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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看守所地址|電話|位置|地圖|導航|乘車路線|律師會見
▼登封市看守所地址:登封市穎河路與陽城路交叉口向南200米左轉1公里路南。
▼導航:登封市中大國際家居建材城
▼委托律師會見電話:15824811815
▼乘車路線:登封市汽車客運總站乘坐登封9路公交車到中大建材城站下車,向南步行3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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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看守所推薦會見律師:要永輝律師,登封市資深刑事辯護律師,咨詢熱線:15824811815。要永輝律師執業十多年以來辦理了大量案件,擅長辦理刑事辯護、刑事會見、取保候審、無罪辯護、緩刑辯護、罪輕辯護、死刑辯護、申訴控告、正當防衛、防衛過當、上訴再審等各類刑事犯罪案件,擅長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執業以來辦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和辦案技巧。勝訴率高、收費合理,以專注、專心的服務理念依法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勤奮、敬業、務實,突出的業績、良好的職業道德,贏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評。

認定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一、劃清罪與非罪的界限。
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三)》第3條的規定,包庇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作虛假證明,幫助掩蓋罪行的;
(2)幫助隱藏、轉移或者毀滅證據的;
(3)幫助取得虛假身份或者身份證件的;
(4)以其他方式包庇犯罪分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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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中要注意正確區分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與知情不舉行為的界限。
"知情不舉"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分子,而不向司法機關檢舉揭發,也沒有向司法機關作虛假證明,對犯罪分子也不提供積極幫助,表現為消極不作為。由于我國法律沒有規定知情不舉罪,該行為仍屬于社會道德調整的范疇,故不構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出于對毒品犯罪從嚴打擊的考慮,《刑法》規定,包庇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即構成犯罪,但司法實踐中應綜合考慮全案各種情況。如果被包庇的毒品犯罪分子所進行的毒品犯罪情節輕微、毒品數量很小,受刑罰處罰較輕,或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而且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主觀惡性也比較小,那么包庇行為本身社會危害性就小,根據《刑法》第13條規定,不作為犯罪處罰。登封市看守所家屬委托律師會見電話:1582481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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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劃清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與包庇罪的界限。
包庇罪是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兩罪是特別法與普通法的關系。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從包庇罪中分離出來的罪名,二者在犯罪主體、犯罪客體等構成要件方面相同,主要區別在于包庇的對象不同。
前者包庇的對象是特定的毒品犯罪分子,即已經實施了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后者的犯罪對象是除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犯罪分子以外的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包括非法持有毒品,走私、非法買賣制毒物品,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強迫、容留他人吸毒等涉毒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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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劃清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與毒品犯罪共犯的界限。
二者的區分界限主要看事先是否有通謀。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行為,只能發生在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犯罪分子實施犯罪之后,并且事先沒有通謀。如果事前通謀,事后又包庇的,則屬于幫助犯,應以共同犯罪論處。事中通謀也應以共同犯罪論處。【如您有法律問題需要咨詢,請致電要永輝律師:15824811815。要永輝律師執業十多年以來專注于刑事辯護,具有豐富的執業經驗,熟悉登封市看守所會見流程,熟知公檢法辦案程序,可以為羈押在登封市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律師會見、取保候審、無罪辯護、緩刑辯護、罪輕辯護、申訴控告、上訴再審等各類刑事辯護專業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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