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31日,湖北大冶女子高寒失蹤,家中發現了大量血跡。同年11月9日,人們在一處廢棄礦洞內發現了高度腐敗的遺體。經鑒定,高寒應系機械性損傷死亡,不能排除機械性窒息死亡。高寒的前夫吳永平為嫌疑人,警方多次對其進行通緝。17年后,吳永平被抓獲。
2025年12月12日,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公開審理,并在今年2月12日判決被告人吳永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月24日,記者從判決書上看到,經審理查明,2005年6月,被告人吳某平經人介紹與被害人高寒(女,歿年39歲)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二人因家庭矛盾經常爭吵、打架。
2007年8月31日上午,吳某平與高寒到大冶市民政局協議離婚,簽訂的離婚協議約定二人共同住房價值8萬元,歸女方所有,女方支付男方4萬元,家中其他財產全部歸女方。辦理離婚登記后,被告人吳某平當場收到高寒支付的現金4萬元。
當天晚上10時許,高寒回到家中,與正在收拾衣物的吳某平發生激烈爭吵,吳某平用扳手擊打高寒的頭部,并用雙手掐高寒頸部,持水果刀捅刺高寒頸部,致高寒死亡。
當晚,吳某平駕駛摩托車將高寒尸體運至大冶市保安鎮一處廢棄礦洞內丟棄。次日凌晨,吳某平到母親張某秀(另案處理)家中,告知殺害高寒之事后,逃往外地藏匿。
2026年2月12日,黃石市中院一審審理認為,吳某平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本案系婚姻矛盾糾紛引發,在量刑時酌情考量。綜上,判決被告人吳某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賠償原告人4萬余元。
2月24日,被害人高寒女兒小李告訴大皖新聞記者,自己對判決結果不滿意,已經向檢方申請抗訴并獲得支持。“判得太輕了,我們當庭就提出了抗訴申請。”
黃石市人民檢察院出具的刑事抗訴書顯示,該院依法審查后認為,黃石中院對吳某平的量刑畸輕,理由主要是被害人高某沒有明顯過錯或對矛盾激化負有直接責任,而吳某平犯罪情節惡劣,殺人后拋尸,潛逃多年才被抓獲歸案,且拒不認罪悔罪,沒有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毫無悔罪表現,無任何從輕從寬情節,特提出抗訴。
“他們兩人結婚才2年,我當時13歲,本來跟他們住在一起,后來案發前幾個月,突然被母親送走了。”小李回憶時表示,自己曾一度怨恨過母親,“我那時候不懂事,還恨過她,小小年紀就輟學了,但是后來才知道,母親是遭受了死亡威脅,她是為了救我。”
小李說,母親在發現吳某平的自私與陰險后,提出離婚,但被拒,還遭到了吳某平的死亡威脅。
但2007年8月,吳某平又突然同意離婚了,并提出要求平分房產,要求高某賠償他4萬元錢。
小李說,其母親為了早日離婚,湊了4萬元給吳某平,兩人辦好了離婚手續,但就在簽訂離婚協議當晚,悲劇發生了。高寒在2007年8月31日被殺,時年39歲。
父親早逝,母親又被殘忍殺害,姐妹倆成了孤兒,如浮萍漂泊在人世間。“很長一段時間都沒辦法接受現實,自卑、內疚,受人欺凌。”小李說,母親遇害后,自己年紀尚小,身無分文的在外流浪了一段時間。“沒飯吃的時候就去睡覺,因為睡著了就不會餓了。”后來,在找到一份包吃住的學徒工后,才活下去。
“那時候真的太小了,每天上班就是哭,覺得這個事情太恐怖了,對方太殘忍了,我也很想我媽媽。”多年后,小李回憶起那段日子,依然沒有忍住哭出了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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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高寒生前照片
高寒遇害后,在她的衣服中發現了預先寫好的遺囑,內容是將遺產歸于兩個女兒所有,并注明“絕筆”字樣。她已經預感到會遭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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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寒遇害前寫下的遺書
公安機關一直沒有放棄。黃石市公安局2019年曾發布網上追逃人員名單,排在第一期第一名的就是吳永平。湖北省公安廳在2021年曾經懸賞通緝十名重大命案在逃人員,吳永平也在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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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判決書顯示,吳永平在剛落網時供述:“當天晚上高寒回到家后,看到我因為收拾自己的東西將她的衣物也翻動了,又與我發生爭吵。兩人相互扭打過程中,我推倒高寒,她后腦勺撞到墻壁上,我又從地上拿起一個扳手朝著高寒的后腦勺揮打了一下,將扳手丟到地上,高寒轉身抓我下體,疼痛之下我用雙手掐高寒的脖子讓她松手,高寒一直沒有松手。之后,我左手抓住高寒的頭發,用右手拿起了床頭柜上面放著的水果刀朝高寒的脖子處插了一刀,血就從高寒脖子、喉嚨處往身上流,牙齒上面也有血,隨后高寒就倒在地上,血從她脖子處流到地上,還滲到放在地上的棉被上面。我當時想如果救活高寒,擔心她會報復我,所以我最后就沒選擇救高寒。我在旁邊等待了大概十多分鐘,看到高寒整個人都沒有了聲息,倒在地上一動不動。當時,我認為高寒應該死了,在家里死亡不吉利,就想將她拋尸到我平時經常路過的黃海村公路旁的廢棄礦洞。我將高寒用尼龍繩子綁在我的身后,固定在摩托車后座上,騎車前往黃海村公路旁的廢棄礦洞。我將高寒拉到礦洞里面二三十米左右的一個拐角堵死的地方,將高寒面部朝上平放在礦洞里的拐角處,用礦洞里面的玉米稈將高寒的身體掩蓋住。”
然而,吳永平又在2025年2月13日翻供,稱當時只記得兩人互相打對方,但是都沒拿東西,是赤手空拳打的,“結束后高寒說她不想活了。我就去上廁所,等幾分鐘后回到房間,看到高寒躺在地上的棉絮上,脖子處有個傷口在流血,棉絮上還有一把水果刀,應該是高寒割了自己脖子一刀。”
她拒絕接受任何賠償,只希望判處兇手死刑。
來源 | 揚子晚報 大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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