形態處理8.6萬人次,占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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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紀檢監察機關運用“四種形態”占比圖
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 立案行賄人員3.3萬人,移送檢察機關4306人。
紀律是戒尺,“四種形態”是刻度。“四種形態”貫穿著全面從嚴治黨的基本理念和具體要求,蘊含著多數與少數、量變與質變、嚴管與厚愛、懲治與挽救等深刻的辯證法,為管黨治黨提供了標尺。
依照黨章第四十條第二款、《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第七條,《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五條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等規定,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是指:
第一種形態: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及時進行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等或者予以誡勉,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
第二種形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違紀處理的大多數。
第三種形態:黨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成為少數。
第四種形態:嚴重違紀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成為極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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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華社、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編輯/祝冉 責編/謝茜 審核/虎俞均 終審/曹欽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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