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每日郵報》又報道了一篇關于楊蘭蘭(以下簡稱Y小姐)的文章。
此前,《每日郵報》稱,澳大利亞警方正在調查一名女子是否在冒充Y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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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郵報》稱,新南威爾士州警方上周五下午2點30分左右前往市內一處住所,并向Y小姐發出出庭通知,要求她就涉嫌違反保釋規定一事出庭。
此次違規與Y小姐涉嫌未居住在沃森灣的豪華公寓有關,她現在將申請變更保釋條件。
上周三,《每日郵報》記者在羅斯灣警察局與一名自稱是Y小姐的人發生了一次離奇的遭遇,之后警方對Y小姐展開了單獨調查。
當時,一名年輕的亞裔女子以Y小姐的身份報到保釋,她走到柜臺前的警員面前,摘下口罩,以便將她的面部特征與檔案中保存的Y小姐的照片進行比對。
在警局外,這位身穿香奈兒上衣和香奈兒牛仔褲的女子在《每日郵報》記者上前采訪時停了下來,并做出了一個非同尋常的聲明。
記者:“你是蘭蘭還是其他人?”
女子:“我是另一個人。”
記者:“如果你不是蘭蘭,你愿意告訴我你是誰嗎?”
女子:“不。”
警方接到媒體關于此事的詢問后,警方對該女子的身份以及Y小姐是否遵守保釋規定展開了調查。
作為保釋條件的一部分,Y小姐被要求居住在沃森灣的房產內,她在那里的車庫里停放著一輛價值80萬美元的勞斯萊斯幻影敞篷車(并非事故中涉及的那輛車),該車未注冊。
Y小姐原本應該住在悉尼東郊沃森灣的一間豪華頂層公寓,但據《每日郵報》10月中旬報道稱,Y小姐似乎已經搬出了沃森灣的公寓,她的備用勞斯萊斯也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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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三,當被記者問及這間公寓看起來空無一人,并詢問最近是否有人住在那里時,出現在羅斯灣警察局的那名女子保持沉默。
《每日郵報》稱,Y小姐必須交出護照才能獲得保釋,但保釋條件中并未禁止她前往機場或其他國際出發點。
警方已聯系楊的律師邁克爾·科恩,詢問保釋報告事件及其當事人目前的下落。
這次車禍使《每日郵報》一夜之間成為名人,尤其是在澳大利亞華人中,他們對她顯而易見的財富感到好奇。
Y小姐的案件此前已經有4次庭審,但她均未到場。本月底,她將再次出庭,有了假冒這一檔子事,看來本月底的庭審,她大概率將親自到場。
悉尼的吃瓜群眾們,準備好現場吃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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