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相繼發生5起森林火災,剖析原因,皆因疏忽大意引發山火,肇事者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教訓慘痛,悔不當初。
案例一:2025年11月25日13時許,東源縣柳城鎮上壩村發生山火。接報后,東源警方快速出警。經查,系砍伐工人上山砍伐桉樹,砍伐途中,一工人在砍伐現場抽煙并將煙頭隨意丟在山上,煙頭引起了雜草起火,火勢快速蔓延,隨后救援等相關人員趕到現場撲火。經東源縣林業局鑒定,該宗山火過火總面積162.3畝,受害森林面積16.5畝,石某某被行政拘留15天,罰款500元。
案例二:2026年1月8日15時許,和平縣陽明鎮糧溪村發生山火。接報后,和平警方立即出警處置。經和平縣林業局鑒定,山火過火總面積120畝,過火有林地面積45畝,過火宜林地面積75畝。經省、市、縣公安機關全面偵查,此次森林火災是因為施工的工人在起火部位旁邊施工作業產生火種引發森林火災。目前,公安機關對該案的兩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例三:2026年1月14日14時許,和平縣浰源鎮新街村山林發生山火。接報后,和平警方快速出警處置。經查,該山火系新街村村民到其家位于新街村敦背坑的田地開荒時,用打火機燒雜草導致。經和平縣林業局鑒定,該宗山火過火總面積230畝,過火有林地面積35.5畝,過火非林地面積26.33畝。和平縣公安局已對該山火立案偵查,并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例四:2026年1月14日15時許,和平縣東水鎮軟坑寨崗村發生山火。接報后,和平警方快速出警處置。經查,該山火系村民燃燒雜草導致火苗被風吹到山上導致。目前,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案例五:2026年1月14日18時許,連平縣大湖鎮湖西村九龍坑山場發生山火。接報后,連平警方快速出警處置。經查,該山火系湖西村村民在該山場實施燒蜜蠟吸引蜜蜂采蜜導致,其對失火行為供認不諱。該宗山火過火總面積51畝,受害有林面積24.7畝,案件已經移交相關職能部門處置。
警方提醒:請廣大群眾深刻汲取教訓,切實提高警惕,堅決杜絕僥幸心理,切勿以身試法!以實際行動參與到“嚴防森林火災,保護綠水青山"行動中來。
來源:河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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