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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經嘉興市南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嘉興市南湖區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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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對象的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和職業道德,能堅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具有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和專業要求。學歷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學歷認證書〕;若以第二專業報名的,其第二專業須取得教育行政部門學歷認定。招聘崗位所需專業由招聘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參考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發布的相關專業目錄設置及審查認定,并負責解釋。對于考生所學專業未列入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目錄的,由招聘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按專業所學課程、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原則審查。考生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載明的專業為準。考生學歷證書〔留學人員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學歷認證書〕均需于2026年2月26日前取得。
3.年齡要求38周歲及以下(1987年2月26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計劃崗位的其他要求。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備報考資格:
(1)現役軍人和具有公務員身份累計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處分期限(影響期限)的。
(4)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5)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本次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1.網上報名:自公告發布之日至2026年3月6日24:00前,應聘人員通過手機掃描下方二維碼,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按提示填寫報名信息和上傳相關報名材料。
2.資格初審:南湖區教育體育局負責對網上報名人員的年齡、身份、學歷等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參加考試。資格初審合格人數如不足1:3比例的,取消招聘崗位。資格初審情況將于3月10日前在中共南湖區委南湖區人民政府網站區教育體育局“公告公示”欄中公布。
3.打印《準考證》:考生可在3月12日至13日期間按中共南湖區委區政府網站區教育體育局“公告公示”欄中相關通知,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貼好照片),并按準考證上明確的要求參加考試。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由嘉興市南湖區教育體育局組織實施。各招聘崗位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超過10人的,先進行筆試,再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若資格初審合格人數不足10人(含10人)的,取消筆試環節,直接進行面試。。
1.筆試。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主要考察專業能力、綜合應用能力等,滿分100分。筆試時間為3月14日(周六)上午9:00-10:30,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資格復審:面試前(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公告),由嘉興市南湖區教育體育局組織對入圍面試對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
(1)報名表(見附件,須由本人承諾簽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3)學歷證書。
(4)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其中報考南湖區師資交流中心的考生還需提供職稱證書和任職證明(時間截止到2026年2月26日止)。
(5)報考人員是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還要提供編制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3.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養。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5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人選。面試時間為3月15日(周日),地點放在嘉興市南湖區。
(三)體檢
考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的1︰1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合格后確定為考察對象。
若總成績相等的,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等的,則進行面試加試。若無筆試環節,總成績=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相等的則進行面試加試。面試加試成績只決定最終排名。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考生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自愿放棄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四)考察
考察由南湖區教育體育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在規定時間內,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五)公示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共南湖區委區政府網區教育體育局“公告公示”欄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六)聘用
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員在南湖區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四、其他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考試成績等信息均在中共南湖區委南湖區人民政府網站區教育體育局“公告公示”欄中發布,供考生查詢(網址:http://www.nanhu.gov.cn)。
2.應聘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對提供虛假申請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等行為,取消報考資格;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3.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符的,取消應聘資格。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區教育體育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573-82058367
監督電話:0573-82838339,0573-82057223
附件:嘉興市南湖區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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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市南湖區教育體育局
2026年2月26日
來源:南湖發布、嘉興市南湖區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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