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戴云
2月26日,記者從市場監管總局召開的食品安全專題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新出臺的《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確,專門從事外賣服務、不提供堂食的外賣商家必須在其主頁面顯著位置設置“無堂食”標識,且外賣平臺需將該標識同步展示在商家列表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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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安全總監孫會川。圖片來源:市場監管總局
“這樣一來,消費者在下單前就能清晰知曉商家的經營模式中有沒有堂食,從而結合自身對餐飲服務的需求與安全預期作出理性選擇。”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安全總監孫會川表示。
在規范信息公示方面,《規定》明確,外賣網店名稱必須與實體經營門面招牌名稱保持一致;必須在主頁面顯著位置持續展示經營資質、實體經營門面照片、實際經營地址等核心信息,或設置清晰的信息鏈接標識。為解決“假地址”問題,明確實際經營地址必須與經營資質證書載明的經營場所一致。
關于外賣的加工過程,《規定》構建了“互聯網+明廚亮灶”的公示體系,倡導外賣商家通過“互聯網+明廚亮灶”等方式,向社會公開餐食加工制作過程。要求外賣平臺需在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列表頁面展示相關標識,讓消費者一目了然。
此外,強化平臺技術支持,讓“信息公示”不再可有可無。《規定》要求外賣平臺為外賣商家履行信息公示義務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確保相關信息能夠清晰、穩定、便捷地展示給消費者,不得設置技術壁壘或故意隱藏信息;對未按規定公示信息、公示信息虛假或不準確等行為的外賣商家及時進行處置。
“我們相信,通過構建全方位、可視化的餐飲外賣信息披露體系,能讓消費者在點外賣時更加‘知根知底’,明白消費。”孫會川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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