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陜西浩公律師事務所 民商事研究院 文章/劉思宇
![]()
廣州互聯網法院 民事判決書
(2023)粵0192民初13808號
原告:譚某
被告:某體育公司
2023年5月10日,譚某在網購平臺A品牌旗艦店購入了商品A品牌動感單車,支付貨款1399元。
2023年5月15日,譚某報名活動并開始打卡。2023年6月17日、18日,譚某稱按照活動要求完成了打卡。根據譚某提供的A 品牌App(應用軟件)數據中心的運動記錄,譚某于6月17日、18日兩日均完成了活動所要求的188千卡的運動量;但譚某發現該兩天打卡異常,遂分別與A品牌App、網購平臺A·品牌旗艦店客服人員溝通,未果。某體育公司提供的后臺數據截圖顯示,譚某在6月17日,App卡路里為190千卡,硬件卡路里為0千卡,在6月18日,App 卡路里為189千卡,硬件卡路里為0千卡。
活動頁面截圖顯示:“連續打卡88天,全額返現,活動時間:5.13-8.31,打卡規則:需在打卡時間內連續88天不可間斷,使用所購買的單車進行有效騎行運動;有效騎行:需滿足每次騎行,單車在網絡狀態下連接A品牌App,且單次騎行消耗卡路里達到188大卡。注意事項:每次完成單車打卡運動后,請在此打卡頁面確認打卡記錄上傳成功。”其中,頁面“問題答疑”部分載明:(1)如果因產品售后或其他不可抗力產生的特殊情況,在打卡時限內沒辦法完成88天打卡,按照用戶反饋時間進行日期認證,順延打卡日期。每位用戶僅可申請1次順延。(2)打卡規則相關問題:打卡過程如遇系統問題導致的斷卡,請直接聯系A品牌App客服,客服核實后進行數據恢復。
《單車88天打卡活動公告》存證截圖顯示:“近期,A品牌App檢測到部分用戶騎行狀態異常:單車未正常聯網。為維護本次活動公平性、堅決打擊作弊行為,本次88天打卡活動規則要求‘單車須連接到互聯網狀態下騎行并將固件升級到2.0.2及以上版本’。”譚某存證的A品牌App截圖顯示,2023年6月21日19時23分“互動通知欄”推送系統公告,內容為:“動感單車88天打卡活動’公告:檢測到部分用戶騎行狀態異常,為避免影響您的打卡記錄,請務必根據公告內容檢查您的單車互聯網情況,點擊了解詳情。”譚某提供運動App存證錄屏顯示,該兩天的打卡記錄與譚某往常習慣基本一致。
某體育公司為證明案涉“打卡返現”活動真實有效,依約向用戶履行了返款義務,向本院提交了相關后臺數據。
譚某可否被認定為合格履約“打卡返現”條款。
廣州互聯網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系信息網絡買賣合同糾紛。第一,關于預備之訴的問題。有選擇性,提出的后半部分訴訟請求是在前半部分訴訟請求不能獲得法院支持情況下的預備性訴訟請求。起訴基于“打卡返現”合同履行的同一事實而起,該起訴并不違反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可在本案中一并審理。第二,關于舉證責任問題。物聯網數據傳輸場景中的證據偏在問題。首先,關于案涉打卡數據的記錄問題。App 打卡記錄截圖顯示運動時長、平均時速、運動距離等運動統計數據,點擊詳情頁可查看每分鐘的詳細數據,與譚某往常習慣基本一致。其次,譚某出現斷檔記錄屬于合理范圍。根據某體育公司App相關活動公告、消息推送,均已告知譚某可能存在斷檔風險,且已出現部分用戶斷檔問題。再次,根據某體育公司的公告內容,如在打卡過程中遇到問題,某體育公司亦有斷檔的預案,在技術上修復打卡記錄并無障礙。最后,從消費者角度而言,運動App 記錄是判斷個人運動情況的最為便捷、顯著的方式;相反,譚某無法便捷、清晰地得知動感單車端是否成功將數據上傳至App服務器。
廣州互聯網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某體育公司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內將原告2023年6月17日、18日的打卡結果補正為成功,并在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譚某返還1399元購物款;
二、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判決后,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本判決現已生效。
總結
一、預備性訴訟請求的內涵
預備性訴訟請求,也被稱為備位訴訟請求、預備合并之訴。指的是在同一訴訟程序中,原告基于同一事實或法律關系,針對同一被告,提出兩個或兩個以上具有先后順位、相互關聯且存在沖突的訴訟請求。其中,原告首先期望獲得勝訴判決的請求為主位訴訟請求;而在主位訴訟請求不被支持的情況下,原告退而求其次主張的請求為備位訴訟請求。例如在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中,原告以合同有效要求被告繼續履行合同辦理過戶手續作為主位訴訟請求,同時又擔心合同被認定無效,于是以合同無效要求被告返還購房款及利息作為備位訴訟請求。
預備性訴訟請求的存在,主要是原告為了避免因對案件事實的判斷、法律適用的理解以及證據收集的不足等原因,導致主位訴訟請求不被法院認可而遭受敗訴風險,從而提前為自己的權益保障提供一種備用方案。它體現了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對自身利益的全面考量和最大化保護。
二、預備性訴訟請求的必要性
預備性訴訟請求要解決的是原告為了預防訴訟因無理由而遭受敗訴后果或者因執行不能而產生不利后果,通過同時提出理論上完全不相容的兩個以上的不同的訴訟標的,準備在第一位的訴訟標的(主位之訴)無理由時,請求對第二位的訴訟標的(備位之訴)進行判決。
因此,預備性訴訟請求的優勢也十分明顯,對于當事人而言,可以節約訴訟成本,避免先后啟動多次訴訟,同時也可充分保障其處分權。對于司法機關而言,當事人提起備位訴請,也可以避免同一個爭議要通過多個訴訟案件才得以解決從而造成司法資源浪費,符合訴訟便利和經濟的原則。此外,從法的安定性要求來看,主位之訴和備位之訴在同一個案件中審理,能夠避免因法院分別審理導致基于同一事實的案件產生不同的裁判結果,防止相互矛盾的判決出現。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