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對交通銀行上海分行做出行政處罰滬金罰決字〔2026〕8-16號),多名負責人被警告甚至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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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顯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被處以罰款611.86951萬元,主要違規行為包括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違規對個別貸款品種部分免息、置換類個人經營貸款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項目融資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流動資金貸款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固定資產貸款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等等。
此外,包括交通銀行上海金山支行副行長富宇、長寧支行副行長朱牧、消費金融部總經理姜煒等多個支行或部門負責人收到警告處分,其中長寧支行副行長朱牧等他3人同時被處以罰款5萬元。
詳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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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內容來源于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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