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結束大部分企業已陸續復工復產,但部分員工未能按時返崗,常見理由五花八門:買不到返程票、家里突發急事、身體不適、照顧老人小孩……,甚至有員工電話不接、信息不回。許多企業一怒之下,直接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處理不當極易陷入勞動糾紛,在勞動仲裁中,企業對員工的解除行為承擔全部舉證責任。只要制度不明確、流程不完整、證據不充分,就會被認定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在仲裁中敗訴后不僅要支付高額賠償金,還可能被追討加班工資、未休年假補償、社保補繳等,經濟損失與聲譽風險雙重疊加。一個小小的 “未返崗”,很容易演變成一連串糾紛,讓企業疲于應對、損失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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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員工請假,公司不批,能算曠工嗎?
“領導,我買不到返程票,要晚幾天回來。”“家里老人身體突然不好,需要再請一周假。”面對這樣的請假,有些企業認為理由不充分或影響工作,斷然拒絕,并將員工未到崗視為曠工,以此為由解除合同。
這是最易“踩雷”的操作。法律支持企業因勞動者“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而解除勞動關系,但“嚴重違紀”的認定非常嚴格:
(1)制度依據:企業的規章制度中必須明確規定了何種情況屬于曠工,以及曠工多少天構成“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且該規章制度需經過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告知員工。
(2)事實依據:企業需要有充分證據證明員工未出勤且無正當理由。在仲裁或法庭上,員工常會辯解“我已請假”,而公司“不予批準”是否合理,會成為爭議焦點。對于合理事由(如直系親屬急病、不可抗力導致的交通中斷),企業若不予準假,其決定的合理性會面臨極大挑戰。
(3)程序合法:即使構成曠工,立即解除也可能被認定為程序不當。通常需要經過催告返崗、書面警告等前置程序,仍不改正的,方可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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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規處理建議:
節前通知:企業在放假前應當預料到員工無法按時返崗的情形,在節前放假通知中提醒員工提前規劃行程,未按期返崗將視為曠工。
核實與溝通:應主動聯系員工,核實請假事由的真實性,可要求其提供必要憑證。
評估與協商:評估事由的合理性。若事由合理但假期過長,可與員工協商安排年休假、調休,或協商事假期間的待遇,達成一致。
書面警示:若事由不合理或無法提供依據,應向其發出書面返崗通知,明確告知其行為已構成曠工,限定返崗日期,并告知逾期不返的后果。
審慎解除:只有在履行上述步驟后,員工仍無正當理由不到崗,方可依據制度,履行通知工會等程序后,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02、員工失聯,能直接按曠工辭退嗎?
員工電話關機,微信無人回復,很多企業便以其“無故曠工、嚴重違紀”為由,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這是高風險的操作,敗訴率極高! 在法律上,“無法聯系”并不直接等于“無故曠工”。勞動關系的解除,尤其是因勞動者過錯而解除,必須將解除的決定和理由有效送達給勞動者本人。
在處理失聯員工時,核心不在于“他有沒有錯”,而在于“你有沒有把規則和后果告訴他”。一個完整的處理流程至關重要:
(1)無論是身份證地址還是居住地址,員工都可以抗辯沒有收到書面通知,企業應當在勞動合同或入職資料中讓員工填寫“法律文書送達地址”,寄出即視為送達。
(2)寄送《返崗催告通知》:這是最關鍵一步。向員工法律文書送達地址,以EMS寄送書面通知。在快遞單“內件品名”欄務必清晰注明“《關于要求限期返崗的通知》”,并保留好快遞底單和簽收記錄。即使被退回,該憑證也能證明企業已履行告知義務。
(3)寄送《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在二次催告期滿,員工仍無任何回應后,再次通過EMS,以同樣方式寄送《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明確告知因其連續曠工達到規章制度規定的天數,已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4)全程留痕:以上所有步驟的溝通記錄、快遞憑證、文件復印件,都必須系統歸檔,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包括履行告知工會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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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員工不想干了,能按“自動離職”處理嗎?
員工明確不來上班了,很多老板覺得:“他自己不想來了,不就是自動離職嗎?”于是,公司停掉其社保、關閉其考勤權限,但未發出任何書面文件。等員工回頭提起仲裁,公司往往啞巴吃黃連。
法律上沒有“自動離職”這一概念!勞動關系的結束只有:協商一致解除、勞動者單方提出解除、企業依法單方解除。
所謂的“自動離職”,實際上是員工“不辭而別”,但這并不意味著勞動關系自動消滅。如果企業不依法做出解除動作并送達,從法律上講,勞動關系可能仍然存續,企業仍需承擔工資、社保等義務。
風險規避建議:
在未完成合法解除程序前,不要擅自停繳社保、停發工資,這會成為企業有過錯的證據。如果有線上辦公系統,可以讓員工線上辦理離職手續、完成工作交接,也可以通過電話錄音等方式,必須能夠證明是員工主動提出離職。
若員工不配合辦理離職,啟動與“失聯員工”相同的處理流程:將其視為“失聯”情況處理。同樣通過寄送《返崗催告通知》 和《解除勞動合同通知》的方式,將員工“連續曠工”的事實固定下來,并以此為由合法解除合同。
核算并結清工資:在合法解除后,及時核算并結清員工工資,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企業經營,穩健為要;用工管理,合規為先。春節后員工未返崗看似小事,卻是觸發勞動糾紛的高頻導火索。一時的簡單粗暴,可能帶來持續的爭議與損失;規范的流程操作,才能筑牢企業風險防火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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