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雞不成蝕把米!”上海,00后女騎手爬至5樓給一20歲男顧客送外賣,到了發現他早就等在門口,她遞過去外賣就下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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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知,緊接著她收到那個顧客連續發來的信息,問她幾點下班,問她一天賺多少錢,能不能200元陪他一次,不行300也行,還告訴她不要報警。這類信息半個小時發了57條!最終,警方出動了。
- 這究竟是咋回事?
據媒體報道,2月22日(正月初六)傍晚六點多,正是晚高峰最忙的時候,00后外賣騎手小葛騎著電動車穿梭在車流里,手機里的訂單提示音響個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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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她跑單跑得腳不沾地,送到一個老小區時,訂單顯示要送到五樓,還沒有電梯。小葛沒多想,拎著餐盒就往樓上爬,心里只想著快點送完,別讓顧客等急了,也別耽誤后面的單子。
等她氣喘吁吁爬到五樓樓梯口,一下子就愣住了,收貨的男顧客竟然早就站在那兒等著了。樓道里光線不算亮,對方年紀看著不大,就站在門口盯著她,小葛心里莫名有點發緊,但還是禮貌地把訂單遞過去,說了句“您的外賣”,轉身就想趕緊下樓。
可她剛走到三樓,手機就開始不停震動,一條接一條的消息彈了出來。發消息的正是剛才那個五樓的男顧客。一開始對方還裝作閑聊:你好在嗎,姐?你要送到幾點?你幾點下班啊?能不能跟你商量個兒, 你這一天掙多少啊?
小葛本來就忙,壓根不想理,可對方越說越離譜,直接拋出一句讓人惡心的話:我給你200塊,你陪我一次行不行。見她不回應,對方反而變本加厲。你看行還是不行200不行300也行?在嗎姐你看行嗎?就一次不會打擾你,就是問一下你的意見。
短短半個小時,手機消息提示音就沒停過,數了數,竟然發了57條消息。一開始是不依不饒的騷擾,后來看小葛始終不搭理,又開始瘋狂道歉說請她吃飯:祝你生活愉快!姐你也別報警,就是問一下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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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小葛越想越生氣,越想越委屈。她送完當天所有訂單后,沒有絲毫猶豫,直接撥打報警電話。然后給那個男顧客發了信息:我已經報警了!
警察很快趕到,陪著小葛一起上門找到那個男顧客。一見面,對方就慌了神,低著頭不停道歉,態度放得特別低。小葛當著警察的面,明確告訴對方,她不接受私下和解,也不要任何賠償,只希望他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在警察的調解和批評教育下,男顧客知道自己闖了禍,也清楚騷擾他人的嚴重性,主動提出要賠償300元,彌補自己影響小葛工作、給她造成困擾的過錯。
直到警察登記身份信息時,小葛才知道,這個騷擾她的男生是2005年的,才20歲,甚至和她還是同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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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報警之后,對方再也不敢發消息騷擾她,生活終于恢復了平靜。后來小葛接受采訪時,說得特別實在:“我雖然跑外賣,但我還有其他工作,一天收入也不低,根本不差這幾百塊錢。
針對此事,有網友評論,如果喜歡,可以追求,但直接談交易,有點侮辱人。很多人不明白,說女騎手報警就過了,那你把女騎手想象成你自己的親姐妹再評論,人,如果缺少換位思考,那絕對只是自私。
有網友指出,屬于性騷擾,應該拘留了,而不是罰款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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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就發了幾條曖昧消息,沒動手,算不算違法?報警真的有用嗎?葛女士收他300塊誤工費,合理嗎?
值得一提的是,葛女士作為女性,遭受這種騷擾,完全有權利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五項規定,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男子半小時發57條曖昧、低俗消息,明確提出給錢陪侍,已經屬于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行為。葛女士的聊天記錄,就是最直接的證據,足夠認定他的違法事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條第一款,違背他人意愿,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該男子的消息,明顯違背葛女士的意愿,帶有性暗示和騷擾性質,已經構成了性騷擾。葛女士不僅可以報警,還能向法院起訴,要求他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她收的300塊誤工費,是男子主動提出的,也是對葛女士送單被干擾、報警耽誤時間的合理補償,一點都不過分。
不得不說,葛女士的做法,真的太解氣了。不懦弱、不妥協,遇到騷擾果斷報了警,用法律保護了自己,這才是最正確的選擇。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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