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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科技博主“科技老男孩”發了一個視頻,對比了蘋果和華為的《供應商行為準則》文檔:蘋果的《供應商行為準則》足足有165頁,內容涵蓋了從人權、結社自由,到工作時長、加班工資、雨水管理等多個維度,條款細致相比之下,華為的準則僅有7頁,且全是官話,并且還寫的及其潦草和籠統,多為原則性條款。
“科技老男孩”表示,一家企業在供應鏈治理上的嚴謹程度,某種程度上反映了其對合規、環境與勞工議題的重視程度。
正是因為蘋果長期強調人權、勞工保障與環境責任,其企業價值觀與全球通行的商業倫理標準相契合。
即便是供應商行為準則這樣相對“冷門”的文件,蘋果也投入大量篇幅進行細致規范,這種對合規與透明度的重視,或許也是其能夠成為全球市值領先企業的重要原因之一。反觀華為,不僅發布會和產品抄襲蘋果,就連《供應商行為準則》也寫得及其敷衍。
博主“科技老男孩”視頻全文如下:
蘋果和華為代表了中美的頂級手機產品,一直都是數碼區的常客。每次發新機型,都免不了對比一番。但似乎大家都喜歡著重對比手機硬件和使用體驗,對于背后的供應商行為準則,就無人關心了。
大家好,我是科技老男孩。本期視頻,我搞來了蘋果和華為的供應商行為準則文檔,來看看要成為蘋果、華為的供應商,需要遵守哪些行為準則,以及我在里面找到的有趣條款。花了點時間,我找到了蘋果和華為的供應商行為準則PDF文檔。蘋果的文檔總共有165頁,但華為的只有7頁。從細節顆粒度上來說,華為開局就輸了一分。
繼續來到文檔的第一頁,看看雙方的開頭寫的啥?蘋果文檔開頭的第一句就承諾“踐行最高標準的勞動權益、人權、環境責任和道德行為”。在文檔的第2頁,“我們的原則”這一節中寫道:“Apple堅定的致力于尊重人權。當國家法律與國際人權標準存在差異時,我們遵循更高的標準。如果存在沖突,Apple優先遵守國家法律,同時設法遵守國際公認人權的原則。”這一點是跨國公司對勞工權益少見的跨國界承諾。
而華為文檔開頭的第一句是吹自己是“全球領先的企業”,要“構建萬物互聯的智能世界”,支持“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共同履行社會責任……巴拉巴拉。給我的感覺是不務實,就像是領導開會先吹一波的感覺。但這僅僅是開胃菜,真正的差異,常在對待人的細節里。
我們先看最敏感的工時和薪酬。大家都知道制造業加班是常態,兩家巨頭怎么管呢?蘋果和華為在頂層設計上出奇的一致,都規定了:標準工作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每周最大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所有的加班必須自愿。
但蘋果隨后又甩出了“午夜版”版面,詳細規定了工時有關的制度條款。太多,我就不一一念了,我就挑幾條有意思的:
6 工作超時控制機制:供應商的工時記錄系統,要提前提醒管理員一周超時60小時工作和沒有休息至少一天的工人名單。
2.4 如廁時間:上廁所的時間也算工作時間,也需要支付報酬。
2.6 工作活動:以下活動也應算在工作時間當中并計算報酬,比如說排隊、上下班安檢、培訓、會議等等。這里太多,大家自己暫停看。
而在華為這邊呢,對于工時的標準要求就只有“1.3工作時間”這一段話,然后就沒有別的細化要求了。
繼續來到工資福利這一part,蘋果用了足足7頁詳細規定。同樣的,還是找幾條有意思的念:
2.4 正班和加班工作時間計算:蘋果在這里規定工作時間按15分鐘向上取整。只加班1分鐘,也要按15分鐘算;加班的16分鐘,要算作加班30分鐘。
2.5 遲到情況的工作時間計算:蘋果在這里規定遲到時間按15分鐘向下取整。遲到14分鐘,不算遲到;遲到29分鐘,只算遲到15分鐘。這樣完全沒有其他某些企業要遲到1分鐘扣半天工資或者“樂捐”之類的玩意兒。
2.6 豁免:這條更是重量級的條款——“影響工作時間或工人工資與福利的批文將不被接受,即使批文由地方主管部門或政府機構發布。”這里還點名了中國大陸的綜合工時制度。
而在華為這邊呢,就只有“1.4薪資福利”這一段幾十個字,然后就沒了。
繼續來到蘋果這邊,這次我們看一條比較爆的條款:結社自由與集體協商。這里,蘋果用了四頁來詳細規定如何保護工人的結社自由。同樣的,還是找幾條有意思的念:
1.1 政策和程序:供應商應尊重工人自由組建或加入或者不加入工人團體,供應商不得進行干預、歧視、報復或騷擾。
1.2 如果適用的法律法規嚴格限制結社自由:(ps: Apple,你內射誰了?)供應商需允許工人通過其他方式,以個人或集體形式與供應商協商。
1.3 無騷擾、無報復:供應商不得威脅、使用暴力、利用警察或針對威脅工人,或阻止、破壞工人合法行使自由決策權的任何活動,包括工會大會、組織活動、集會和合法罷工。
而同樣的條款,在華為這邊呢,就只有“1.7結社自由與集體談判”這一段幾十個字,然后就沒了。
最后我們再來看看宿舍和食堂。這一節,蘋果花了7頁篇幅來寫,依舊是找有意思的條款:
3.1.2 設施:所有宿舍設施應符合以下條件:床為單人或雙層床,一人一床;垂直間隔至少0.7米;通道寬度至少1.2米;宿舍與公共浴室的距離不超過61米;每15人至少配一個淋浴頭和廁位;每間寢室不超過8人;每人的個人生活空間不小于3平方米。
而在華為這邊就只有“2.2生活條件”這一欄,兩句話、幾十個字概括了所有。
像這樣細節的規定,從保護人權到防止剝削,從雨水管理到污染物管理,蘋果足足有29大項,共計165頁PDF,幾乎涵蓋了所有制造業會遇到的問題。我這里放個目錄出來就不一一念了。而華為呢,就只有7頁PDF,然后就沒了。
可見,蘋果是真的認真寫了份有現實可操作性的文件;華為的則是大而空的官話套話,沒有任何的可操作性。
那為什么蘋果會這么在意勞工權益、環境保護呢?有人說是蘋果為了保護股價、避免聲譽危機,每年只花幾個億的審計成本,就能避免幾百上千億的股價波動,怎么算都是筆劃算的買賣。但在我看來,這更像是把因果搞反了。正是因為蘋果尊重人權、保護環境,其企業價值觀符合全人類的價值觀,就連這種用戶端根本沒人會看的文件,蘋果也是用心寫的。所以蘋果才能成為蘋果,才能成為全球市值最高的公司之一,而不是先成為蘋果,再去尊重人權、保護環境。
那華為呢?不僅發布會“致敬”蘋果,也沒抄明白,就連供應商行為準則也寫得極其敷衍和潦草。只能說,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附 華為供應商社會行為準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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