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初夏,上海外灘的炮樓剛被拆掉沒幾天,市公安局案卷室卻塞滿了卷宗,其中最棘手的一份寫著“陳毅遇刺未遂案·逃犯勞某”。辦案人換了好幾茬,女嫌犯依舊杳無音訊。
案子擱置的原因并不復雜:那年三月,國民黨軍統殺手劉全德潛入上海,剛落腳就被我地下交通員盯上,當場落網。劉在訊問室里承認,自己準備與一名化名“勞有花”的護士聯手刺殺陳毅市長。劉全德槍口上既有革命功臣,也有舊同僚,口供可信度極高。偏偏那名護士比泥鰍還滑,負責圍捕的干警趕到診所時,房門大開、人影皆無。
轉眼八年。1958年4月16日,濟南市歷城區一家機械廠把一份入黨政審材料寄到上海,請核對申請人“勞有花”早年在滬從業記錄。上海市公安局長黃赤波正在討論社會治安月報,秘書推門進來:“報告局長,她申請入黨。”黃赤波隨手一翻,照片上那雙杏眼與舊檔案里的通緝照幾乎重疊,心頭猛地一緊,低聲說出第二句:“不,她是潛伏特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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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立即調出舊卷宗,年齡、口音、工作節點——全部吻合。為防走漏風聲,他僅帶三名干警連夜飛赴濟南,同時與當地公安接洽。
勞有花這時正守著廠醫務室,給學徒包扎割傷。她來到濟南已整整七年,期間無情報往來,也未與舊上線接頭。為什么會主動申請入黨?原因很簡單:工廠積極分子須有政治身份背書,她覺得多一層“紅色外衣”就多一重保險。申請書里只字未提軍統經歷,上海工作欄只寫“曹家渡某紗廠醫務室”。她估算那家小廠換了五任主任,不會有人記得自己。
然而,有意思的是,曹家渡紗廠的老倉庫管理員張師傅今年正好被上海市總工會請回錄口述史。政審公函寄到廠檔案室,他順手瞟了一眼照片,當即起雞皮疙瘩:“這不是當年老板出事時那個‘小護士’嗎?”線索就此傳回公安局。
19日下午四點,黃赤波一行抵達濟南。當地派出所早做布控,晚飯前將勞有花請到區政府“談話”。她面對出示的老式膠片證件,先是愣神數秒,而后整個人癱在椅子上,喃喃一句:“原來還是躲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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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的突擊審訊中,她供述了從入軍統到潛逃的完整過程。時間線清晰:
1. 1942年,重慶畢業,被戴笠挑進特訓班;
1. 1946年隨軍統輾轉南京、上海,接受毛人鳳直接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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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49年5月,潛入曹家渡紗廠等待刺殺命令;
1. 1950年1月,劉全德被擒后自行外逃,最終落腳濟南。
值得一提的是,她在抗戰時期確曾救護過前線傷兵,也刺殺過幾名日本憲兵。只是抗戰勝利后,徹底倒向反動派,積極迫害地下黨員,還參與勒索敲詐。正面功績與后期惡行交織,對庭審法官而言并無量刑價值,只能作為完整案情的注腳。
軍事檢察機關給出定性:軍統一級情報員、長期潛伏、曾參與策劃重大暗殺。依據當時的法律條款,量刑只有一條路。
1958年8月20日清晨,濟南南郊靶場薄霧未散,勞有花被押赴刑場。行刑前,她請求給醫務兵遞上隨身藥包——里面裝著兩把縫合針和一卷紗布。負責看押的干警短暫停頓,隨即應允,沒有多說一句。
槍聲響過,案卷終于蓋上“結案”印章。黃赤波返回上海,路上翻看筆記,只寫下六個字:“八年,夜終有盡”。對辦案人員而言,結案并非快意恩仇,而是未雨綢繆:任何敵特,只要留下哪怕一行字、一張臉,都逃不過歲月與檔案的追蹤。
03年的舊樓拆遷時,這份卷宗被移入市檔案館密室。封面微黃,卻提醒后人:潛伏與反潛伏,是新中國立國初期無法回避的暗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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