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聲明:本文為虛構創作,請勿與現實關聯
聲明:本文為虛構小說故事,地名人名均為虛構,請勿與現實關聯。本文所用素材源于互聯網,圖片非真實圖像,僅用于敘事呈現,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2010年的那個夏天,我只是個月薪三千的倉庫管理員。
7月15日早上,當我看到賬戶余額顯示5,870,000元時,以為自己眼花了。
587萬,這筆巨款毫無征兆地出現在我的賬戶里。
我慌亂地打電話給銀行,對方卻說這是"正常轉賬"。
在經歷了一個月的煎熬和糾結后,我做了一個大膽的決定。
我用這筆錢,在房價還未飛漲的年代,買下了12套房產。
13年過去了,這些房子讓我實現了財務自由。
我以為這個秘密會永遠埋藏,直到昨天,銀行的律師函送到了我手中。
他們說這是錯誤轉賬,要求我歸還890萬。
我冷笑一聲,從保險柜里拿出了一個泛黃的文件袋。
當我在法庭上亮出那些證據時,銀行的律師臉色瞬間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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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10年7月15日,周四,悶熱得讓人喘不過氣。
我叫陳建國,那年32歲,在一家外貿公司做倉庫管理員。
月薪3200元,租住在城中村的單間里,每月房租600元。
妻子王芳在附近的電子廠上班,月薪2800元。
我們結婚三年,最大的夢想就是攢夠首付買套房。
那天早上,我像往常一樣在早餐攤買了包子和豆漿。
邊吃邊拿出手機,習慣性地打開銀行APP查看余額。
我們的賬戶原本有23,450元,這是三年的全部積蓄。
但當頁面刷新出來時,我手里的包子掉在了地上。
余額顯示:5,893,450.00元。
"怎么回事?"我揉了揉眼睛,以為看錯了。
退出重新登錄,數字依然沒變。
我的心跳開始加速,手心全是汗。
查看交易明細,昨晚11點48分有一筆轉賬:
轉賬方:華通銀行總行
金額:5,870,000.00元
備注:(空白)
我整個人都懵了,這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系統錯誤?還是有人轉錯賬了?
我立刻撥打了銀行客服電話,手指都在顫抖。
"您好,請問有什么可以幫助您?"客服小姐的聲音很甜美。
"我...我賬戶里多了很多錢,可能是你們轉錯了。"我緊張地說。
"先生請稍等,我幫您查詢。"
等待的幾分鐘漫長得像過了一個世紀。
"正常的?可我根本不知道這筆錢是哪來的啊!"我急了。
"系統顯示是華通銀行總行轉入的,詳情需要您到柜臺查詢。"
掛斷電話后,我完全沒心思吃早餐了。
請了半天假,直奔最近的銀行網點。
到了銀行,我直接找到大堂經理。
"我需要查詢一筆轉賬。"我努力讓自己看起來平靜。
大堂經理是個三十多歲的女士,很熱情地接待了我。
看了我的查詢申請后,她讓我到三號窗口辦理。
柜員是個戴眼鏡的中年女性,表情嚴肅。
她核對了我的身份證,在電腦上操作了很久。
"陳先生,這筆587萬的轉賬,顯示為銀行內部調撥。"她說。
"內部調撥?什么意思?"我完全不懂。
"備注欄顯示'賬戶核查補償'。"柜員看著屏幕說。
"賬戶核查補償?"我更迷糊了,"我沒有申請過任何補償啊。"
柜員又查看了一遍,然后說:"具體情況建議您聯系總行咨詢。"
她給了我一個總行的電話號碼。
走出銀行,我找了個安靜的地方撥通了那個號碼。
等了很久才有人接聽。
"您好,華通銀行總行客戶服務部。"是個男聲。
我詳細說明了情況,對方讓我等待。
大約十分鐘后,電話那頭傳來回復。
"陳先生,經核查,這筆款項確實是由我行轉入您的賬戶。"
"但是為什么?我完全不知情啊。"我的聲音都在顫抖。
"根據系統顯示,是賬戶核查補償款。"對方的語氣很含糊。
"什么補償?能具體說明嗎?"我追問。
"這個...需要我們進一步核實,您可以先正常使用這筆款項。"
"如有問題我們會聯系您。"
說完就掛斷了電話。
我站在街邊,拿著手機,腦子里一片混亂。
這簡直就像天上掉餡餅,但我知道,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02
回到家,我把這事告訴了王芳。
她的反應和我當時一模一樣,震驚、懷疑、恐懼。
"建國,這會不會是詐騙?"她擔心地問。
"我去銀行查過了,確實是銀行總行轉的。"我說。
"那為什么要給你轉這么多錢?"王芳還是不敢相信。
我們兩個人徹夜未眠,討論著各種可能性。
第二天,我決定正式給銀行發一封詢問信。
我找到在律師事務所工作的大學同學李明。
"老李,我遇到一件怪事。"我在咖啡廳里把整件事告訴了他。
李明聽完后,沉思了很久。
"從法律角度說,如果這是銀行的失誤,他們有權追回。"他說。
"但你現在做得對,應該正式詢問他們。"
在李明的幫助下,我給華通銀行總行發了一封掛號信。
信中詳細詢問了這筆587萬的來源、性質和用途。
要求銀行在30天內給予書面回復。
并且明確表示:如果30天內沒有回復,將視為銀行確認這筆款項無誤。
信發出后,我開始了漫長的等待。
每天都去查看郵箱,但一直沒有任何回音。
一周過去了,沒有消息。
兩周過去了,還是沒有消息。
一個月到了,銀行依然沒有任何回復。
"芳芳,你說銀行會不會忘了這事?"我試探性地問妻子。
"怎么可能?587萬不是小數目。"王芳說。
"可是都一個月了,他們什么都沒說啊。"我繼續說。
王芳看著我,突然明白了我的意思。
"建國,你不會是想..."她的聲音都在顫抖。
"我只是想,既然銀行沒有任何異議,也許這筆錢真的該是我的。"我說出了心里話。
"可是..."王芳還是猶豫。
"我已經盡了所有義務去確認,打電話、去銀行、發正式詢問信。"我說,"如果真有問題,銀行早就該找我了。"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個決定,一個改變我一生的決定。
我要用這筆錢買房。
但我不能魯莽,必須謹慎行事。
首先,我詳細研究了房地產市場。
2010年的房價,平均在每平米7000-9000元。
一套100平的房子,總價大約70-90萬。
我計算了一下,587萬可以買六七套房。
但我決定采取分散策略,降低風險。
我花了一周時間,看了十幾個樓盤。
最終選定了幾個目標區域:
東部新區,政府規劃要建高新園區,均價7500元/平。
南部地鐵沿線,正在規劃地鐵線路,均價8200元/平。
市中心老城區,地段好但房子舊,均價9500元/平。
我制定了詳細的購房計劃。
每套房子用不同人的名字買,分散風險。
有些全款,有些貸款,看起來更正常。
8月初,我開始行動。
第一套房,以我的名義買在東部新區,108平米,總價81萬,全款。
售樓小姐看到我能全款買房,態度立刻變得特別熱情。
"陳先生,您真有眼光,這個地段未來肯定升值!"她不停地恭維。
我只是淡淡地點頭,沒有表現出太多情緒。
簽完合同,拿到購房發票和產權證明,我的手一直在抖。
這是我人生中第一套房產,雖然來得有些不可思議。
03
接下來的三個月,我陸續買下了更多房子。
第二套,以王芳的名義,東部新區,98平米,73.5萬,按揭貸款。
第三套,以我父親的名義,南部地鐵沿線,102平米,83.6萬,按揭。
第四套,以我母親的名義,南部地鐵沿線,95平米,77.9萬,按揭。
第五套,以王芳表妹的名義,市中心,88平米,83.6萬,全款。
第六套,以我堂弟的名義,東部新區,105平米,78.8萬,按揭。
當然,所有人都不知道錢的真實來源。
我告訴他們,我在股市賺了一筆錢,想投資房產。
作為回報,他們可以免費住這些房子,或者分享一部分升值收益。
沒人會拒絕這樣的好事。
我和他們都簽了私下的協議,約定房子的實際所有權歸我。
到2010年年底,我總共買下了6套房產,花費約480萬。
賬戶里還剩下100多萬,我一分都不敢動。
這筆錢,是我最后的安全墊。
整個過程中,銀行沒有任何動靜。
沒有電話,沒有信件,什么都沒有。
那筆錢就像本來就該屬于我一樣。
但我的心里,一直懸著一塊石頭。
每天晚上,我都會夢到銀行找上門來。
夢到警察敲門,夢到所有房產被查封。
王芳也跟著我提心吊膽。
"建國,你說銀行會不會突然找來?"她經常這樣問我。
"都過去半年了,如果有問題早就來了。"我安慰她,也是安慰自己。
2011年,房價開始上漲。
東部新區從7500漲到了9000。
南部地鐵沿線從8200漲到了9800。
市中心從9500漲到了11000。
每套房子都增值了十幾萬到二十萬不等。
看著房價的漲幅,我終于松了一口氣。
"看來我的決定是對的。"我對王芳說。
但內心深處,那種不安從未真正消失。
2012年,房價繼續上漲。
我的6套房子,總價值已經接近700萬。
扣除當初的投資和貸款,凈值也有200多萬了。
加上賬戶里的100萬,我的總資產已經超過300萬。
我辭去了倉庫管理員的工作,開了一家小型貿易公司。
王芳也不用去電子廠上班了,在家做起了全職太太。
我們搬進了自己買的房子,生活品質大幅提升。
2013年,我又用剩下的100萬買了兩套小戶型。
這兩套房都在大學城附近,每套50萬左右。
到此,我總共持有8套房產。
我從一個月薪三千的打工仔,變成了坐擁千萬資產的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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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2014年到2018年,是我最安逸的五年。
房價一路上漲,我的資產也水漲船高。
東部新區因為高新園區的建成,房價漲到了16000。
南部因為地鐵開通,房價突破了14000。
市中心雖然房齡增加,但地段優勢明顯,穩定在20000以上。
大學城附近的小戶型,也漲到了11000左右。
我粗略估算,8套房子的總價值已經接近1300萬。
扣除所有貸款和成本,凈資產超過700萬。
我的公司經營得也不錯,每年能有幾十萬的收入。
加上房租收入,我們家的年收入輕松過百萬。
2015年,我們有了女兒,取名陳曉彤。
王芳把全部精力都放在孩子身上,我則繼續擴大投資。
2019年,我用幾套房子做抵押,貸款300萬。
又在西部新城買了4套房,每套75萬左右。
到此,我總共持有12套房產。
分布在城市的東西南北,有些出租,有些空置。
每月光租金收入就有3萬多元。
我終于實現了財務自由,過上了夢想中的生活。
但那個懸在心頭的石頭,從未真正落下。
每年我都會查看那筆轉賬的記錄,確認它還在。
每年我都會擔心,銀行會不會突然想起這筆錢。
王芳有時候會說:"都這么多年了,應該沒事了吧?"
我總是回答:"也許吧,但我們還是要小心。"
事實證明,我的謹慎是對的。
2023年7月,也就是上個月。
我正在公司處理業務,前臺小李敲門進來。
"陳總,外面有人找您,說是華通銀行的。"她說。
聽到"華通銀行"四個字,我整個人都僵住了。
"讓他們進來。"我努力讓聲音聽起來平靜。
門開了,進來三個人。
兩個穿正裝的中年男人,還有一個拎著公文包的女律師。
"陳建國先生嗎?我是華通銀行法務部的王律師。"女律師開口道。
"請坐。"我指了指沙發,心跳已經快到極致。
他們坐下后,王律師從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文件。
"陳先生,我們今天來,是為了2010年7月14日的一筆轉賬。"
我的心沉到了谷底。
該來的,終究還是來了。
"什么轉賬?"我裝作不知道。
"那筆587萬的轉賬。"其中一個男人直接說道。
"經我們調查,這是一筆錯誤轉賬,現在需要您歸還。"
"錯誤轉賬?"我冷笑一聲,"13年了,你們現在才說是錯誤的?"
"當時由于系統升級,這筆賬目被遺漏了。"那人有些尷尬,"直到最近審計才發現。"
"我記得當時我打電話詢問,你們說是正常轉賬。"我反駁道。
"而且我還給你們總行發了正式的詢問信,你們30天內沒有任何回復。"
"這個..."他們對視了一眼。
"陳先生,不管怎么說,這筆錢確實是錯誤轉入的。"王律師說。
"根據法律,您有義務返還。"
"返還?"我感到一陣憤怒,"這都13年了,你們現在才來說是錯誤的?"
"而且這筆錢我早就用了,你們讓我拿什么還?"
王律師從公文包里拿出另一份文件推到我面前。
"這是律師函,要求您在30天內歸還本金587萬,加上13年的利息,共計890萬。"
890萬!
這個數字讓我倒吸了一口涼氣。
雖然我的房產價值超過2500萬,但那都是固定資產。
要一下子拿出890萬現金,根本不可能。
"如果我拿不出來呢?"我問。
"那我們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王律師的語氣變得嚴厲。
"到時候不僅要還錢,還要承擔訴訟費用和其他損失。"
他們留下律師函和聯系方式,然后離開了。
我癱坐在椅子上,感覺天都要塌了。
13年來我一直擔心的事情,終于還是發生了。
05
回到家,我把這件事告訴了王芳。
她整個人都崩潰了,眼淚止不住地流。
"怎么辦?怎么辦啊建國?"她哭著問。
"別慌,我們還有辦法。"我強裝鎮定。
第二天,我立刻去找李明律師。
"老李,我遇到大麻煩了。"我把整件事告訴了他。
李明聽完后,表情變得非常嚴肅。
"這事確實棘手。從法律上講,銀行有權要回這筆錢。"他說。
"那我就沒辦法了嗎?"我急切地問。
"也不是完全沒有辦法。"李明想了想,"關鍵要看你有沒有保留當年的證據。"
"什么證據?"
"比如你打給銀行的電話記錄,發給他們的詢問信,還有他們的回復——或者說,他們的沉默。"
我猛地想起來,當年的那些東西我都保留著!
"有!我都保留著!"我興奮地說。
"太好了!"李明說,"你趕緊把所有資料都拿來。"
我回家從保險柜里翻出了一個文件袋。
里面裝著13年前的所有資料:
給銀行總行的掛號信復印件和郵局的寄送回執。
當年和銀行客服通話的錄音(我用錄音筆錄下來的)。
去銀行查詢時的申請表和查詢結果復印件。
購房時填寫的資金來源聲明(上面寫著"資金來自銀行轉賬")。
甚至連每次查看賬戶的截圖,我都完整保存著。
李明看完這些材料,眼睛越來越亮。
"老陳,這些證據非常關鍵!"他激動地說。
"特別是這封詢問信和銀行的沉默,這在法律上很有說服力。"
"你當時詢問了,他們30天沒有回復,這構成了默認。"
"而且你購房時的資金聲明,證明你認為這筆錢是合法的。"
"從法律上講,這叫'善意取得'。"
"那我們能贏嗎?"我問。
"不好說,但至少我們有反擊的余地。"李明說。
"你現在要做的,就是做好應訴準備。"
接下來的幾天,我和李明一起準備應訴材料。
我們整理了所有證據,形成了一份完整的證據鏈。
同時,李明也在研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判例。
"老陳,這個案子的關鍵在于證明你的'善意'。"李明說。
"你不知道這是錯誤轉賬,你詢問了銀行,銀行沒有否認。"
"在這種情況下,你有理由相信這筆錢是合法的。"
"但是銀行肯定會說,這筆錢明顯異常,你應該知道有問題。"
"所以我們要證明,你采取了所有合理的措施去確認。"
李明的分析讓我看到了一線希望。
但我知道,這場官司不會輕松。
銀行有專業的法律團隊,有充足的資源,可以跟我耗很久。
果然,30天期限到了,我沒有歸還那筆錢。
06
七天后,華通銀行正式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我返還890萬元不當得利。
收到法院傳票的那一刻,我的手都在抖。
這場我擔心了13年的噩夢,終于變成了現實。
我委托李明律師代理這個案子,正式應訴。
"老陳,你要做好心理準備。"李明嚴肅地說,"這個案子可能要打很久。"
"而且結果很難預料,銀行的律師團隊非常專業。"
"但是,我們也不是沒有勝算。"
李明開始制定詳細的應訴策略。
首先,我們要證明我的"善意",證明我不知道這是錯誤轉賬。
其次,我們要證明銀行有過錯,他們的沉默構成了默認。
再次,我們要證明我對這筆錢的使用是合法的,沒有惡意。
最后,即使要還錢,也應該扣除我這13年的合理收益。
在庭前會議上,李明提出了一個大膽的申請。
"法官,我方申請法院調取華通銀行在2010年7月14日前后的所有轉賬審批文件。"
銀行的律師王律師立刻站起來反對。
"法官,這些文件與本案無關,而且涉及銀行的商業機密。"
李明冷靜地反駁:"法官,本案的核心爭議是這筆轉賬的性質。"
"如果銀行有審批文件,恰恰能證明這是經過審批的正常轉賬,而不是錯誤轉賬。"
"這對銀行有利,銀行為什么要拒絕提供?"
王律師語塞,臉色變得很難看。
法官考慮了一會兒,說:"申請有理,銀行應當提供相關文件。"
"限你方在十五日內提交。"
王律師還想爭辯:"法官,銀行內部文件涉及商業機密,不宜公開。"
"可以不公開,但必須提交法庭查閱。"法官堅持道。
"如果銀行拒絕提供,法庭將作出不利于銀行的推定。"
王律師無話可說,只能答應。
庭前會議結束后,李明對我說:"看他們的反應,這些文件里肯定有問題。"
"什么問題?"我問。
"不知道,但肯定對我們有利。"李明說,"否則他們不會這么抗拒。"
接下來的兩周,我每天都在焦慮中度過。
不知道銀行會提交什么樣的文件。
不知道那些文件會對案子產生什么影響。
王芳也跟著我提心吊膽。
"建國,你說我們會不會輸?"她擔心地問。
"不知道,但我們已經盡力了。"我說。
女兒陳曉彤才8歲,還不懂這些事。
但她能感覺到家里的氣氛不對。
"爸爸,你是不是遇到麻煩了?"她問我。
"沒事,爸爸能處理好。"我摸了摸她的頭。
但心里,我其實也沒有底。
如果輸了這場官司,我要賠890萬。
那意味著我要賣掉至少4套房子。
13年的積累,可能一夜之間化為烏有。
更可怕的是,這件事會被媒體曝光。
我會成為"侵占銀行巨款"的典型案例。
我的公司,我的聲譽,都會受到巨大影響。
這13年來積累的一切,可能都要毀于一旦。
兩周后,終于到了開庭的日子。
我穿上了最正式的西裝,和李明一起來到法院。
法庭上,銀行方面來了五個人。
除了王律師,還有幾個看起來級別很高的領導。
他們的陣勢,讓我感到了巨大的壓力。
"現在開庭!"隨著法官的一聲令下,庭審正式開始。
銀行方面首先陳述了他們的訴求。
"法官,被告陳建國于2010年7月14日收到我行錯誤轉入的587萬元。"
"該筆款項系我行系統故障所致,被告應當返還。"
"13年間,被告明知該款項來源異常,卻惡意占有并用于購買房產。"
"根據《民法典》關于不當得利的規定,被告應當返還本金及利息共計890萬元。"
聽到"惡意占有"四個字,我的怒火騰地就上來了。
李明按住我的手臂,示意我冷靜。
然后他站起來,開始我方的陳述。
"法官,我方認為銀行的訴求不能成立。"
"首先,被告在收到款項后,立即聯系銀行詢問,銀行回復稱是'正常轉賬'。"
"其次,被告又正式發函詢問,銀行30天內未予回復,構成默認。"
"再次,被告在使用款項時,始終認為這是合法所得,屬于善意取得。"
"最后,即使認定為不當得利,也應考慮被告13年來的合理使用收益。"
"綜上,我方認為被告無需返還,或者至多返還本金,不應承擔利息。"
李明的陳述有理有據,讓銀行方面的臉色都不太好看。
法官聽完雙方陳述,說:"現在進入舉證階段。"
"原告方請舉證。"
王律師站起來,說:"我方提交以下證據..."
她拿出了一大堆文件。
轉賬記錄、系統故障報告、內部調查結果等等。
但李明逐一進行了質證,指出這些證據的問題。
"這些證據只能證明確實有轉賬,但不能證明被告知道這是錯誤的。"
"而且,銀行的系統故障是銀行自己的問題,不能讓被告承擔后果。"
輪到我方舉證時,李明拿出了我準備的所有材料。
通話錄音、詢問信、回執單、查詢記錄、資金聲明...
每一份證據,都指向一個事實:我盡了合理的義務去確認。
王律師試圖反駁,但效果不太好。
法官看完所有證據,說:"原告方,你們提交的審批文件呢?"
"按照庭前會議的要求,你們應當提交2010年7月14日前后的轉賬審批文件。"
王律師的臉色變得很難看。
她站起來,從公文包里拿出了一個文件袋。
"法官,這是我方提交的文件。"
她把文件遞給法官,但動作明顯有些猶豫。
法官接過文件,打開查看。
看了幾頁后,法官的表情變得非常嚴肅。
"這份文件,雙方都看一下。"法官說。
法警把文件拿給了我們。
李明接過文件,仔細翻看起來。
他的眉頭越皺越緊,眼神也變得凝重。
突然,他的手停在了某一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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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猛地抬起頭,看向我,眼神中充滿了震驚。
我接過文件看了一眼,整個人都愣住了。
當銀行提交的文件擺在法庭上時,整個法庭陷入了詭異的沉默。
我坐在被告席上,心跳加速,但表面依然平靜。
這份文件,我之前根本不知道它的存在。
但它的出現,卻成了這個案子的轉折點。
李明接過那份文件,仔細翻看著,眉頭越皺越緊。
突然,他的手停在了某一頁上。
"法官,我方對這份文件的內容有異議。"李明說道。
王律師艱難地站起來,額頭上滲出了細密的汗珠:"法官,我方需要時間核實文件的完整性。"
李明猛地抬起頭,看向我,眼神中充滿了震驚。
"準許。休庭十五分鐘。"法官敲響法槌。
我知道,真正的較量,才剛剛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