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重整終于迎來“大戲”——
2026年2月9日,寧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控股股東及其子公司簽署重整投資協議的公告》,皖維集團及寧波金資共同作為杉杉集團、朋澤貿易的正式重整投資人,簽署《重整投資協議》并承擔核心的投資出資義務,投資總額上限不超過約71.56億元。
兩地國資聯手操盤
本次確定的重整投資聯合體,涉及安徽省國資體系的皖維集團、海螺集團,以及寧波市國資體系的寧波金資3家企業,其中皖維集團與寧波金資作為核心代表,正式簽署相關重整投資協議。
(一)核心重整投資人:皖維集團
作為本次重整的主投資方,皖維集團(安徽皖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承擔核心出資義務,投資總額上限不超過71.56億元,并正式簽署《重整投資協議》。皖維集團通過重整程序取得 13.50%杉杉股份股票,并通過出資取得對應8.38%股份的破產服務信托優先受益權,合計控制21.88%表決權,成為控股股東。其資金來源為自有或自籌資金,承諾所獲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重整完成后,皖維集團將為杉杉股份提供流動性支持,過渡期內可推薦工作人員、推動董事會改選,全面主導公司后續經營管理工作。
(二)金融操盤手:寧波金資
作為本次重整的聯合投資方,寧波金資(寧波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寧波市本地國有控股資產管理公司,核心業務聚焦不良資產收購與處置。其角色為破產服務信托的受托人與處置執行方,即參與本次重整的核心價值,在于提供資產梳理、信托管理、不良資產處置等專業服務,保障重整資產規范處置,切實維護債權人合法權益。寧波金資雖與皖維集團聯合簽署《重整投資協議》,但不承擔核心出資及股份收購義務,是重整程序合規落地的關鍵金融基礎設施提供方。
(三)背景支持方:海螺集團
海螺集團(安徽海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并非杉杉重整的直接投資人,未簽署重整投資協議,其角色是對皖維集團進行增資重組的戰略投資方,為本次重整提供間接資本與產業支持。海螺集團擬以現金增資49.98億元取得皖維集團60%股權,重組完成后成為皖維集團控股股東。同時,安徽省投資集團、安徽省國有資本運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通過無償劃轉分別取得皖維集團20%股權。重組后,皖維集團的實際控制人仍為安徽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海螺集團為間接控股股東。此舉旨在整合“新材料+新能源”產業資源,為皖維集團提供更強資本與產業協同支持,間接增強其對杉杉股份的重整能力與長期運營信心。
從以上重組聯合體結構看,本次杉杉重整明確采用“核心投資人+AMC”的協同模式,各方分工清晰:海螺集團作為背景投資方,通過控股皖維集團提供支撐;皖維集團作為核心投資人,主導杉杉股份重整全流程;寧波金資作為地方AMC(資產管理公司)及聯合投資人,負責專業資產處置相關工作。其中,皖維集團歸屬安徽省國資委監管,寧波金資歸屬寧波市財政局監管,分屬兩地國資體系,形成協同發力格局。若重整順利完成,杉杉股份實際控制人將變更為安徽省國資委。
《重整投資協議》簽署后,本次重整尚需完成3項關鍵程序:《重整計劃(草案)》經債權人會議與出資人組表決通過、鄞州法院裁定批準、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經營者集中審查通過。
“安徽戰略”新范式
杉杉股份注冊地位于寧波,最終卻由安徽省國資委通過皖維集團主導重整,寧波本地則以寧波金資形式參與其中,這一格局的形成有著深層原因。
杉杉重整復雜度高、資金門檻極高,核心投資總額上限達71.56億元,包含即期出資、遠期收購等整體資金安排,對投資方的持續出資能力要求極高。如此大規模的資本支出,對單一地方國資或企業而言難以獨立承擔。除巨額現金出資外,重整過程中還需妥善解決債權人清償、股權梳理、后續產業運營等一系列復雜問題,這對投資方的資本實力、資源協調能力及產業運營能力,均提出了極高要求。
安徽省國資委主導杉杉重整,其決策底色與聞名全國的“合肥模式”一脈相承,但戰略層級更高。
所謂“合肥模式”,核心是“國資領投、以投帶引、產業協同”,通過“以投帶引”的招商模式,將目標企業及其產業鏈環節引入合肥本地,從無到有打造特色新產業集群。
近年來,在聚焦本地產業落地的“合肥模式”之外,安徽也正在打造另一條省級戰略軌道——通過省級國資平臺及省屬國企,開展跨區域并購整合,精準補強全省關鍵材料產業短板。此次通過皖維集團入主杉杉股份,正是這種“合肥模式+省級并購”雙軌并行的“安徽戰略”新范式實踐。
具體來看,安徽“十五五”規劃明確聚焦新能源、新材料、集成電路等戰略性新興產業,2024年更明確提出,到2027年在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領域培育2家千億級企業、20家百億級企業的目標,而杉杉股份作為國內新能源材料龍頭企業,恰好與安徽的產業發展布局高度契合。
目前,新能源產業已成為安徽的核心主導產業之一,全省已形成從鋰電池材料、電芯到新能源汽車的完整產業鏈,培育出蔚來、比亞迪、國軒高科等一批行業龍頭企業。杉杉股份入主后,可與安徽本地新能源汽車、電芯企業形成高效本地配套;而皖維集團作為安徽省屬國企、本地新材料龍頭,二者協同發力,將實現安徽省新能源產業鏈的補鏈、強鏈、延鏈,進一步提升產業鏈競爭力。
皖維集團的PVA高端產品可用于光學膜、偏光片原料,與杉杉股份形成上游材料—中游器件—下游電池與整車的完整鏈條。
這條生態鏈可以簡單寫為:PVA(皖維集團,安徽本地新材料龍頭)→偏光片(杉杉股份)→鋰電池材料(杉杉股份)→動力電池(國軒高科,安徽本地企業;寧德時代)→整車(蔚來、比亞迪,均在安徽有核心布局)。
“合肥模式”的核心目標是“引”,即聚焦本地產業布局,引入優質企業及產業鏈資源;而安徽省國資委入主注冊地為寧波的杉杉股份,屬于省域國資的跨區域產業布局,核心是通過并購外省成熟龍頭企業,補強本省產業鏈短板。這種“省級戰略”,恰好精準切中了杉杉重整的關鍵難點,在重整投資人競爭中形成優勢,具體體現在4個方面:
1.省級統籌優勢顯著:安徽國資的介入屬于省級層面統籌推進,協調層級與力度遠高于地方國資,能夠高效協調解決重整過程中的資金、政策、審批等各類難點問題,為重整順利推進提供保障。
2.產業協同性突出:安徽省國資委旗下,皖維集團是新材料龍頭,海螺集團是省屬龍頭國企,二者與杉杉股份的新能源材料業務高度契合、協同性強,重整完成后,將實現“基礎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核心材料→新能源汽車”的完整產業鏈閉環。
3.重整方案更具優勢:皖維集團提出的重整方案,不僅相較市場價格存在溢價,還設置了即期出資、遠期收購、破產服務信托等多重保障機制,切實保障債權人利益;同時,其明確承諾,重整完成后將為杉杉股份提供流動性支持、推動董事會改選、主導后續產業運營,方案的可行性與誠意均遠高于其他意向方。
4.資金與執行確定性高:安徽國資以省級財政與省屬國企為堅實背書,資金實力雄厚,不僅能確保出資及時到位,還能快速完成重整資金的支付與交割,切實解決債權人的核心訴求,這一點是其他意向方難以匹敵的。
從企業層面來看,皖維集團作為安徽省國資委直屬國企,可依托國資平臺優勢,為杉杉股份對接安徽省內產業、政策、金融等各類優質資源;而杉杉股份則可將自身在新能源材料領域的核心技術、產業資源引入安徽,助力安徽實現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目標,最終達成“國資賦能+產業落地”的雙向共贏、協同發展。
從安徽省層面來看,本次安徽省國資委通過皖維集團入主杉杉股份,本質上是國資在企業發展關鍵階段,對新能源材料產業鏈實施的精準并購與戰略補位。這一操作不僅兼顧了皖維集團與杉杉股份的企業層面協同,更緊扣安徽省新能源產業整體規劃,聚焦二者最核心的產業協同點,使得雙方協同落地具備更高的戰略價值。
值班編委:馬琳
編輯:韓澗明
審讀:戴士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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