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亞鵬做生意失敗虧了4000萬”的說法,在網上紛紛揚揚地傳了好幾年。
有人罵他:“商業黑洞”,有人笑他:“明星跨界必翻車”。
可是卻鮮少人知,這4000萬的背后藏著一段讓他刻苦銘心的背叛。
當年起訴李亞鵬的是,北京泰和友聯投資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對方是李亞鵬20年的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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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李亞鵬拿到了一個很好的項目,“麗江雪山藝術小鎮”項目。
這個好友得知后也想投資,跟李亞鵬合作。
李亞鵬見他是自己20年的好友,二話不說就答應。
這時候,好友提了一個要求:“你能不能替公司做一個擔保?”
李亞鵬爽快地同意了。
但是“麗江雪山藝術小鎮”項目是一家新公司,征信是不夠的。
這時需要有一個上市公司,對這個項目進行新的一輪融資。
當項目要引入一個上市公司的時候,那是要縮股的。
身為大股東的李亞鵬就好心地說:“你們就別縮了,現在收購的價格太低,我全部割讓我的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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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亞鵬是這么說的,也是這么做的,他把自己51%的股權割讓了。
他覺得既然在一起合作,那么大家共享利益。
在交割的過程中,李亞鵬把上市公司的合同法務全部走完,就等著一個簽字。
這時,其他股東突然拿出一個含有4000萬的金額擔保承諾:
“這個項目必須將來掙多少錢,你得擔保,如果你不簽這個,我們就拒絕簽字。”
李亞鵬拒絕:“為什么?這個是無理的要求。”
李亞鵬沒有答應他們的這個無理的要求。
事情拖到了最后的一天,如果那天拿不到股東的簽字,項目就會被拍賣。
為了能讓項目活下來,李亞鵬只好硬著頭皮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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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啟動初期確實一片向好,但是開盤兩年只售出30多套。
項目合作到期,麗江雪山藝術小鎮嚴重虧損,根本無力支付4000萬的固定收益。
好友就來問李亞鵬要這筆錢,要他兌現當年的擔保承諾。
但是,李亞鵬拿不出這么多錢。
好友毫不留情就把李亞鵬告上法庭。
這場官司一打就是七年。
最終法院認定擔保函合法有效,判決李亞鵬支付4000萬本金及上千萬利息。
李亞鵬的這種情況,明顯是被別人做局。
相當于你去貸款,征信有問題,找個人擔保,最后你還不上,只能起訴擔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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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的朋友就是背后插刀。
起初李亞鵬很是生氣與懊惱,但是當他想明白后就沒有抱怨了,覺得還是自己的事,跟別人沒關系。
這世上沒有永遠的敵人,也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
無論是誰,當利益相同的時候,對誰都有利益的時候,就是朋友。
當利益發生沖突時,你爭我搶,便成了敵人。
這種關系,跟利益掛鉤。
各種關系能長久的維持,也是需要利益做鋪墊。
有利益,就不缺感情; 沒有利益,感情有時候顯得太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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