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滿懷著對新生活的憧憬,她和丈夫從農村來到城市。然而不到一年,她就被光怪陸離的畫面耀花了眼,嫌丈夫老實巴交沒出息,太土氣,跟他“協議離婚”。從此,她過著朝秦暮楚、人盡可夫的日子。誰知在一次“交易”中,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2001年10月21日下午6時,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滿春街派出所接到報案:新華電影院附近中山右巷一私房內發生兇殺案。偵查員迅速進行現場勘查,發現屋內地上躺著一具女尸,年約30歲,死者口吐白沫,頸部有勒痕,現場無搏斗痕跡。民警在房內玻璃柜上提取了一枚指紋和幾片沾有精液的衛生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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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法醫鑒定,死者是被人用軟質物品勒頸窒息而亡,死亡時間鎖定在10月20日。
根據報警男子張某的反映,死者叫顏紅,是其女朋友。
張某說,當天上午他還和顏紅一起到菜場買菜,共吃午餐,正午時分還“親熱”了一陣。下午,他回到顏紅的租住地,推門進屋發現顏紅橫臥在房內,頓時嚇得目瞪口呆便報了警。
顏紅死于21日,難道法醫判斷有誤?
民警走訪在附近巷子口做生意的王某,他也隱約記得,21日中午,他與顏紅打過招呼。
民警從現場衛生紙上的精斑分析,顏紅生前和兩名男子有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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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天化日之下發生兇殺案,是情殺?仇殺?還是謀財害命?
梅副局長聽完各路探組的分析推斷后,定下案件的偵破方向:此案既不是情殺,也不是仇殺,有可能是一起艷情殺人案。
民警在附近大街小巷逐家逐戶排查得到一條有價值的線索:有一個叫李某的33歲,近幾個月以來經常與死者偷情。案發后,李突然失蹤。于是,李某成為案件的重要人物。
連日來,民警對其女友和母親宣講法律,他才投案“自首”。
李坦白交代,案發后他見來了很多警察,圍堵了他家的房屋,當時他正躲在家中吸食毒品,擔心坐牢,跳窗逃走,殺人的事他一概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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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案情陷入僵局時,民警捉到一對賣淫嫖娼的男女,辦案時拿出死者相片讓賣淫女提供線索。據這名女子反映說,相片上的人叫顏紅,是其洪湖老鄉,常和她們一起在馬路上流動“陪客”。19日晚,她的一個名叫胡三的“相好”說其有個朋友與老婆鬧離婚,心情極不舒暢,想找個“小姐”玩玩;當晚她將顏紅介紹給那個嫖客。
民警設法找到了胡三。胡三一進派出所,神色慌張,說話結結巴巴。民警繼續突審,發現胡三也有作案嫌疑,屋內衛生紙的精斑與胡吻合。
幾經較量,胡承認當晚他和顏紅上過床,付給顏50元錢,又介紹一個綽號“矮子”的男子與顏紅混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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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矮子”得知胡三被抓,早已嚇得魂不附體,躲藏起來;民警放線釣魚,“矮子”也被抓獲,其鞋面上還有些沒有洗凈的血跡。
案情有了新的進展。
“矮子”面對民警的審訊,總是繞著圈子不肯正面回答。看來“矮子”做賊心虛。民警請來測謊專家再次鑒定,“矮子”說話語無倫次,心里十分慌張。
民警最后向其攤牌:一是有證人證明“矮子”當天午夜與顏紅嫖宿,并與案發時間相近;二是民警尸檢從顏紅陰道內和大腿上提取的精液與“矮子”的血型完全相符。但“矮子”說他鞋面上的血跡是在武昌姐姐家中,幫其殺雞沾上的雞血,經過技術鑒定確屬實話。
“矮子”最后還是如實交代了與顏紅嫖宿的事,但事后他請顏紅到一娛樂城跳了幾曲舞,還有三名朋友作證。分手時,兩人約定次日在六渡橋商場門前不見不散,誰知“矮子”在商場門前轉悠了一上午,也不見顏紅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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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分析,顏紅的死亡時間不是21日。法醫鑒定也證實,死亡時間為20日凌晨。
為何報警人張某偏偏一口咬定死亡時間是21日下午,難道張某想轉移民警的偵查視線,張是殺人真兇?
再審張某,張方道出了他先前的供述全是假話,目的是為了掩蓋其嫖娼的實情。前不久,顏紅提出結婚,張支支吾吾,顏紅懷疑張另有新歡,便暗中跟蹤,果然發現張又找了一個18歲的風塵女子一起同居,顏紅不依不饒。21日下午張某興沖沖從武昌游蕩到顏紅的住地,第一個發現顏紅遭人殺害,擔心惹火燒身,于是編了假話。張某被排除了作案嫌疑,偵破工作再次走進死胡同。
經過分析案情,最后把案件突破口鎖定在現場那枚指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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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數月的奮戰,在痕跡庫里比對了數萬人,發現漢川男子王某的指紋特征與現場指紋相符。
兇手落網真相大白王某,36歲,未婚,因盜竊、強奸兩次被判8年徒刑。
2002年元月28日,民警趕往漢川將王抓獲,面對鐵證,他如實招供了殺人經過。
死者顏紅1998年與老公來漢擺攤、打掃廁所。在大都市開了眼界后,顏紅漸漸覺得老公為人老實沒出息,便與老公協議離婚。1999年開始,顏紅以賣淫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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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0月20日凌晨,顏紅和“矮子”剛分手,便碰上在街頭游逛的王某,兩人談好價錢后便來到顏紅的住地。勾搭正火熱時,顏紅突然要王先付錢,王說自己僅有20元錢,顏紅扯下王身上的西服令其拿200元來。兩人發生扭打,王一怒之下用襪子死死纏住顏紅的脖子致其窒息死亡。王某當天上午就逃回漢川老家躲藏,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終究還是落入法網。
2002年12月,王某依法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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