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林業標準地為抓手,
推進現代化國有林場建設
摘要:研究以浙江、重慶等地林業標準地建設經驗為基礎,探討如何以林業標準地為重要方式,采取標準地建設模式,經營好林下空間,提高林業的社會服務能力,實現集體林、國有林在保證林分結構與林木蓄積量不改變的前提下,提升林畜、林藥、林茶、林果、林旅等產業發展能力,全面提升現代化林場的建設水平。研究發現,林業標準地通過“控制性指標+基礎設施前置”機制,有效解決了國有林場碎片化經營、社會資本參與難、生態與經濟矛盾等問題,為國有林場現代化改革提供了新思路。浙江“國有林場+合作社+農戶”模式與重慶“國有林場+村集體+企業”三級聯動機制的成功實踐表明,林業標準地不僅能提升林下經濟收益3-5倍,還能帶動村集體年均增收超300萬元。本文提出,應將林業標準地建設與國有林場改革深度融合,通過創新經營模式、完善產業鏈條、強化數字化賦能等措施,推動國有林場從傳統林業向生態服務與產業融合的現代化模式轉型,實現“生態美、產業興、百姓富”的有機統一。
關鍵詞:林業標準地;國有林場改革;林下空間經營;生態服務;林下經濟;現代化林場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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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國有林場是國家森林資源的重要載體,承擔著保護生態、服務民生的重要職責。自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國有林場改革方案》以來,國有林場改革取得顯著成效,全國國有林場數量已從4855個整合為4297個,其中95.5%的林場被定為公益性事業單位。然而,國有林場在改革過程中仍面臨諸多挑戰,如基礎設施滯后、職工收入低、經濟危困等問題,制約了其可持續發展。
與此同時,林業產業發展模式單一、林地資源利用效率低等問題也日益凸顯。據統計,我國森林資源豐富,但林下經濟經營和利用林地面積雖已達6億多畝,年產值約1萬億元,但產業同質化、分散化問題突出,林產品精深加工占比不高,產銷供銜接不緊密,品牌效應不強。
在此背景下,林業標準地作為一種創新的土地利用與產業發展模式,為破解國有林場發展困境、提升林地資源利用效率提供了新思路。2023年,國家林草局發布《全國森林可持續經營試點實施方案(2023—2025年)》,正式啟動全國森林可持續經營試點,引領各地全面加強森林經營,著力提升森林質量。2025年12月,國家林草局印發《關于促進林下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將浙江省“林業標準地”模式列為全國推廣標準,要求各省建立林地經營權集中收儲平臺并配套基礎設施。
研究以林業標準地為抓手,建設現代化國有林場的理論基礎與實踐路徑,分析國有林場改革與林業標準地建設的內在關聯,總結浙江、重慶等地林業標準地建設的經驗做法與創新模式,探討林業標準地在國有林場建設中的應用價值,提出經營模式創新與產業鏈延伸策略,并對未來發展趨勢進行展望。
二、林業標準地的概念內涵與
理論基礎
01
林業標準地的定義與特征
林業標準地是依托林業資源,在尊重農民意愿、保障農民利益且林地規模化流轉的基礎上,設置控制性指標,統一按照一定標準建設路水電房等基礎設施,實現社會資本“拎包入住”開展木本糧油、花卉苗木、竹木加工、林下經濟、森林康養等林業一二三產融合發展的用地。其范圍包括規模化經營性林地、直接為林業生產經營服務的工程設施用地和必要的建設用地。
林業標準地具有以下特征:
1.前置性基礎設施配置:政府或國有林場先行建設道路、水電、通訊等基礎設施,降低社會資本前期投入成本。
2.控制性指標體系:設置基礎指標(林地流轉合法性)、招引指標(主體資質、規模年限)、經濟指標(畝均產出)和共富指標(聯農帶農效益)等準入條件,確保產業發展與生態保護協調推進。
3.市場化流轉機制:遵循“三權分置”原則,通過林權流轉平臺實現林地經營權集中收儲與市場化配置,促進資源優化。
4.產業融合發展導向:支持林業一二三產融合發展,實現“林間生金”,提高林地綜合效益。
02
理論基礎
1.生態資本市場化理論:該理論認為,森林資源具有生態、經濟、社會等多重價值,通過建立標準地制度,可將生態資源轉化為可市場化配置的資產,實現生態產品價值的高效轉化。浙江淳安縣通過“七有”標準地建設,將國有林場與村集體利益聯結,實現生態資源的資產化與資本化。
2.林權三權分置理論:該理論強調林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離的重要性,為林業標準地建設提供了制度基礎。浙江、重慶等地通過林權流轉平臺,實現林地經營權的集中收儲與市場化配置,促進規模化經營。
3.森林多功能經營理論:該理論認為森林具有供給、調節、文化和支持四大服務功能。林業標準地建設通過設置控制性指標,確保產業發展不破壞森林生態功能,實現“生態受保護、農民得實惠、產業得發展”的多贏目標。
4.林下空間價值理論:該理論認為林下空間是寶貴的資源,具有立體開發潛力。林業標準地通過優化林下空間布局,促進林下經濟高質量發展,實現資源的高效利用。
03
林業標準地與國有林場改革
的關系
國有林場改革的目標是實現林業發展模式由木材生產為主轉變為生態修復和建設為主、由利用森林獲取經濟利益為主轉變為保護森林提供生態服務為主。林業標準地建設則為國有林場改革提供了實踐路徑:
1.功能定位互補:國有林場改革強調生態功能優先,林業標準地建設則聚焦經濟功能提升,二者相輔相成,共同促進森林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2.體制機制協同:國有林場改革要求政事分開、事企分開,林業標準地建設則通過市場化方式配置資源,二者在體制機制上形成協同。
3.經營模式創新:林業標準地建設為國有林場提供了“國有林場+”等創新經營模式,推動國有林場從單一木材生產向多元產業融合發展。
4.社會服務強化:林業標準地建設通過發展林下經濟、林旅融合等產業,增強了國有林場的社會服務能力,實現了生態效益與社會效益的統一。
三、浙江、重慶等地林業標準地
建設經驗做法與創新模式
01
浙江省林業標準地建設經驗
浙江省作為全國首個提出林業標準地概念的省份,其建設經驗具有典型性與示范性。
1.政策框架與制度設計
2025年4月,浙江省林業局印發《浙江省關于開展林業標準地建設的指導意見》(浙林改〔2025〕17號),明確林業標準地的概念、建設原則、準入條件和建設任務。該政策是《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農業標準地改革的指導意見》(浙政辦發〔2022〕41號)的林業版延伸,也是浙江省坡地村鎮/點狀供地政策的轉型升級。浙江省林業標準地建設堅持“五轉”導向原則:用地主體從找政府向找市場轉變、項目招引從單向選擇向雙向選擇轉變、林地經營從分散經營向規模集約經營轉變、林業效益從低產低效向高產高效轉變、林權流轉從政府直接管理向平臺市場化運作轉變。
2.建設模式與實施路徑
浙江省林業標準地建設以“國有林場+合作社+農戶”模式為特色,具體包括以下步驟:
(1) 科學合理選地:基于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及年度變更調查數據成果、國土空間規劃和森林資源調查數據成果,從地形、土壤、水文、生物等立地條件上選擇適合開發的林地。
(2) 推動連片流轉:鼓勵各地制定林地流轉激勵獎補政策和操作細則,在尊重農民意愿、保障農民利益的基礎上,鼓勵引導轉讓方采取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轉林地經營權。
(3) 規范主體招引:各地林業主管部門根據實際需求設置林業標準地項目主體招引指標區間,公開發布林業標準地信息,開展招引工作。林業標準地依法取得者與招引單位簽訂集體林權流轉合同和投資建設協議,約定控制性指標。
(4) 加強基礎建設:對已簽訂林業標準地建設投資協議的,按照合同約定,結合林業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程,完成基礎及配套設施建設。
(5) 強化監管服務:實行林業標準地建設全流程監管制度,建立市場主體公共信用評價機制,強化業務指導和屬地監管責任,加強金融風險防范,營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良好社會氛圍。
3.典型案例與成效
淳安縣“七有”標準地模式是浙江省林業標準地建設的典型案例。該模式包括林區道路建設、水池配套、機械運輸軌道、管理用房、監控溯源、電力設施等“七有”建設。里口村林下套種中藥材示范基地,林下主要種植品種有黃精、白芨、重樓,投產后總產值可達1000萬元,增加村民務工收入245萬元,實現村集體分紅收益300萬元,租金收入50萬元。
截至2026年初,浙江省淳安縣已完成14個林業標準地建設,面積1.1萬畝,吸引社會主體16個,年均新增資本2000余萬元,帶動農戶增收約5000元/年。
02
重慶市林業標準地建設經驗
重慶市林業標準地建設以“八統八有”機制為特色,形成了與浙江模式不同的創新路徑。
1.政策框架與制度設計
2025年12月,重慶市林業局印發《重慶市林業標準地建設指引(試行)》,明確了林業標準地的定義、建設原則、準入條件和基礎設施配置要求。該政策堅持“規劃引領、調查先行,市場引導、雙向供給,規范便捷、服務閉環”三大基本原則。
重慶市林業標準地建設以“國有林場+村集體+企業”三級聯動機制為核心,形成了“八統八有”創新模式:
(1) “八統”機制:統一規劃、統一流轉、統一引進、統一調配、統一配套、統一服務、統一機制、統一支撐。
(2) “八有”標準:有路、有水、有房、有軌、有網、有電、有眼、有腦。
2.建設模式與實施路徑
重慶市林業標準地建設以“國有林場+”模式為特色,具體包括:
(1) 林地流轉機制:以村(社)集體為單位進行整體流轉,由區縣級及以上國有公司統一規劃和標準化建設,允許經營主體在獲得土地經營權后,根據市場或招商需要依法進行再次流轉。
(2) 基礎設施建設:根據控制性與指導性標準,兼顧生產與生態需求,建成道路系統、給排水系統、供電設施和通訊與信息化設施。
(3) 利益聯結機制:創新采用“固定分紅+項目分成”模式,村集體、國有林場、企業按照5%、33%、62%的比例共享發展成果。
3.典型案例與成效
榮昌區“八統八有”模式是重慶市林業標準地建設的典型案例。該區整合各級項目資金1000萬元,通過“林場+”模式與企業共建3個林業標準地,總面積達3000畝。建成四級林區公路7000米、生產便道3000米,同步推進1500米山地單軌道車建設,建成蓄水池25個、總庫容1.2萬立方米,建成3處配備網絡及水電、面積90平方米的標準化管理房,以及1000平方米林下育苗設施,增設一座5G基站和1000兆光纖寬帶,實現基地全域信號覆蓋。該模式已實現嵐峰林場“林場+”項目首筆10萬余元效益分紅,帶動2000名農民務工增收,總收入超1600萬元。麻竹產業年產值約5300萬元,林農直接收益約650萬元。
永川區“楠木+樹票”機制是重慶市林業標準地建設的另一創新。該區將林木未來收益權證券化,完成全國首單楠木“樹票”質押貸款1500萬元,打通了“資源-資產-資本”的轉化通道。
03
浙江與重慶林業標準地建設的
對比分析
浙江與重慶林業標準地建設在多個方面存在差異,也各具特色:
1.流轉主體角色差異:浙江以村集體直接對接社會資本,合作社整合農戶林地經營權;重慶則引入國有公司作為中間平臺,由區縣級及以上國有公司統一規劃和標準化建設。
2.市場化機制差異:浙江通過“共富指標”強制要求社會資本與村集體利益綁定,確保村集體和農戶增收;重慶則更強調企業自主選擇基建模式,突出市場化靈活性。
3.金融工具創新差異:浙江聚焦貼息貸款降低企業成本(如淳安縣對入駐企業實行全額貼息貸款);重慶則創新“樹票”證券化、“村集體統一投保”等資產證券化與風險分擔工具。
4.產業融合路徑差異:浙江以林藥、林茶加工為主(如千島湖中藥飲片產業鏈);重慶則突出林旅融合與自然教育(如北碚野獸花園農莊的森林康養+研學模式)。
5.生態保護措施差異:浙江的生態約束相對籠統,強調“符合國土空間規劃”;重慶則細化生態保護紅線禁止區域(如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一級公益林),生態保護措施更為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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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林業標準地建設的創新點
1.制度創新:林業標準地建設創新了林權“三權分置”模式,將林地經營權、林下空間權等權能分置,為市場化配置提供了制度基礎。
2.機制創新:林業標準地建設建立了“雙向供給”機制,既可政府先行建設基礎設施再招商,也可根據招商需求由經營主體按標準自建,提高了資源配置效率。
3.模式創新:林業標準地建設形成了“國有林場+”等多種創新模式,如“國有林場+合作社+農戶”、“國有林場+村集體+企業”等,促進了多方利益共享。
4.服務創新:林業標準地建設實現了“政務服務增值化”,應用數字林業系統,優化林地審批、林木采伐、林地流轉等涉林事項審批流程,提高了政務服務效率。
四、國有林場改革的現狀、問題
與挑戰
01
國有林場改革的現狀
國有林場改革自2015年全面啟動以來,已取得顯著成效。截至2025年底,全國國有林場總數已達4297個,分布在31個省(區、市)的1600多個縣(市、旗、區)。“十四五”期間,國有林場經營總面積進一步擴大至11.8億畝,森林面積8.4億畝,森林蓄積量38.1億立方米。現有職工總人數達到66萬人。國有林場通過大力造林、科學營林、嚴格保護等多措并舉,森林面積和蓄積量持續增長,森林碳匯和應對氣候變化能力有效增強。通過創新國有林場管理體制、多渠道加大對林場基礎設施的投入,國有林場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
02
國有林場改革面臨的問題
與挑戰
盡管國有林場改革取得顯著成效,但仍面臨諸多問題與挑戰:
1.基礎設施短板:國有林場多位于偏遠山區,基礎設施建設滯后,交通、水利、電力、通訊等設施不足,制約了產業發展。
2.林權流轉糾紛:國有林場與集體林場之間、國有林場與村集體之間、國有林場與農戶之間存在諸多林權糾紛,如河北省桃山林管局桃山林場石人梁林權糾紛,導致林場經營活動受阻。
3.經營碎片化:國有林場經營的林地多為分散的小塊林地,難以實現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制約了產業發展效率。
4.技術與資金短板:國有林場技術力量有限,資金不足,難以支撐產業發展,尤其是林下經濟等新型產業。
5.生態與經濟矛盾:國有林場在改革過程中面臨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的矛盾,如何在保證生態功能的前提下發展產業是重大挑戰。
6.人才流失:國有林場職工待遇較低,人才流失嚴重,制約了林場可持續發展。
五、林業標準地與國有林場建設
的融合路徑
01
政策協同路徑
2025年國家發改委等四部門《關于加快建設現代化國有林場的意見》(發改農經〔2025〕1343號)為林業標準地與國有林場建設的融合提供了政策基礎。該意見明確要求:
1.林場資源管理制度:加強國有林場資源資產管理,落實國有資產管理報告制度相關要求。系統盤點國有林場資源資產,全面建立資源資產臺賬和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產權制度,積極穩妥推進“一地多證”等歷史遺留問題化解,確定權屬范圍并納入不動產登記系統。
2.探索建立國有森林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規范資源資產評估、林地使用權和林木使用權流轉管理,禁止將國有林場資源無償劃撥地方國有投融資平臺。
3.支持國有林場發展林下經濟:推廣“國有林場+”等模式,通過林權流轉、合作經營、委托經營等方式開展場村合作,協同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帶動集體林地適度規模經營。
4.支持國有林場參與生態工程建設:支持國有林場作為“三北”等重點生態工程的項目建設主體、后期管護主體,提高項目全流程建管水平。
02
功能互補路徑
林業標準地與國有林場建設的融合,需充分發揮二者的功能互補優勢:
1.國有林場提供技術與生態保護能力:國有林場擁有專業技術人才和管理經驗,可為林業標準地建設提供技術支持和生態保護保障。
2.林業標準地配套基礎設施與市場化機制:林業標準地通過前置性基礎設施配置和市場化流轉機制,降低了社會資本進入林業的門檻,提高了產業發展效率。
3.利益共享機制:通過“國有林場+合作社+農戶”或“國有林場+村集體+企業”等模式,建立多方利益共享機制,確保產業發展與生態保護協調推進。
03
實踐融合路徑
1.國有林場主導的林業標準地建設:國有林場可直接作為林業標準地的建設主體,整合國有林地資源,設置控制性指標,建設基礎設施,吸引社會資本入駐。
2.國有林場與村集體合作建設林業標準地:國有林場可與村集體合作,由國有林場提供技術支持和管理經驗,村集體組織林地流轉,共同建設林業標準地。
3.國有林場與企業合作建設林業標準地:國有林場可與企業合作,由企業投資建設基礎設施,國有林場提供林地和管理,形成優勢互補、利益共享的機制。
六、林業標準地模式下的國有林場
經營模式創新與產業鏈延伸策略
01
經營模式創新
1.林場主導型模式
國有林場主導型模式是指國有林場直接作為林業標準地的建設主體,整合國有林地資源,設置控制性指標,建設基礎設施,吸引社會資本入駐的模式。
該模式的優勢在于:
? 充分發揮國有林場的技術優勢和管理經驗
? 有利于保證生態保護標準的嚴格執行
? 便于統一規劃和管理,提高產業發展效率
廣西國有七坡林場采用該模式,依托廣西林科院、廣西大學等科技單位的技術優勢,積極探索以“雞血藤+”為核心內容的多元立體經營模式,形成了“林+林”、“林+林+藤(草)”、“林+林+藤+草”、“林+林+藤+草+菌”等二元、三元、四元、五元高效立體栽培模式,實現了林地資源的立體化高效利用。
2.林場+合作社+農戶模式
國有林場+合作社+農戶模式是指國有林場與村集體、農戶合作,由國有林場提供技術支持和管理經驗,村集體組織林地流轉,農戶參與生產經營,形成利益共享的機制。
該模式的優勢在于:
? 促進國有林場與村集體、農戶的利益聯結
? 提高林農參與度和積極性
? 形成規模化經營,提高產業發展效率
浙江淳安縣采用該模式,將林業標準地建設完成之后移交給村集體成為村集體固定資產,由村集體進行招商洽談合作,同時以全額貼息方式扶持企業和大戶的生產經營,實現了國有林場、村集體、農戶三方共贏。
湖北竹溪縣采用該模式,發展“上蜂、中果、下藥”立體種養模式,畝均收益從1200元飆升至2.2萬元,帶動7.4萬戶林農增收。
3.林場+村集體+企業三級聯動模式
國有林場+村集體+企業三級聯動模式是指國有林場、村集體、企業三方合作,國有林場提供技術與管理支持,村集體組織林地流轉,企業負責投資與經營,形成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共同體。
該模式的優勢在于:
? 充分發揮各方優勢,形成合力
? 降低單一主體風險,提高項目可持續性
? 促進國有林場從單純的資源管理者向資源經營者轉變
重慶榮昌區與四川瀘縣合作項目采用該模式,在國有嵐峰林場、榮昌區清升鎮和瀘縣石橋鎮劃定千畝合作林地,創新推出“國有林場+村集體+企業”合作模式。林場出林地和技術,村集體組織農戶,企業對接市場,形成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共同體,一條融合發展新路就此鋪開。
02
產業鏈延伸策略
1.縱向延伸策略
縱向延伸策略是指國有林場通過林業標準地建設,向產業鏈上游或下游延伸,提高產業附加值。
(1) 林下種植加工一體化:國有林場可依托林業標準地建設林下種植基地,并配套建設加工中心,形成從種植到加工的完整產業鏈。
湖南靖州茯苓產業園采用該策略,吸引71家中醫藥企業入駐,培育了14家市級以上龍頭企業。2025年靖州茯苓全產業鏈產值有望突破百億元,實現了從原料種植到精深加工的產業鏈延伸。
浙江淳安縣千島湖美譽藥業有限公司依托國有林場藥材基地,建成從種植到口服液、代飲茶的全產業鏈,帶動農戶“租金+分紅+務工”三重收入,實現了林藥產業的高質量發展。
(2) 林畜養殖加工一體化:國有林場可依托林業標準地發展林下養殖,并配套建設加工中心,形成從養殖到加工的完整產業鏈。
廣西國有維都林場采用該策略,通過“林場+村集體+企業”模式,建立了“養殖—沼液—種植”三位一體的生態循環林業系統。林場與桂林力源集團合作,建立約5000頭規模的種豬養殖基地及生產約4萬頭的肉豬養殖基地。該項目于2017年1月正式投產,多年來,該公司以先進的林下養殖技術和管理優勢,引領著周邊生豬養殖產業的發展,年產值7000萬元以上,前后帶動了周邊30余戶農戶發展生豬養殖產業。
河南呂村林場采用“林下種植+林上養殖+林中游+林邊加工”四維模式,年創收超20萬元,并帶動6萬人次游客,實現了林畜產業的縱向延伸。
2.橫向融合策略
橫向融合策略是指國有林場通過林業標準地建設,推動林業與其他產業融合發展,形成多元業態。
(1) 林藥+旅游融合:國有林場可依托林業標準地發展林下種植與森林旅游,實現產業融合。
湖北竹溪縣采用該策略,發展“藥旅融合”模式,讓游客既能體驗采摘中藥材,又能購買藥膳產品,林地收益比單純種植高5倍。同時,該地區還發展了林下萌寵樂園、帳篷酒店等文旅項目,周末日均接待游客3000人次,單日最高營業額15萬元,帶動2萬人從事林旅產業,綜合畝均收益超3萬元。
(2) 林茶+旅游融合:國有林場可依托林業標準地發展林下茶葉種植與森林旅游,實現產業融合。
湖南白云山國有林場采用該策略,以茶為基、以旅為媒、以養為核,深度融合,走出了一條獨具特色的“茶葉+旅游+康養”高質量發展新路子。林場通過“公司+基地+農戶”等模式,輻射帶動周邊鄉鎮發展標準化茶園,統一技術指導、統一質量標準,有效提升了石門縣域的茶產業發展水平。如今,漫山遍野的茶園不僅是豐饒的“綠色銀行”,更是一道道亮麗的風景線,為后續的旅游康養產業發展奠定了堅實的產業基礎和視覺基礎。
廣西黃冕林場采用該策略,積極探索以“林茶”為主的“森林+”模式,圍繞“茶區變景區、茶園變公園、茶山變金山”的發展思路,不斷拓展和延伸茶產業鏈。該林場已實現林下經濟發展總面積達9080畝,通過產業融合,實現資源的高效利用。
3.數字化賦能策略
數字化賦能策略是指國有林場通過林業標準地建設,應用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提升產業發展效率和管理水平。
福建武平縣通過林業區塊鏈普惠金融服務平臺建設,整合林業部門、不動產登記機構、評估機構、擔保服務機構和征信機構等5家單位涉林相關信息,形成林業經營主體基本信用檔案,實現信用評分評價、信用預警、智能風控等功能。該平臺已實現林權信息查詢、抵押、解押等3項在線操作功能,采集的林業經營主體各類區塊鏈信息達47329條,累計放款8.69億元。
安徽省涇縣馬頭國有林場試點物聯網系統,采用水、電、機、網、智五項技術集成,首期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及林苗灌溉。該系統通過林區分布式水源儲備及管網建設,鋪設森林消防管網2千米;通過電力上山和電機應用,推動林業電氣化改革;通過網絡上山,建設林區低壓用電線路1.5公里,布設感應電機2臺,電磁閥門2個,實現遠程控制林區自動化供水。
未來應用前景:物聯網、區塊鏈等技術將在國有林場林業標準地建設中發揮更大作用,如林下環境監測、林產品溯源、林權交易等,提升產業發展智能化水平。
七、以林業標準地為抓手建設
現代化國有林場的實踐路徑
01
林下空間經營策略
1.立體復合經營模式
立體復合經營模式是指國有林場通過林業標準地建設,科學規劃林下空間,實現林地資源的立體化利用。
(1) 林下種植:國有林場可依托林業標準地發展林下中藥材、食用菌等種植。
廣西國有七坡林場采用“林藥”模式,種植黃精、白芨、重樓等中藥材,形成了“林+林+藤(草)”立體栽培模式,實現了林下空間的高效利用。
湖北竹溪縣采用“上蜂、中果、下藥”立體種養模式,畝均收益從1200元飆升至2.2萬元,帶動7.4萬戶林農增收。
(2) 林下養殖:國有林場可依托林業標準地發展林下養殖,如林麝、林鵝等。
四川漢源縣建設林下中藥材種養殖示范基地,完成500余畝林下中藥材的種植,主要有刺梨、黃柏、黃連木、川牛膝、淫羊藿、麥冬、當歸等。同時,完成林麝養殖圈舍1000平方米、40畝半散養林麝養殖圈舍(200間)修建工作以及142頭的林麝養殖,實現了林下空間的高效利用。
甘肅黑河林場探索出的“以鵝代鋤”模式成為行業標桿。2024年,該林場從河南引進2000只鵝苗,開啟林下養殖實踐。通過鵝群啄食雜草和昆蟲,替代了人工除草和化學藥劑使用,鵝糞還能改良土壤,形成"鵝護林、林育鵝"的良性生態閉環。
2.林下空間優化策略
林下空間優化策略是指國有林場通過林業標準地建設,科學調整林下空間結構,提高林地生產力。
(1) 林分結構調整:國有林場可通過對現有林分進行結構調整,優化林下空間環境,為產業發展創造條件。
(2) 林下空間利用規劃:國有林場可制定科學的林下空間利用規劃,明確不同區域的產業發展方向,實現資源的高效配置。
(3) 生態承載力評估:國有林場在產業發展前,應進行生態承載力評估,確保產業發展不破壞森林生態功能。
02
社會服務能力提升路徑
1.技術服務能力提升
技術服務能力提升是指國有林場通過林業標準地建設,提升對林農的技術服務能力,促進林下經濟發展。
(1) 技術培訓與指導:國有林場可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林農進行技術培訓與指導,提高林農的生產經營能力。
(2) 技術推廣與示范:國有林場可建立技術推廣與示范基地,展示先進的生產經營技術,引導林農科學經營。
河北木蘭林場采用“國有帶民營”實踐,由國有林場發揮技術、管理、資金優勢,帶領林農合作開展森林經營,實現“國家要生態、林場要發展、林農得實惠”的三贏格局。林場擁有60多年森林經營經驗,形成一整套行業領先的森林培育技術體系。林場成立專項工作組,為林農提供技術指導,林農只需出林地,技術、管理、撫育、銷售等全由林場負責,實現了林農增收。
2.產業融合與品牌建設
產業融合與品牌建設是指國有林場通過林業標準地建設,推動林業與其他產業融合發展,打造特色品牌。
(1) 林旅融合:國有林場可依托林業標準地發展森林旅游、康養、研學等業態,提升社會服務能力。
重慶北碚區打造野獸花園農莊等林旅融合項目,融合森林景觀與休閑體驗,推出從特色木屋住宿到一日游套餐的多元服務,根據不同季節設計賞花茶會、森林音樂節等主題活動,成為企業團建、家庭出游的熱門選擇,年接待游客超6萬人次。
湖南白云山國有林場依托“云端凈土、養生福地”的資源優勢,創新發展多功能林業,實現涉林資源中心化、林權落界數字化、碳權登記標準化、生態資源價值化,提升社會服務能力。
(2) 品牌建設:國有林場可依托林業標準地建設特色品牌,提升產品附加值。
浙江淳安縣打造“淳六味”道地藥材品牌,包括掌葉覆盆子、白花前胡、多花黃精、山茱萸、重樓和三葉青等,實現了產品的品牌溢價和市場競爭力提升。
湖南靖州茯苓科技產業園通過品牌建設,培育了14家市級以上龍頭企業,實現了茯苓產業的品牌化、高端化發展,2025年靖州茯苓全產業鏈產值有望突破百億元。
03
集體林與國有林協同發展路徑
1.林權流轉與整合
林權流轉與整合是指國有林場通過林業標準地建設,促進集體林與國有林的流轉與整合,形成規模化經營。
(1) 林權收儲平臺建設:國有林場可與地方政府合作,建立林權收儲平臺,集中收儲零散林地,為林業標準地建設提供土地基礎。
(2) 林地托管與合作經營:國有林場可探索林地托管與合作經營模式,與集體林場、村集體、農戶建立利益共享機制,促進資源集約化。
江西信豐縣國有林場通過林權流轉、托管等方式,流轉長期閑置失管無收益的林地造林,簽訂場外造林合同面積2.55萬畝,大力實施場外造林,進一步拓展國有林場發展空間,推動集體林業適度規模經營,精準提升森林質量,助力鄉村振興。
湖南綏寧縣寨市國有林場與企業共建的林菌科研基地在寨市國有林場一工區老窖場正式掛牌,場企雙方將攜手共建從菌棒培育到產品深加工的全產業鏈體系,打造集科研、種植、采摘、加工、旅游于一體的特色基地,實現了國有林與集體林的協同發展。
2.利益共享機制建設
利益共享機制建設是指國有林場通過林業標準地建設,建立與集體林場、村集體、農戶的利益共享機制,促進共同富裕。
(1) 保底+分成模式:國有林場可與社會資本、村集體、農戶簽訂協議,采用“保底+分成”模式,確保各方利益。
浙江淳安縣方家村的方才云,帶動50戶農戶入股315畝標準地,不僅農戶增收,村集體還能拿到采挖凈收益的20%,實現“個人+集體”雙贏。
(2) 固定分紅+項目分成模式:國有林場可與村集體、企業建立“固定分紅+項目分成”模式,共享產業發展成果。
重慶榮昌區與四川瀘縣合作項目采用該模式,村集體、國有林場、企業按照5%、33%、62%的比例共享發展成果,項目采用預估收益提前分紅的辦法,讓林農嘗到“改革甜”。
八、政策建議
01
完善政策體系,強化制度保障
1.制定國有林場林業標準地建設專項政策:國家層面應出臺國有林場林業標準地建設專項政策,明確建設標準、管理機制、支持政策等,為國有林場林業標準地建設提供制度保障。
2.建立國有林場林業標準地考核評價體系:將國有林場林業標準地建設成效納入國有林場考核評價體系,作為國有林場負責人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
3.完善國有林場收益分配機制:建立國有林場林業標準地建設收益分配機制,明確國有林場、村集體、農戶、企業的收益分配比例,確保各方利益共享。
02
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降低產業
發展門檻
1.加大國有林場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各級政府應加大對國有林場道路、水電、通訊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為林業標準地建設提供基礎條件。
2.創新基礎設施建設融資模式:鼓勵國有林場通過林業標準地建設,探索基礎設施建設融資新模式,如PPP模式、專項債等,降低產業發展門檻。
3.完善林業標準地建設標準:制定科學的林業標準地建設標準,包括道路系統、給排水系統、供電設施、通訊與信息化設施等,確保基礎設施建設的科學性和實用性。
03
深化林權制度改革,促進資源
優化配置
1.全面推進林權“三權分置”改革:深化林權“三權分置”改革,明確林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的權責邊界,為林業標準地建設提供產權基礎。
2.建立國有林場林權流轉平臺:國有林場應建立林權流轉平臺,促進林地經營權的集中收儲與市場化配置,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3.創新林權融資機制:支持國有林場創新林權融資機制,如林票證券化、林權抵押貸款等,盤活林業資產,吸引社會資本參與。
04
推動技術創新,提高產業發展
質量
1.加強林業標準地建設技術研發:支持國有林場加強林業標準地建設技術研發,包括林下空間優化技術、林地資源高效利用技術等,提高產業發展質量。
2.推廣物聯網、區塊鏈等新技術應用:支持國有林場推廣物聯網、區塊鏈等新技術在林業標準地建設中的應用,提升產業發展智能化水平。
3.建立林業標準地建設技術標準體系:制定林業標準地建設技術標準體系,包括林下種植技術標準、林下養殖技術標準、林旅服務質量標準等,確保產業發展質量。
05
促進產業融合,提升綜合效益
1.支持國有林場發展林下經濟:國家層面應出臺政策支持國有林場發展林下經濟,明確產業發展方向、支持措施等,為國有林場林下經濟發展提供政策保障。
2.推動國有林場與鄉村旅游融合發展:支持國有林場與鄉村旅游融合發展,打造森林康養、自然教育、戶外運動等業態,提升社會服務能力。
3.促進國有林場與農產品加工產業融合:鼓勵國有林場與農產品加工產業融合,建設林產品加工基地,提高林產品附加值,促進產業升級。
九、結論與展望
01
研究結論
1.林業標準地是國有林場現代化改革的重要抓手:通過設置控制性指標、前置性基礎設施配置、市場化流轉機制等,林業標準地為國有林場現代化改革提供了實踐路徑。
2.林業標準地能夠有效解決國有林場發展困境:通過林業標準地建設,國有林場能夠解決基礎設施滯后、林權流轉糾紛、經營碎片化等問題,促進產業發展。
3.林業標準地能夠實現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的統一:通過科學設置控制性指標,林業標準地建設能夠在保證林分結構與林木蓄積量不改變的前提下,提升林畜、林藥、林茶、林果、林旅等產業發展能力。
4.國有林場林業標準地建設需要多方協同:國有林場林業標準地建設需要政府、國有林場、村集體、農戶、企業的多方協同,建立利益共享機制,促進共同發展。
5.國有林場林業標準地建設需要技術創新支撐:物聯網、區塊鏈等新技術在國有林場林業標準地建設中具有重要應用價值,能夠提高產業發展智能化水平。
02
未來展望
1.林業標準地建設將向全國推廣:隨著國家林草局將浙江省“林業標準地”模式列為全國推廣標準,林業標準地建設將在全國范圍內推廣,為國有林場現代化改革提供普遍適用的模式。
2.國有林場將向多功能經營轉變:國有林場將從單一的森林保護向多功能經營轉變,通過林業標準地建設,發展林下經濟、林旅融合等多元業態,提高綜合效益。
3.數字化轉型將成為國有林場改革的重要方向: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將在國有林場林業標準地建設中廣泛應用,推動國有林場數字化轉型,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務水平。
4.跨區域合作將成為國有林場發展新趨勢:國有林場將與周邊地區、企業開展跨區域合作,形成區域協同發展格局,共同開發林業資源,共享發展成果。
5.碳匯經濟將成為國有林場發展新增長點:隨著國家碳市場建設的推進,國有林場通過林業標準地建設優化林下空間,提高碳匯能力,參與碳市場交易將成為國有林場發展的重要方向。
總之,以林業標準地為抓手,建設現代化國有林場,是國有林場改革的重要方向。通過林業標準地建設,國有林場能夠在保證生態功能的前提下,發展林下經濟、林旅融合等多元業態,提高產業發展效率和社會服務能力,實現“生態美、產業興、百姓富”的有機統一。浙江、重慶等地的實踐經驗表明,林業標準地建設為國有林場現代化改革提供了可行路徑,具有廣闊的應用前景。
未來,隨著政策體系的完善、基礎設施的改善、林權制度的深化、技術創新的推進和產業融合的加強,國有林場林業標準地建設將取得更大成效,為我國林業高質量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作出更大貢獻。
轉自: 森林公園與生態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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