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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儲能出海圍堵再升級!
美國擬立法禁用遠程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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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時間2026年2月20日,美國佛羅里達州共和黨眾議員格雷格·斯圖比(Greg Steube)在眾議院提出一項名為《對抗有害敵對可充電和生成能源法案》(Countering Harmful Adversarial Rechargeable and Generative Energy Act,簡稱 CHARGE Act)的法案。
儲能系統(尤其是并網或服務關鍵基礎設施的系統)往往需要遠程運維、監測和調度功能,以實現狀態監控、故障診斷、性能優化等。
然而,這種功能在新提出的法案中被針對,令儲能市場嘩然。
根據斯圖比辦公室發布的新聞稿,法案主旨是禁止進口“含遠程監控功能”的特定儲能系統,并將限制對象指向與中國有關的實體和技術來源。
從法案文本看,核心條款集中在“進口禁令”上:任何人不得進口、或促使進口“含遠程監控能力(remote monitoring capabilities)”且“使用由特定中國相關實體擁有或許可的技術制造”的儲能系統。
法案文本還對“儲能系統”與“遠程監控能力”給出定義:儲能系統指能夠存儲電流并在之后放電使用的設備、模塊或產品;“遠程監控能力”被定義為能夠對信息技術、通信或關鍵基礎設施系統的數據進行觀察、收集、分析并“干擾(disrupting)”的裝置。
在其辦公室對外發布的說明中,斯圖比稱該法案旨在防止中國通過帶有遠程監控能力的儲能系統“滲透”美國能源網絡,并強調應保護美國電網安全。
斯圖比將法案與對中國“監控型國家”擴張的擔憂相聯系,并引用國會下設機構“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USCC)的相關觀點。
這種以“安全”為名的荒唐操作,早有先例。
2025年11月發布的 USCC《2025年度致國會報告》及其執行摘要/建議中,曾提出一條與 CHARGE Act 高度相似的建議:禁止進口帶有遠程監控能力、且由中國制造或使用中國實體許可技術制造的儲能系統,理由同樣指向電網面臨的經濟與網絡安全風險。
指出斯圖比的法案與USCC報告的建議方向相呼應。
更早之前,2023年12月6日,美國最大電力公司之一的杜克能源,在佛羅里達州參議員等施壓下,強行切斷了北卡羅來納州某海軍陸戰隊基地的11MW儲能系統。該項目是當地最大的電池儲能電站,其中儲能電池產品由寧德時代供應。
同時,法案設置了嚴厲的處罰條款:任何人若明知違反禁令,每一批含違禁物項的進口貨運,可能面臨最高5年監禁、最高25萬美元罰款,或兩者并罰。
此外,法案要求商務部長在法案生效后180天內(并與能源部、國土安全部協商)向國會相關委員會提交報告,內容涉及美國境內“由中國開發、含遠程監控能力的儲能系統”的情況;該報告可包含機密附件,且年度報告義務在法案生效滿6年后終止。
近年來,全球儲能新品層出不窮,但迭代的核心亮點大多聚焦于安全防護與智能運維及市場化交易三個方向。
在這些目標指引下,智能監測與遠程控制不再是可選功能,而是儲能行業的標配,因而也是當前儲能企業重點突破和打造的核心技術能力。
遠程控制不只是安全底線,更是助力提升儲能市場化收益的關鍵支撐。
一旦拋棄遠程控制功能,意味著儲能將被迫放棄高效調度、放棄電網支撐價值、放棄市場化收益空間,直接淪為成本高昂的“傳統備用電源設備”。
然而,美國部分議員竟提出提案,試圖禁止儲能系統的遠程監控功能,這不僅暴露了其對儲能安全風險管理的認知缺失,更是將設備資產與公眾安全置于不顧,在業內看來堪稱荒誕之舉。
需要注意的是,提出法案并不等于禁令立即生效。
按美國立法程序,一項法案要成為法律,通常需要在眾議院、參議院分別通過文本一致的版本,并由總統簽署。VOA在報道中亦強調了這一程序性事實。
如該法案最終生效,其將對在美國發展的中資儲能企業產生巨大影響。
(來源:美國國會官網、美國之音、北極星儲能網;整理:B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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