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河南省商務廳等6部門印發《河南省2026年家電以舊換新、數碼和智能產品購新補貼實施細則》。
![]()
一、活動時間
自2026年1月1日起,由各地市結合實際、統籌組織實施,資金用完為止。
二、補貼范圍
(一)家電產品:冰箱(含冰柜)、洗衣機(含洗烘一體機)、電視(含激光電視,不含投影儀)、空調(含家用中央空調)、電腦(品牌機,不含組裝機)、熱水器(含壁掛爐)等6類。
(二)數碼和智能產品:手機、平板、智能手表(手環)、智能眼鏡等4類(單件銷售價格不超過6000元)。
后續結合國家及我省有關部署和實際情況,可適時增加智能家居產品補貼,具體補貼品類和標準另行制定。
三、補貼標準
(一)家電產品補貼標準:活動期間,對個人消費者在參與商家購買補貼范圍內1級能效或水效標準產品的,按產品最終銷售價格的15%給予補貼。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1500元。
(二)數碼和智能產品補貼標準:活動期間,對個人消費者在參與商家購買補貼范圍內產品的,按產品最終銷售價格的15%給予補貼,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500元。
四、參與流程
(一)實名領券。消費者登錄云閃付APP ,完成實名認證,搜索“河南省消費品以舊換新服務平臺”,登錄“家電數碼智能補貼專區”,根據需要領取相應補貼券。補貼券當日有效,如未核銷使用可再次領用。
(二)支付立減。消費者到參與商家購買補貼范圍內的產品,每件單獨結算,直接享受支付立減。商家應在消費者購買后開具銷售發票,開票金額為“實際支付金額+政府補貼金額”;補貼資格申領人、付款人、發票抬頭、收貨人須為同一消費者。
(三)信息采集。補貼產品售賣后,商家應及時安排送貨安裝,最遲不晚于2027年1月15日。消費者需向商家提供審核所需必要信息,采集內容根據上級部門要求適時調整。所有商品均須采集產品序列號(SN碼),其中:筆記本電腦、智能手表(手環)還須開機點亮屏幕;手機、平板還須開機激活采集IMEI碼(如有)。
(四)資金清算。參與商家原則上每半月向所屬縣級商務主管部門提出資金結算申請;各縣級商務、財政主管部門審核確定后,將審核通過的補貼資金情況報市級商務、財政主管部門復核;市級商務、財政主管部門根據復核結果及時向商家撥付補貼資金。在做好風險防控的前提下,各地市可結合實際采取預撥部分資金等方式,提高資金清算效率,降低參與商家墊資壓力。
發生消費者退貨情形的,商家通過原支付渠道退還消費者實際支付金額(不包含補貼資金)。如退貨發生在財政補貼資金向商家撥付以后,由商家及時將與退貨相關的補貼資金退還至市級財政。消費者完成某產品退貨手續后,如有該類產品的購買需求,仍可繼續領取該類產品的補貼券。
五、參與主體基本條件
(一)依法登記注冊且獨立結算的經營主體。
(二)主營家電、數碼和智能產品等零售業務,產品須在中國能效標識網、中國水效標識網備案并具有統一的國標13位商品編碼和商品序列號(SN碼);具備較強的用戶和區域覆蓋能力,能按區域進行有效管理;家電活動參與主體有配送、安裝、調試、維修、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務能力,須具備廢舊家電回收能力,能夠提供送新收舊一站式服務。
(三)資信狀況良好,近2年未被列入失信懲戒名單;近2年無重大安全事故。2022年以來參與我省歷次政府消費券活動和以舊換新活動無審計、專項檢查發現違法違規記錄。
(四)具有規范的進銷存管理機制,具備開具數電發票的能力,能按照有關部門要求提供活動相關的進貨憑證、銷售臺賬、配送記錄等佐證資料;能按活動要求在第三方服務平臺真實、準確、及時上傳交易、訂單等信息資料。
(五)對補貼產品銷售價格進行備案公示,公開承諾最終銷售價格不高于備案公示價格,在經營場所、網頁或APP等顯著位置逐項標明每款產品初始銷售價格、商家優惠讓利金額、可享受補貼資金數額和最終銷售價格。
(六)主動配合相關部門進行補貼資金審核、專項檢查、違法違規行為調查,能夠在規定時限內完整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七)線上參與主體能夠自營或組織平臺商戶開展銷售業務,并承擔對其平臺商戶的監管責任,具備從事線上銷售的合法資質和自有線上平臺,自愿通過第三方服務平臺領取補貼券,能夠按要求及時向省級平臺上傳補貼產品數據,確保補貼數據歸集的連續性、穩定性和規律性;具備防范騙補、套補等行為的風險管控能力。
(八)簽訂承諾書(承諾書內容及格式,由各地市商務主管部門結合實際制訂)。承諾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河南省消費品以舊換新各項規定要求,規范開展經營活動,公示價格,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堅決杜絕騙補、套補、虛假宣傳、哄抬價格等違規行為。參與主體如有違規、傳播不實信息、不按照統籌安排有序開展活動的,自愿接受處罰并退出以舊換新活動。
參與商家由各地市征集確定,可在以上基本條件基礎上,結合實際確定本地區具體征集時間、征集條件、提交資料等要求。
六、職責分工及要求
(一)商務主管部門要合理確定、動態調整并公布參與主體名單,督導商家規范參加活動;會同財政部門科學制定資金使用及兌付計劃,優化審核流程、提升審核效率,必要時可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相關工作;做好活動宣傳發動、政策解讀、組織服務、數據統計、資金測算等工作,依托本地區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等建立咨詢服務專線。配合屬地公安、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及時發現和處置違法違規行為,維護良好市場經營秩序。
(二)財政部門要會同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做好資金撥付、清算、監控預警等工作,在做好資金監管的前提下,進一步壓縮從審核通過到資金撥付的時限,力求及時高效兌付補貼資金。各地可結合實際統籌相關工作經費,保障工作順利開展。
(三)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加強產品質量和價格監管,暢通消費者舉報投訴渠道,嚴厲打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舊充新、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價格欺詐等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配合開展消費品以舊換新監督檢查等工作。
(四)公安部門負責對補貼活動中涉嫌公安管轄范圍內犯罪的依法嚴厲打擊,配合開展消費品以舊換新監督檢查等工作。
(五)郵政管理部門指導督促寄遞企業加強配送人員教育管理,及時做好收貨信息核實采集,切實防范虛假簽收等行為。
(六)發展改革等部門依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七)服務平臺要做好活動宣傳推廣,加強數字化平臺建設,提高以舊換新的便利性、安全性,及時利用技術手段對相關信息數據進行交叉核驗與比對印證,確保購買人身份真實性和交易信息真實性。及時發現并移交涉嫌違法違規線索,有效防范風險。配合做好資金清算、審計等相關工作。
(八)參與活動商家要強化主體責任,誠信守法經營,對補貼資金負直接責任,引導消費者配合做好必要信息采集等工作,確保每筆交易閉環、可溯,及時兌現有關承諾,妥善處理消費投訴。不得“先漲價后補貼”、變相漲價、以次充好、以舊充新,不得發布虛假性、誤導性信息,不得拆分發票、虛開發票、湊單開票、“退貨不退補”、“一機多賣”等。
(九)消費者不得提供虛假信息或者通過虛假交易騙取補貼資金。如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取消參與資格,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本細則由河南省商務廳負責解釋,如國家或省政策調整,按最新政策要求執行。
來源:河南省商務廳官網、頂端新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