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6日電 題:針對“幽靈外賣”、虛假宣傳等頑疾 兩部新規提出哪些新舉措?
新華社記者趙怡寧
“我們要告誡外賣平臺,不能只收傭金、不擔責任;不能只管流量、不顧品質,外賣平臺必須實實在在擔起外賣食品安全‘守門員’的主體責任。”26日,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安全總監孫會川在新聞發布會上說。
當日,市場監管總局對外發布《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和《網絡食品銷售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兩部新規直指網絡餐飲外賣信息不透明、“幽靈外賣”、網絡消費追責難、虛假營銷等食品安全頑疾,提出針對性舉措。
——聚焦網絡餐飲外賣信息不透明、不對稱等問題,強化信息公示。
近年來,網絡餐飲業態迅猛發展,市場監管總局介紹,我國外賣市場規模預計突破1.4萬億元,占餐飲行業總收入24%左右。
但現在點一份外賣很簡單,要點到“放心外賣”,卻并不容易。《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明確,平臺提供者應當要求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網店名稱與實體經營門面招牌名稱一致,并要求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其主頁面顯著位置,持續展示經營資質、實體經營門面、實際經營地址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且展示的實體經營門面應當與實際情況相符,實際經營地址應當與經營資質證書載明的經營場所一致。
并且,平臺提供者應當要求不提供堂食服務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其主頁面顯著位置設置“無堂食”標識,并將上述標識信息同步展示在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列表頁面。
“我們要告誡所有外賣商戶,‘不見面’不代表可以‘不誠信’,‘不上門’不等于‘沒人管’,食品安全是商戶的底線,合法合規是商戶的責任。”孫會川說。
——溯本清源,整治“幽靈外賣”。
近期,“幽靈外賣”成為網絡熱詞,其本質是無資質、無固定場所的不法經營者,通過資質造假、套用許可、地址虛構等手段,在外賣平臺偽裝成正規商家營業。
“這樣的外賣何談放心?并且有的外賣平臺一門心思圈地,閉著眼睛審核,一味縱容失信商戶和問題外賣,罔顧平臺責任和食品安全。”孫會川說。
針對此問題,《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要求平臺提供者應當通過實地核查等方式,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等經營資質證書進行實質性審查,保證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資質證書載明的信息與實際情況相符,防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使用虛假或者他人的經營資質入網提供餐飲服務。
并且,外賣平臺應當至少每六個月對外賣商家登記的實際經營地址、經營資質等信息核驗更新一次,保證上述信息與實際情況相符。
市場監管總局餐飲食品司司長俞路說,要整治“幽靈外賣”,就必須要溯本清源,構建系統性治理體系,讓外賣商家從“紙面的合規”變為“可見的真實”。
——讓網絡消費“找得到人、追得了責”。
網絡消費是遠程、非接觸式消費,為了讓消費者“訴求有人聽、問題有人管”,《網絡食品銷售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要求,平臺提供者應當在入網食品銷售者主頁面或者其銷售食品主頁面顯著位置設置投訴舉報鏈接,方便消費者投訴舉報食品安全問題。平臺提供者接到投訴舉報的,應當及時處理。
“兩部新規大幅提升平臺、商戶的違法違規處罰力度,罰款最高可達二十萬元,如平臺主要負責人故意違法、性質惡劣、造成嚴重后果的,還可按其上一年度收入,對個人處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孫會川說。
——網售行為要依法合規,不得虛假宣傳。
網絡“購物車”中,食品已成為最主要的商品之一。但假冒偽劣、虛假營銷等問題也時有發生、屢打不絕。
此次出臺的《網絡食品銷售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要求入網食品銷售者展示的食品產地、成分、功能、適用人群、檢驗、認證、質量、執行標準等信息應當真實、合法,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保障網絡食品安全關鍵在于落實責任。孫會川表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始終“在路上”,兩項規定旨在織密責任之網,讓“流量”與“質量”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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