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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年前銀行誤給我轉了468萬,我拿去買了13套房,如今銀行讓我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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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聲明:本文為虛構創作,請勿與現實關聯

      一筆來路不明的四百六十八萬,在2003年的某個傍晚,悄無聲息地躺進了我的銀行賬戶。

      我報警了嗎?沒有。

      我主動聯系銀行歸還了嗎?也沒有。

      我拿著這筆錢,買了十三套房子。

      二十一年后的今天,銀行終于找上門來,張口就要連本帶息一千兩百萬,還威脅要以侵占罪把我送進監獄。

      他們以為我會嚇得魂飛魄散,跪地求饒。

      可他們不知道,這二十一年,我一直在等這一天。

      當銀行的律師函擺在我面前時,我只是冷靜地笑了。

      因為我知道,這件事的真相,遠比他們想象的要復雜......



      01

      2003年7月。

      我坐在銀行的柜臺后面,看著手機上催債的短信,頭都快炸了。

      "林遠山,信用卡還款日到了,請盡快還款8000元。"

      "林遠山,您的網貸已逾期3天,請立即還款12000元。"

      我關掉手機,揉了揉太陽穴。

      欠債16萬,這個數字像座山一樣壓在我身上。

      父親去年查出肝硬化,手術花了12萬。

      母親身體也不好,每個月藥費要3000多。

      女友李婷上個月跟我分手了,她說:"遠山,我等不起了。"

      月薪3000的我,拿什么讓她等?

      "遠山,下班了,走吧。"同事王強拍了拍我的肩膀。

      "你先走,我再坐會兒。"

      王強看著我:"你最近怎么了?整天愁眉苦臉的。"

      "沒事,就是有點累。"

      "是不是跟李婷分手的事還沒放下?"王強坐下來,"兄弟,天涯何處無芳草。"

      "不是那事。"我擺擺手,"你快走吧,我想靜靜。"

      王強聳聳肩,走了。

      辦公室里只剩下我一個人。

      熒光燈發出嗡嗡的聲音,像我腦子里的噪音。

      16萬,怎么還?

      我每個月工資3000,除去房租800,給父母1500,自己只剩700。

      還要吃飯,交通,偶爾父母需要額外的藥費。

      根本存不下錢。

      信用卡和網貸的利息越滾越多,我算過,按這個速度,要還十年。

      十年。

      我28歲,十年后38歲。

      那時候我還能干什么?

      我關掉電腦,準備回家。

      手機突然震動了一下。

      一條短信:

      "尊敬的客戶,您的賬戶于7月15日18:03分收入4,680,000元,當前余額4,683,247元。"

      我愣住了。

      468萬?

      我揉了揉眼睛,以為自己看錯了。

      再看一遍,還是468萬。

      我的手開始發抖。

      趕緊打開網銀。

      賬戶余額:4,683,247元。

      轉賬時間:2003年7月15日18:03

      轉賬方:中國XX銀行南方分行

      摘要:往來款項

      我的心跳得要炸了。

      468萬。

      這是什么概念?

      我欠債16萬,468萬夠我還29次。

      但這錢,肯定不是我的。

      肯定是銀行轉錯了。

      我坐在椅子上,盯著屏幕上的數字。

      腦子里有兩個聲音在打架。

      "趕緊報告,這是銀行的錢。"

      "別說,這是天上掉下來的餡餅!"

      "如果不說,會坐牢的。"

      "如果說了,你還要還16萬的債,父母的藥費怎么辦?"

      我關掉電腦,站起來。

      腿都是軟的。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這件事。

      468萬。

      如果是我的,我就什么都不用愁了。

      還債,給父母看病,甚至還能買套房子。

      但這不是我的錢。

      回到家,母親已經睡了。

      父親坐在沙發上看電視,臉色蠟黃。

      "回來了?吃飯了嗎?"父親問。

      "吃了。"我撒謊。

      "遠山啊,你媽今天又暈倒了。"父親嘆了口氣,"我送她去醫院,醫生說要住院觀察。"

      我的心一緊:"嚴重嗎?"

      "還好,就是貧血,要輸液。"父親咳嗽了幾聲,"又要花錢了。"

      "爸,您別擔心,我有錢。"

      "你哪來的錢?"父親看著我,"你不是還欠著錢嗎?"

      "我......"我不知道該怎么說,"我會想辦法的。"

      父親搖搖頭,沒再說話。

      我回到自己的小房間,關上門。

      掏出手機,又看了一遍余額。

      4,683,247元。

      錢還在。

      我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

      如果這筆錢真的沒人來追,我該怎么辦?

      是報告銀行,做個好人?

      還是......

      我閉上眼睛,腦子里一片混亂。

      02

      接下來的三個月,我每天都活在恐懼中。

      每次聽到辦公室的電話響,我都會心跳加速。

      每次看到主管李姐走過來,我都以為她要問我賬戶的事。

      但什么都沒發生。

      沒有人來找我。

      沒有人問我賬戶里的錢。

      銀行照常運轉,同事們照常上班下班。

      好像那筆468萬,從來沒有存在過。

      三個月后,我開始動搖了。

      "也許,銀行真的不會來追了?"

      我又查了很多資料。

      不當得利的追訴期是兩年。

      也就是說,如果兩年內銀行沒發現,兩年后就不能追了?

      但我又看到另一種說法:追訴期是從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算。

      所以如果銀行21年后才發現,還是可以追。

      我越查越糊涂。

      但有一點我很清楚:如果我現在報告,這筆錢肯定跟我沒關系。

      如果我不報告,也許......也許我能翻身?

      那段時間,父親又住院了。

      肝硬化加重,需要做介入治療。

      醫生說要20萬。

      20萬。

      我哪來的20萬?

      我看著父親躺在病床上,臉色蒼白,插著氧氣管。

      母親坐在旁邊抹眼淚。

      "遠山,要不然咱們放棄治療吧。"母親哭著說,"這病花錢太多了。"

      "不行!"我抓著母親的手,"媽,您別擔心,我有錢。"

      "你哪來的錢?"母親看著我,"你不是還欠著債嗎?"



      "我......"我咬咬牙,"我問朋友借。"

      其實,我已經決定了。

      我要用那筆錢。

      當天晚上,我去ATM機取了10萬現金。

      分五次取的,每次2萬。

      拿著那沓鈔票,我的手在抖。

      這是我第一次動用那筆錢。

      也是我正式走上這條路的開始。

      交完醫藥費,父親順利做了手術。

      手術很成功,醫生說再休養一段時間就能出院。

      母親拉著我的手,哭著說:"遠山,你是個好孩子,媽這輩子沒白疼你。"

      我笑了笑,但心里卻很不是滋味。

      我用的錢,是不義之財。

      但我不后悔。

      起碼父親的命保住了。

      2003年10月,父親出院了。

      身體恢復得不錯,只是需要長期吃藥。

      我的賬戶里,還剩458萬。

      我每天都會查一遍余額,確認錢還在。

      四個月了,還是沒人來找我。

      也許,銀行真的不會來追了?

      那段時間,我開始認真思考一個問題:

      如果這筆錢真的不會被追回,我該怎么用它?

      直接消費?太顯眼了,而且容易被查。

      存銀行?利息太低,而且錢還是在銀行系統里,萬一被查到就完了。

      買房?

      這個念頭一冒出來,就像野草一樣瘋長。

      2003年,房價正在跌。

      非典之后,很多人都不敢買房,房價從5000多跌到4000多。

      很多中介都在降價促銷,"買一送一"、"首付五折"的廣告到處都是。

      這是個機會。

      如果我現在買房,等房價漲回來,這筆錢就洗白了。

      而且房產是實物資產,就算以后銀行來追,我也可以說錢已經變成房子了。

      我越想越覺得可行。

      11月的一個周末,我去了房產中介。

      "先生,您要買房?"銷售員很熱情。

      "對,看看有什么合適的。"

      "您的預算是多少?"

      "四五百萬。"

      銷售員的眼睛亮了:"那您的選擇余地很大啊!現在房價便宜,四五百萬能買好幾套了。"

      "我就是想多買幾套。"我說,"分散在不同的區,你有什么推薦嗎?"

      "您這想法好啊!"銷售員豎起大拇指,"現在買房就是抄底,以后肯定漲。"

      他給我推薦了很多房源。

      東區、西區、南區、北區、遠郊......

      各個區都有。

      "這套遠郊的三居室不錯,總價32萬,100平,周邊配套齊全。"

      "這套東區的兩居室,總價38萬,靠近地鐵。"

      "南區這邊便宜,80平的兩居室才26萬。"

      我一套一套地看。

      整整看了一個月。

      最終,我選定了13套房子。

      有學區房,有地鐵房,有大戶型,還有經濟適用房。

      最貴的一套42萬,最便宜的一套26萬。

      13套房子,總共468萬。

      剛好把賬戶里的錢花光。

      03

      簽合同的那天,我特別緊張。

      中介公司的會議室里,銷售經理親自接待我。

      "林先生,您這次可是我們公司今年最大的客戶了。"經理笑得合不攏嘴,"一次性買13套房,真是大手筆。"

      "過獎了。"我擦了擦手心的汗。

      "林先生,我能問一下,您是做什么行業的嗎?"經理好奇地問。

      "我......"我停頓了一下,"我在銀行工作。"

      "難怪!"經理恍然大悟,"銀行的人就是有眼光,知道現在是抄底的好時機。"

      我勉強笑了笑。

      簽合同的過程很順利。

      13份購房合同,我一份一份地簽。

      林遠山。

      林遠山。

      林遠山。

      每簽一個名字,我的心就跳得更快。

      會不會有人查我的資金來源?

      會不會有人懷疑我一個月薪3000的銀行職員,怎么可能一次買13套房?

      但經理什么都沒問,只是不停地恭維我有眼光。

      簽完最后一份合同,經理站起來跟我握手。

      "林先生,合作愉快!以后有什么需要盡管說。"

      "謝謝。"

      我拿著那13份購房合同,走出中介公司。

      陽光刺眼,我瞇著眼睛。

      手里的合同很沉,沉得像壓著一塊石頭。

      這13套房,是我的了。

      但這468萬,終究不是我的錢。

      接下來的幾個月,我開始辦理房產證。

      每天下班后,我就跑各個部門。

      國土局、房管局、稅務局......

      交材料,蓋章,排隊,等通知。

      每次排隊的時候,我都會緊張得手心冒汗。

      生怕工作人員突然問我:"這么多房,錢從哪來的?"

      但沒有人問。

      工作人員只是機械地審核材料、蓋章、登記。

      在他們眼里,我就是個普通的購房者。

      2004年4月,13套房的房產證全部辦下來了。

      我拿著那13本紅色的房產證,坐在家里,盯著看了一整晚。

      上面寫著我的名字:林遠山。

      從這一刻起,這13套房,就真正屬于我了。

      那天晚上,我把房產證和購房合同,全部鎖進了家里的保險柜。

      看著保險柜門關上,我長長地松了口氣。

      做完了。

      沒有人知道這些房子是怎么來的。

      只要我守口如瓶,這個秘密就會一直是秘密。

      我把其中12套都出租了,只留了一套兩居室,自己搬進去住。

      那天搬家的時候,父母都哭了。

      "遠山,你怎么突然有錢買房了?"母親問。

      "我......我這些年存了點錢,加上找同事借了一些。"我撒謊,"付了首付,每個月還房貸。"

      "你這孩子,借那么多錢干什么?"父親皺眉,"還房貸壓力多大。"

      "爸,您別擔心,我還得起。"

      其實我根本沒有貸款。

      468萬全款買的。

      但我不能告訴他們真相。

      父母搬進新家那天,母親拉著我的手,眼淚一直流。

      "遠山,你是個好孩子。"母親哽咽著說,"媽這輩子最驕傲的就是生了你。"

      我抱著母親,心里卻一陣刺痛。

      如果他們知道,這房子是用不義之財買的,他們還會驕傲嗎?

      接下來的幾個月,我開始裝修那些房子。

      13套房子,我都選了最簡單的裝修。

      刷墻,鋪地板,裝空調,買家具。

      每套房子花費都控制在3萬以內。

      我把所有的積蓄都花光了,還找父母借了兩萬塊。

      "遠山,你借錢干什么?"父親問。

      "裝修房子。"

      "裝修還要花這么多錢?"

      "簡單裝修一下,不然租不出去。"

      父親沒再多問,從抽屜里拿出兩萬塊給我。

      那是父母攢了好幾年的養老錢。

      我接過錢,鼻子一酸。

      2004年春節后,13套房子全部裝修完畢。

      我開始在網上發布租房信息。

      "兩居室,精裝修,家電齊全,月租1200。"

      "三居室,采光好,交通便利,月租1500。"

      很快,就有人來看房。

      第一個租客是個年輕姑娘,在附近上班。

      "房東,能便宜點嗎?1200太貴了,1000行不行?"她問。

      "1100,不能再少了。"我說。

      "好吧。"她點頭同意。

      簽完合同,她付了三個月的租金,加上押金,一共給了4400塊。

      我接過那沓鈔票,手都在抖。

      這是我第一次收房租。

      這筆錢,來得那么容易,卻讓我心驚肉跳。

      接下來的兩個月,13套房子陸續都租出去了。

      每個月,我能收到將近15000塊的租金。

      加上我的工資3000,一個月有18000的收入。

      但我不敢花。

      租金收上來,我全部存起來。

      因為我知道,這些房子,是用不該屬于我的錢買的。

      每天晚上,我都會做噩夢。

      夢到銀行找上門來,夢到警察來抓我,夢到自己坐在監獄里。

      每次驚醒,我都一身冷汗。

      有一次,半夜三點,我突然被噩夢驚醒。

      母親聽到動靜,推門進來:"遠山,你怎么了?"

      "沒事,做噩夢了。"

      "孩子,你是不是工作壓力太大了?"母親坐在床邊,"媽看你最近氣色很差。"

      "媽,我沒事。"

      "遠山,你要是有什么事,一定要告訴媽。"母親握著我的手,"別一個人扛著。"

      我的眼淚差點掉下來。

      但我還是搖了搖頭:"真的沒事,您別擔心。"

      母親嘆了口氣,起身離開了。

      我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

      我不能說。

      這個秘密,我必須一個人守著。

      白天上班的時候,我總是心不在焉。

      有一次,我辦業務的時候,把客戶的賬號輸錯了。

      幸好主管李姐及時發現,沒造成損失。

      "林遠山,你最近怎么回事?"李姐把我叫到辦公室,"三天兩頭出錯,這可不像你。"

      "對不起李姐,我最近狀態不好。"

      "是不是家里有什么事?"

      "沒有,就是睡眠不太好。"

      李姐看著我,眼神里有些擔憂:"遠山,你要是有什么困難,跟李姐說,別憋著。"

      "謝謝李姐,我沒事。"

      那段時間,我每天都在提心吊膽地過日子。

      每次看到新聞報道"不當得利"的案件,我就心驚肉跳。

      有一次,新聞里報道了一個案件:某男子收到銀行誤轉的50萬,拒不歸還,被判刑三年。

      我看著新聞,手心全是汗。

      50萬判三年,我這468萬,要判多少年?

      但轉念一想,那個人是收到錢后立刻被銀行發現的。

      而我已經把錢變成了房產,過去快一年了。

      也許,銀行已經放棄追查了?

      這個念頭讓我稍微安心了一些。

      但每次經過銀行的辦公大樓,我還是會不由自主地緊張。

      04

      2004年到2024年,整整20年。

      這20年,房價就像坐過山車。

      2004年到2007年,房價漲了一倍。

      我那13套房,從468萬變成了900多萬。

      2008年金融危機,房價暴跌。

      很多人套牢了,罵罵咧咧說永遠不碰房子。

      我卻很平靜。

      因為這些房子,本來就是意外之財。

      跌了,也不心疼。

      2009年開始,房價又慢慢漲回來了。

      2010年超過了危機前的水平。

      2015年,我的13套房已經值2000多萬了。

      2020年疫情,房價又漲了一波。

      13套房,總市值超過了1.2億。

      從468萬到1.2億,漲了25倍。

      這20年,我每個月能收到15萬左右的租金。

      加上我的工資,現在漲到了1萬2,日子過得挺滋潤的。

      我逐漸忘記了,那筆錢最初是怎么來的。

      或者說,我選擇性地遺忘了。

      父親的病情穩定了,母親身體也好多了。

      我們一家人住在那套兩居室里,日子平平淡淡。

      2018年,我甚至談了個女朋友。

      比我小8歲的李雪,在廣告公司工作。

      "遠山,你有幾套房?"第一次見面,她就問。

      "有幾套,都出租了。"我含糊其辭。

      "你挺有本事的。"李雪笑著說,"能買這么多房,肯定很努力。"

      我笑了笑,沒說話。



      努力?

      如果那筆錢不是意外到賬,我現在還在還債。

      2020年,我和李雪結婚了。

      婚禮不大,就請了幾桌親友。

      父母很高興,母親拉著李雪的手,一個勁兒地說:"雪兒啊,以后要好好跟遠山過日子。"

      李雪笑著點頭。

      但我心里卻有些不安。

      因為李雪不知道,那些房子是怎么來的。

      她以為我是靠多年打拼,一套一套買下來的。

      如果她知道真相,還會嫁給我嗎?

      2021年,我們有了女兒,取名林悅悅。

      看著女兒軟軟的小臉,我發誓要給她最好的生活。

      好在這些年,租金收入穩定,我們的日子越過越好。

      買了車,也有存款,女兒上的是私立幼兒園。

      李雪時常感嘆:"遠山,多虧了你當年有眼光買房,不然咱們現在哪能過上這種日子。"

      我笑著摸摸她的頭,什么都沒說。

      那些房子......

      我已經快忘了它們最初是怎么來的了。

      20年了,銀行從來沒找過我。

      那筆錢就像真的消失了一樣。

      也許,銀行早就放棄追查了?

      也許,他們根本不知道錢轉到了我這里?

      我開始相信,那筆錢,就是我的了。

      05

      2024年9月16日,周一。

      我正在辦公室處理文件,手機突然響了。

      一個陌生號碼。

      "喂?"

      "請問是林遠山林先生嗎?"對方的聲音很客氣。

      "對,我是。"

      "林先生,您好,我是XX銀行法務部的王律師。"

      我的心臟猛地一跳。

      銀行?

      法務部?

      "有什么事嗎?"我努力讓聲音聽起來平靜。

      "是這樣的,我們在清查歷史賬目時,發現2003年7月15日,有一筆468萬元的款項,誤轉入了您當時的工資賬戶。"

      我的手開始發抖。

      21年了。

      該來的,還是來了。

      "哦,這么久了,我都不記得了。"我說。

      "林先生,這筆錢是南方分行誤轉的,當時因為工作疏忽沒有及時追回。"王律師的聲音依然很客氣,"現在我們發現后,希望您能歸還。"

      "歸還?"我的聲音有些發抖,"21年前的事了,你們現在才想起來追?"

      "林先生,不管過去多久,這筆錢都是誤轉的,按照法律規定,您需要返還。"

      "我沒錢。"我脫口而出。

      "林先生,根據我們的調查,您用這筆錢購買了13套房產。"王律師的語氣變了,"這些房產現在的市值,應該足夠您歸還本金和利息了。"

      我的后背開始冒冷汗。

      他們都查清楚了。

      "您需要歸還本金468萬元,以及21年的利息,按照銀行貸款利率計算,總計1200萬元。"王律師說,"我們會給您一個月時間籌錢,如果您不配合,我們會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我的腦子一片空白。

      1200萬。

      我哪來的1200萬?

      雖然那些房子值一個多億,但都是出租的,租客還在住。

      要是賣房,要先解除租約,還要找買家,少說也要半年。

      "林先生,您考慮一下,我們會發正式的律師函到您的地址。"王律師說完,掛了電話。

      我坐在椅子上,整個人都僵住了。

      21年了,我以為這件事已經過去了。

      我以為那筆錢,已經真正屬于我了。

      但現在,銀行來追債了。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腦子里一片混亂。

      李雪在旁邊睡得很香,女兒也在小床上睡著了。

      看著她們,我的心一陣陣地疼。

      如果她們知道真相,會怎么看我?

      第二天,我請了假。

      去律師事務所咨詢。

      接待我的是個姓張的律師,四十多歲,看起來很專業。

      "林先生,您的情況我了解了。"張律師看完銀行的律師函,搖了搖頭,"說實話,這個案子很難打。"

      "為什么?"我的聲音發顫。

      "首先,銀行有完整的證據鏈,證明這筆錢是誤轉給您的。"張律師說,"其次,您確實使用了這筆錢,這構成不當得利。按照法律規定,您必須返還。"

      "那追訴期呢?不是只有兩年嗎?"

      "不當得利的追訴期確實是兩年,但那是從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算。"張律師解釋,"銀行可以主張他們是今年才發現的,所以追訴期還沒過。"

      "那我怎么辦?"

      "您有兩個選擇。"張律師說,"第一,跟銀行協商,爭取只還本金,免除利息。第二,打官司,但勝算很小。"

      "如果打官司,有沒有可能贏?"

      "很難。"張律師嘆了口氣,"除非您能證明,您使用這筆錢是合法的,或者銀行當年故意不追查。但這基本不可能。"

      我沉默了。

      "林先生,我建議您跟銀行協商。"張律師說,"468萬您還拿得出來,總比判決后連利息一起還要好。"

      我走出律師事務所,站在大街上。

      陽光刺眼,人來人往。

      但我卻覺得渾身冰冷。

      那天晚上,我接到銀行的第二個電話。

      "林先生,律師函您收到了吧?"還是王律師。

      "收到了。"

      "那您考慮得怎么樣了?"

      "我......"我咬咬牙,"我不同意還利息。"

      "林先生,這是法律規定。"

      "那就打官司吧。"我說完,掛了電話。

      掛完電話,我的手一直在抖。

      我知道打官司很難贏。

      但我不甘心。

      那筆錢,改變了我的人生。

      讓我從一個負債累累的窮光蛋,變成了身家過億的人。

      如果現在還回去,我這21年算什么?

      一個笑話嗎?

      06

      2024年11月15日,法院。

      開庭的日子到了。

      我坐在被告席上,對面是銀行的三個律師。

      主審法官是個五十多歲的男人,表情嚴肅。

      "現在開庭。"法官敲響法槌,"原告陳述訴訟請求。"

      銀行的主律師站起來,拿著一沓材料。

      "尊敬的法官,2003年7月15日,我行因工作失誤,將468萬元誤轉至被告林遠山的工資賬戶。"他的聲音很洪亮,"被告收到款項后,未及時通知我行,也未返還,而是將該款項全部用于購買房產。根據《民法典》第985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因此,我行請求法院判決被告返還本金468萬元,以及21年的利息732萬元,合計1200萬元。"

      說完,他遞交了證據。

      轉賬記錄、銀行內部調查報告、工作失誤說明、當年經手人員的證詞......

      每一份證據都清清楚楚,指向同一個結論:

      那筆錢是銀行誤轉的,而我使用了它。

      法官看完證據,點了點頭。

      "被告,你有什么要說的?"

      我站起來,張律師在旁邊扶著我。

      "法官大人,我承認2003年我收到了那筆錢。"我的聲音有些顫抖,"但我當時并不知道那是誤轉的。"

      "林先生,您當時是銀行職員,月薪3000元,怎么可能不知道468萬是誤轉的?"銀行律師冷笑,"您這是在侮辱法庭的智商。"

      "我......"我不知道該怎么反駁。

      張律師站起來:"法官大人,我的當事人確實使用了這筆錢,但他并非惡意。而且,21年過去了,銀行為什么現在才來追討?這說明銀行自身管理存在嚴重問題。"

      "這不能成為被告拒絕返還的理由。"銀行律師反駁,"不當得利就是不當得利,必須返還。"

      法庭陷入了激烈的辯論。

      張律師盡力為我辯護,但很明顯,我們處于下風。

      銀行的證據太充分了。

      而我,什么有力的證據都沒有。

      一個小時后,法官敲了敲法槌。

      "今天庭審到此為止,三天后第二次開庭,屆時將進行最后陳述和宣判。"

      走出法庭,張律師拉住我。

      "林先生,說實話,這個案子我們很難贏。"他的臉色很難看,"銀行的證據太完整了,您又拿不出有力的反駁。我建議您考慮和解。"

      "我不想和解。"我說。

      "那您準備怎么辦?"

      "再等等。"我看著他,"張律師,三天后的庭審,我想自己陳述。"

      "您?"張律師愣了,"林先生,這不是兒戲......"



      "我知道。"我打斷他,"但我想試試。"

      張律師看著我,最終點了點頭。

      "好吧,那三天后見。"

      回到家,李雪已經知道了這件事。

      "遠山,那些房子......真的是用銀行誤轉的錢買的?"她的眼睛紅紅的。

      "對不起。"我低下頭。

      "你為什么不早點告訴我?"

      "我怕你離開我。"

      李雪沉默了很久,最后嘆了口氣。

      "我不會離開你。"她握住我的手,"但你要答應我,以后不管發生什么,都要跟我說實話。"

      "我答應你。"

      那天晚上,我打開保險柜。

      把那些房產證和購房合同都拿出來。

      我一份一份地翻看,想找到什么能幫助我的東西。

      突然,我看到了最下面的一個文件袋。

      塵封了21年的文件袋。

      我把它拿出來,慢慢打開。

      里面是一份文件。

      泛黃的紙張,已經有些發脆。

      我仔細看了一遍又一遍。

      這是我最后的希望。

      2024年11月18日,第二次開庭。

      法庭里坐滿了人,除了雙方的律師,還來了幾個記者。

      這個案子已經在網上傳開了。

      "銀行職員收到誤轉468萬,21年后被追債1200萬"

      標題滿天飛,評論區吵翻了天。

      有人說我是小偷,有人說銀行太過分。

      我坐在被告席上,手心全是汗。

      法官敲響法槌:"現在繼續審理林遠山不當得利糾紛案。被告方,你們還有什么要補充的嗎?"

      張律師站起來:"法官大人,我的當事人想親自陳述。"

      "準許。"

      我站起來,深吸一口氣。

      "法官大人,各位,我承認2003年我收到了那筆468萬。"

      "我也承認,我用這筆錢買了13套房子。"

      銀行律師臉上露出得意的笑容。

      "但是......"我停頓了一下,看向法官,"我想說,我使用這筆錢,并非不當得利。我有證據。"

      法庭里突然安靜了。

      法官看著我:"什么證據?"

      我轉身,從公文包里,慢慢拿出那份泛黃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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