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案件的起伏,恰是法治進程的生動注腳,它告訴我們,正義的實現未必一步到位,卻離不開對真相的執著追尋,家屬的“四處奔走”、司法機關的“審慎再審”,共同構成了“讓責任歸位”的力量。
它也提醒我們,法律的尺度既要守護規則的剛性,也要體察人性的溫度:對個體過錯的評判,不能掩蓋對公共管理短板的反思;對“責任比例”的劃分,終究要回歸“生命至上”的本質。
我們記錄這起案件,并非為了渲染悲情,而是想傳遞一種信念:正義或許會經歷波折,但對公平的追求、對責任的追問,永遠不會停步。
當司法敢于打破“慣性思維”校準權責,當每個普通人的“委屈”都能被制度溫柔接住,我們離“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就更近一步。
如今的洛豐路上,車輛和行人來來往往,一如往常。不同的是,這條鄉道旁的樹木都有修剪的痕跡,可能影響通行安全的樹枝已被鋸掉,留下樹干高聳直立。一位路過的村民稱,去年夏季,沿途樹木被大規模修剪。
2024年11月12日,這里曾發生一起交通事故。56歲的女教師白琳騎電動車途經此處時,與道路西側垂吊在路上的樹枝發生碰撞后現場死亡。交警大隊開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顯示,白琳違反了交通法規,未靠右側且超速行駛,承擔主要責任;鎮政府未修剪樹木、影響通行安全,承擔次要責任。
家屬向交警提出了復核申請,結果是維持原認定。而后,家屬向陜西省興平市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將豐儀鎮政府訴至法庭。法院一審判決,白琳負主要責任(70%),豐儀鎮政府負次要責任(30%),并向原告賠償32萬余元。
家屬不服,繼續上訴,同時四處奔走,搜集新證據。2025年12月,咸陽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豐儀鎮政府承擔主要責任(70%),并向原告賠償76萬余元,白琳承擔次要責任(30%)。
改判為這家人帶來了希望。白琳丈夫趙正說,一審判決后,他心情沉重,甚至走不動路,“受的委屈太大,心理上接受不了,感覺天空都是黑的”。二審判決后,一家人感到欣慰,“我們相信公平正義遲早會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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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豐路上,沿途樹木已被修剪。圖/九派新聞 胡冰月
【1】事發
白琳原本是豐儀鎮第一初級中學的教師,教書30余年后辦理了延遲退休,在學校做宿舍管理員。按照要求,她每天下午五點半到崗,次日早上八點半下班,而后回家休整,下午再趕到學校。
她家位于興平市,距學校有15公里、電動車40分鐘的車程。丈夫趙正記得,事發日下午兩三點鐘,妻子騎電動車從家出發。
事故現場附近一家紙板廠的監控視頻顯示,15時31分28秒,騎車的白琳與一輛白色汽車沿道路西側一前一后經過廠區門口;31分32秒,有樹枝明顯晃動,同時伴有窸窣的樹葉響聲;31分34秒,道路東側車道有一輛白色廂式車輛從對向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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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拍攝到,白琳與一輛白色汽車前后經過。圖/受訪者提供
事故是如何發生的,各方應承擔怎樣的責任?這些問題,成為后來的爭執重點。
2024年12月5日,興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開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稱,事發當日,白琳駕駛電動車沿洛豐路由北向南行駛時,與道路西側樹木垂吊在路面上的樹枝碰撞,致其現場死亡,車輛受損,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大隊認為,事故形成的原因,系白琳違反有關交通安全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且存在超速行駛行為,承擔事故主要責任;豐儀鎮政府未修剪樹木,妨礙安全通行,承擔次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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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圖/受訪者提供
趙正不認同上述認定,向交警提交了復核申請。其收到的《復核結論書》稱,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事實清楚,依據有關規定,決定維持。
復核無果,趙正等人(原告)向興平市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將豐儀鎮政府(被告)訴至法庭。趙正訴稱,交警大隊作出的事故認定書事實不清、法律適用錯誤,希望法院對事故事實及責任劃分問題進行審查認定。
其認為,鎮政府作為道路旁樹木的管理義務人,放任樹枝向道路中央延伸下垂形成危險源,阻礙白琳正常行駛,從而導致其死亡,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并賠償原告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
2025年2月27日,興平市法院立案,同年8月4日作出一審判決。判決書中,該院采納了交警部門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判決白琳負事故主要責任,豐儀鎮政府負次要責任,向原告賠償各項損失的30%,共計32萬余元。
家屬不服,上訴至咸陽市中級法院。該院出具的二審(亦終審)判決書提到,本案的爭議焦點為:1、案涉《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能否作為確定民事責任的依據;2、各方當事人在本次事故中的過錯程度及責任比例應如何認定。
其稱,關于焦點1,根據親屬提交的現場照片判斷,事發時白琳行駛在道路右側,事發路段未劃分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法律對于這種情況并未規定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里。事發時白琳的車速經鑒定為22.5km/h,未超過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最高時速標準(25km/h)。因此,交警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關于事故責任的認定不能作為確定民事責任的依據。
關于焦點2,豐儀鎮政府作為案涉道路的管理人和養護人,未盡到及時清理和修剪樹枝、保障道路安全通暢的法定義務,具有過錯,與白琳因撞到該樹枝死亡之間具有因果關系,應當承擔主要責任(70%)。白琳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事發當日能見度較好,完全能夠看到前方道路上方垂吊的樹枝,但未控制好車速,采取有效避讓措施,對事故發生亦具有過錯,應承擔次要責任(30%)。
【2】取證
從一審到二審,主次責任為何發生了倒轉?除了司法機關的審理,趙正還提到家屬在訴訟過程中取證的過程。
“交警大隊沒有調查會車車輛,一直說沒有會車,我們自己找到視頻提交給二審法院”。趙正告訴九派新聞,家屬自行找到事發地附近紙板廠的監控錄像,發現妻子途經事發地之前,下午兩點多有一輛車同樣沿道路西側駛過,撞到了垂吊的樹枝,隨后“樹枝掉低了一些”。在熟悉無人機的兒子建議下,趙正等人通過無人機在各村莊上空飛了30多天,找到了該車輛。據趙正轉述,這位車主稱,“我也是受害者,倒車鏡被樹枝打掉了”。后來,趙正還詢問紙板廠的保安,對方稱,該路段時常發生交通事故。趙正認為,這些都足以證明涉事路段的危險性。
通過無人機,家屬還找到了當時與白琳同向行駛的白色小轎車司機。“他說‘你可以錄音,如果需要我可以去法庭作證’。我們把錄音提交上去,法庭予以采納。”趙正說。
據咸陽市法院在二審判決書中記錄,上訴人找到的司機稱,“看到前面有一輛車,前面的剎車燈亮了一下,等到路過的時候,地下躺了一個人。”趙正認為,據此有理由相信,妻子是為了會車不得已向道路右側躲避,意外與路旁向道路中央伸出來的樹枝發生碰撞,倒地死亡。
他質疑交警大隊未經偵查就稱是人與樹枝發生碰撞后現場死亡。“如果真是這樣,頭盔應該有撞擊痕跡,要看痕跡和受傷位置是否吻合,如果吻合才符合人撞樹的推測。”
九派新聞獲得的一份司法鑒定書顯示,某司法鑒定中心對白琳的尸體進行鑒定發現,死者右枕頂部頭皮軟組織挫傷出血、腫脹,“死因符合頭顱受鈍性外力作用致重型顱腦損傷死亡”。
據事發現場圖片,當時樹枝垂吊于道路西側的馬路上方,警方測量發現,樹枝離地1.07米。趙正不解,人騎在電動車上高度約1.5米,尸檢未發現正面有傷,為何傷口在頭部的后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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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現場測量。圖/受訪者提供
“交警提供的事故現場照片中,只有(垂吊樹枝)北面的照片,上面沒有任何血跡。問交警要南面的照片,他們沒給。我懷疑是樹枝砸到人,不是人撞的樹。”
在趙正看來,如果是樹枝砸到人,妻子甚至不應承擔這30%的責任。“盡管我們對責任劃分不完全滿意,但二審判決已經是很好的結果了。”
【3】困境
據咸陽市中級法院落款2025年12月3日的終審判決書,承擔70%責任的豐儀鎮政府應賠償原告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共計76萬余元,于判決生效后30日內完成支付,否則應依照規定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2026年1月19日,趙正告訴九派新聞,家屬至今未收到一分錢賠償金。其介紹,兩周前,他曾去鎮政府溝通,得到對方回復,“我們承認法院的判決結果,但是沒有錢,你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或上告。”
1月20日,記者致電豐儀鎮政府核實此事。相關負責人否認曾讓家屬申請強制執行的說法,并表示,“還沒到強制執行的時間,讓他過來和我們對接,(錢)就算不夠也給他積極準備。”
此外,該負責人在電話中確認,針對二審判決,鎮政府已向陜西省高級法院申訴,目前在等結果。“這里面反差太大,一審法院判責任是三七,現在反過來了。”
除了催促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的賠償款,趙正還在為妻子申請工傷認定奔走。他認為,妻子是在上班途中發生的事故,家屬有申請工傷認定的權利。其將相關材料提交后,興平市人社局不予受理。
趙正向記者提供的一段時長40分鐘的錄音,記錄了他與興平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的爭辯過程。焦點在于,交警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能否作為工傷認定的核心依據。
錄音中,人社局相關負責人稱,“二審法院認為交警對事故責任的劃分可能不正確,但最終咋劃分還是要看交警隊。法院是認為應該這么劃分,但不能代替交警的認定。”
趙正一再反駁,雙方最終未達成一致。上述負責人表示,如果對結果有異議,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要是我們真有錯誤,會執行相關決定”。
記者采訪趙正時,他拿出一張此前從人社局拿回的A4紙,上面打印了有關工傷認定的法律法規。他認為,其中第1條提到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結論性意見或法院生效判決”,為并列關系,而非人社局所理解的存在優先級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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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正從人社局拿回的紙。圖/受訪者提供
九派新聞檢索發現,最高人民法院公報網站載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4〕9號)第一條,法院審理工傷認定行政案件,在認定是否存在《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本人主要責任”等情形時,應當以有權機構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結論性意見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書為依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事故責任認定書和結論性意見的除外。
即其中的連接詞為“和”,而非“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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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規定。圖/最高人民法院公報網站截圖
楊謙是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律師、武漢律協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專委會委員。1月20日,她在接受九派新聞采訪時介紹,如果法院對交通事故責任重新做出了認定,且區別于交警部門的認定結果,以法院優先,法院生效裁判文書的法律效力是高于其他法律文書的,也是具有強制執行力的。
關于上述規定中的“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楊謙補充道,還有一類交通事故,交警無法判斷各方責任,無法通過現有證據條件的審查做出事故責任認定的,受害方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由法院結合全案證據進行全面審查判斷,并最終作出事故責任認定和確定相應賠償金額。
【4】逝者
事故給白琳的生命按下了終止鍵,也改變了她的家庭。
趙正形容,妻子去世后,家里發生的變化“天翻地覆”。自妻子出事后,他和妹妹一家人住在西安。兒子無心在深圳繼續創業,也擔憂父親,回陜西找了工作。
1月19日,興平市下起了小雪,記者在趙正家中見到了他和妹妹。家里有些冷清,白琳的遺物已被燒掉大部分。原本擺在桌子上的遺像,被趙正妹妹收了起來,“我哥看著傷心”。她時常安慰哥哥,“就當嫂子出遠門了”。
出事前,這是一個三口之家。夫妻都是教師,趙正在興平市教生物,白琳到村里教英語和語文,還當了30年班主任。
班上約35名學生。趙正說,妻子帶出的學生里,有高校輔導員、鄉村教師,還有整整兩代人。白琳教出的第一批學生,如今已為人父母,這些人的孩子,有的也在白琳班上就讀。
趙正妹妹回憶,有個學生失去了母親,白琳把他當自己孩子一樣照顧,“給他洗衣服、關心吃飯,事事都上心。”
在家屬的描述中,白琳性格隨和,在學校備受學生喜愛,“年年是先進(教師)”。有次,白琳獲評“興平市優秀教師”,其名字曾在市影劇院張榜公布。說話間,趙正從書柜中取出一沓榮譽證書。但這些從未在家中張貼過,“我們不喜歡張揚”,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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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琳的榮譽證書。圖/九派新聞 胡冰月
2021年,白琳評上了高級職稱。據趙正介紹,這是30多年一步步努力的結果,“先是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然后才是高級教師。”
任教至2023年,白琳55歲,到了法定退休年齡。是退休還是接著干,她選擇了后者。趙正解釋,妻子想的是,自己退休在家沒有事做,身體又無疾病,想融入社會,繼續發光發熱。
那年,白琳辦理了延遲退休,延遲至60歲。從講臺退下來,她的新崗位是宿舍管理員、心理輔導老師,并繼續擔任此前學校推薦她上崗的工會委員一職。
事發前四天,白琳結束在西安高校一周的學習,帶著新掌握的心理輔導專業知識回到興平。應領導安排,她要在2024年11月13日公開分享學習心得。
為提前準備資料,也考慮到冬季路況復雜,12日下午,她早早騎電動車出了門。行駛到洛豐路一家紙板廠門口南側時,她遭遇了事故。前方只差1公里的學校,成了她此生再也無法抵達的目的地。
來源: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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