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亞鵬又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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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跟王菲無關,跟孩子無關,跟直播跟麗江爛尾樓無關,而是一條31分鐘的采訪視頻。視頻里他紅著眼眶指著嫣然天使醫院的大樓說:“情懷大過了我的能力。”
然后,輿論就徹底反轉了。
三天內,超過20萬人涌入了嫣然天使基金的捐款通道,1400多萬善款到賬。李亞鵬從“老賴”變成了“俠之大者”,從“不會做生意”變成了“真正的公益人”。
這讓我無比好奇,真的只要做一件好事,就可以徹底扭轉所有的形象嗎?
先聲明,我不是要否定李亞鵬的善。一萬多臺手術是真的,幫助過的孩子是真的,19年的堅持也是真的。君子論跡不論心。從結果來看,他確實做了很多人做不到的事。
但我想聊聊這件事里那些被忽略的東西。
一、我們為什么這么容易被打動
先說李亞鵬做對了什么。
他在視頻里說了三句話,每一句都踩在公眾情緒上:
第一句:“法理上,我們就是欠人家租金了。”——不狡辯,不甩鍋,先認錯。
第二句:“情懷大過了我的能力。”——承認自己不行,但不行的原因是太有情懷。
第三句:“我可以接受關門,但要把手里的手術做完。”——給自己一個體面的退場姿態。
幾句話下來,這個人的人設徹底變了。
我不是說他在表演,也許這就是他的真實想法。但客觀效果是,這種表達方式極其有效。
公眾喜歡什么樣的故事?
浪子回頭。
一個人做了一輩子不靠譜的事——不停地分手離婚、麗江雪山小鎮爛尾、欠債4000萬、被限制高消費、直播帶貨被嘲土味油膩——但他把一件好事堅持了30年,救了一萬多個孩子。
這比“一直做好事”有戲劇性多了。
二、每個人都是復雜的
然后,我想說一些可能不那么中聽的話。但請注意,我說的是“復雜”,不是“虛偽”。
嫣然天使基金的起點是什么?
2006年,李亞鵬和王菲的女兒李嫣出生,患有先天性唇腭裂。同年,嫣然天使基金成立,名字取自女兒的名字。
李亞鵬在博客里寫過一句話:“孩子,上帝給了你這個傷痕,我要讓這個傷痕成為你的榮耀。”
這是一個父親試圖重新定義女兒的身份,他做到了。
唇腭裂在中國民間有很多難聽的稱呼,患兒家庭承受的社會壓力是巨大的。李亞鵬做嫣然基金,首先是為了讓女兒不再是“有缺陷的孩子”,而是“天使的化身”。
這個父親,堪稱偉大。
但我們要承認:這個起點是私人的。然后才延伸到公共的、利他的。
私心和公益并不矛盾。很多偉大的事業都起源于私人的動機。比爾·蓋茨做慈善,也有人說是為了避稅和洗白形象。但蓋茨基金會確實消滅了很多疾病,救了很多人。
我們不必要求一個人的動機100%純粹,才承認他做的事有價值。
但問題是,我們不應該把李亞鵬簡化成100%“純粹的理想主義者”。
三、名聲是一種資源
接下來我說的是公開信息,不是誅心之論。
2009年,嫣然基金獲得“中華慈善獎”,這是中國公益領域的最高政府獎。李亞鵬從明星變成了慈善家。
2011年,他進入長江商學院,人脈圈層升級。
2012年,嫣然天使兒童醫院成立。用嫣然基金定向籌集的5322萬善款建造,李亞鵬是法定代表人。
2013年,離婚后兩個月,他以中書控股董事長身份高調進軍地產,在麗江拿下408畝土地,宣布投資35億打造雪山藝術小鎮。
項目的營銷策略是什么?明星帶動。
憑借“慈善家+明星”的雙重身份,他拉來了楊坤、趙薇、胡軍等圈內好友買房。項目開盤兩年,賣掉的30多棟別墅里,明星朋友消化了七八棟。
我不是說他做公益是為了做生意。但客觀上,公益確實給他帶來了社會聲譽和人脈資源,而這些資源后來被用于商業項目。這很正常,很多企業家和明星投身于慈善事業,都有這樣的初心。
這樣的初心有錯嗎,當然沒有。但必須承認,公益和商業在李亞鵬身上不是完全割裂的。
四、沉默也是一種選擇
還有一件事值得玩味。
嫣然醫院從2012年運營至今,13年從未實現收支平衡。醫院常務副院長說過,醫院“至今還不能、造血養活自己,仍然依靠之前嫣然基金撥付的善款維持運營”。
2019年,租約到期,房東要求恢復市場價,租金從每年500萬漲到1000萬。李亞鵬簽了。
2022年,醫院開始欠租。
2023年,房東起訴。
2025年,兩審敗訴,法院強制執行。
四年。
這四年里,李亞鵬從來沒有對外說過“醫院有困難,需要幫助”。
也許他是不想給公眾添麻煩,也許他是覺得自己能扛過去,也許他只是不知道該怎么開口,我不知道真實原因是什么。
當法院貼了強制執行公告,媒體曝光了欠租2600萬,所有人都覺得他走投無路,然后他才出來,紅著眼睛說“情懷大過能力”。
這時候公眾的感官是什么?
是隱忍,是決絕,是堅定,是爺們兒。
這也許并非算計,但我想指出的是:同樣的困境,不同的講述時機,會帶來完全不同的公眾反應。
這個自媒體的時代,每個人都要認識到,公關和傳播是一種基本生存的基本技能,否則就會像那個倒霉的房東。
五、房東不會講故事
現在說說那個千夫所指的房東。
房東張先生,年近七旬的香港人。
2010年,嫣然醫院剛成立,他以低于市場價一半的租金把5000多平米的房子租出去——每年約500萬,而當時望京商圈的市場價是每年1000萬左右。
這一讓,就是十年。
房東助理說,當初簽合同時有三個原因:一是基于明星的聲望,二是對公益事業的支持,三是雙方談妥了今后會將租金回調。
2019年續約,租金恢復市場價。但李亞鵬在視頻里的原話是“房東要求租金翻倍”。
很多人說,現在那個樓盤的房租降了,對面才3塊,你卻收7塊,難道不基于市場的行情來確定租金嗎?怎么還能翻倍呢。
但房東的說法是:這不是翻倍,是從友情價回歸市場價。是當初的一種約定。換句話說,正是因為有這個約定,當初才同意給你低價的。
雖然李亞鵬一再在視頻里說與房東無關,“法理上”自己就是錯了。但從表達上,看上去“翻倍”和“回歸市場價”描述的是同一件事,但“翻倍”這個詞,天然帶有“趁火打劫”的暗示,而法理這個客觀的詞,又暗暗站在了道德高點。
更諷刺的是,欠租期間,每月兩萬多的物業費和水電費,都是房東在墊付。
房東助理說了一句話:“本質來講,他是受益方,我們就像東郭先生。”
但在輿論場上,誰在乎東郭先生的委屈呢?
房東沒有31分鐘的視頻,沒有明星光環,沒有“為了孩子”的道德制高點。他只有一紙合同和一個法院判決。
做了十年好事的人,因為最后一個正當行為,成了“逼死公益醫院”的壞人。
我不是說房東完全沒有問題。也許他確實可以再通融一下,也許他的表達可以更好。但從契約角度,他沒有任何過錯。
真正成熟的社會,就該是契約社會,是一說一,是言必行,行必果。否則我們絕大多數人的利益都會受到損害。
六、沒有絕對的好人,也沒有絕對的壞人
我再次申明,李亞鵬不是壞人。
他的善人善舉,應該得到大力傳播。
但我真正的讀者應該明白我要表達的意思:他既不是壞人,也不是圣人。他是一個復雜的人。
他幫助過一萬多個孩子,這是真的;他做公益的起點是為了女兒,這真的;他商業項目接連失敗,麗江雪山小鎮爛尾,欠債4000萬被限制高消費,這也是真的;他2019年明知醫院造血困難,仍然簽下翻倍租金的合同,這個決策失誤是真的;他四年欠租不說,直到被強制執行才開口,客觀上讓房東成了“壞人”,同樣也是真的。
這些事實可以同時存在,并不矛盾。
房東也是一樣。
他讓利十年支持公益,這是真的。他要求恢復市場價,這也是真的。他在醫院困難時期起訴追租,這還是真的。
他不是圣人,但他也不是壞人。
問題是,我們太不喜歡這種復雜了。
我們喜歡浪子回頭,喜歡悲情英雄,喜歡把世界分成好人和壞人、受害者和加害者。
我們評價一個人,往往不是看他的全貌,而是看他最后呈現的那一幀畫面。
七、最后
網友捐了1400萬。但這些錢只能用于唇腭裂手術,不能用來付房租。
房東的2600萬租金,依然沒有著落。
醫院的未來,依然懸而未決。
而我們,在參與完這場集體共情之后,很快就會忘記這件事,去關注下一個好人和壞人。
我寫這篇文章,不是要打倒誰。
我只是想對我的粉絲說:世界是復雜的,人是復雜的,但我們的注意力越來越只能容納簡單的故事。
李亞鵬懂得如何把復雜的自己,講成一個簡單的故事。
房東不懂。
所以房東只能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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