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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體育強國戰略,
激發我市體育人才競技活力,
市政府辦近日正式印發新修訂的
《南充市參加重大體育比賽獎勵辦法》
(以下簡稱《辦法》)。
本次修訂擴大了獎勵賽事覆蓋范圍,
并新增人才輸送專項獎勵,
旨在構建更為系統、精準的
競技體育激勵體系,
推動全市體育事業高質量發展。
據介紹,新修訂的《辦法》由市教育體育局會同市殘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四川省參加重大體育比賽獎勵辦法》等規定,并結合南充實際,對2019年印發的原文件進行系統修訂而成。本次修訂主要涉及以下內容:
增加賽事覆蓋范圍。新增冬奧會、亞冬會、冬運會和世界運動會,將獎勵范圍拓展至夏冬季奧運項目及非奧項目最高水平國際賽事。新增聾奧會、殘奧(聽奧)世界杯等覆蓋各類殘疾類型的重要賽事。
調整獎勵標準。提高奧運會(冬奧會)金、銀、銅牌獎勵標準。將省運會集體項目獎勵由原來統一的標準調整為按獎牌計算規則分三類設定。
新增人才輸送獎勵。設立專項輸送獎勵,對向國家隊、省隊成功輸送并參賽的南充籍運動員原訓練、輸送教練員(組)給予獎勵,強化基層培養激勵。
單列殘疾人比賽獎勵。明確殘奧會、聾奧會、亞殘運會、全國殘運會及特奧會等殘疾人類別賽事的獎勵標準,充分體現對殘疾人運動員的平等尊重與特別關懷。
健全監督保障機制。明確獎勵申報須在賽事結束后180日內提出,規范“申報—審核—發放—反饋”閉環流程,并將政治思想、賽風賽紀、反興奮劑等要求納入綜合評定與資格審核,確保獎勵的嚴肅性與公信力。
該《辦法》將自2026年3月6日起正式施行。
來源 | 南充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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