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大將(Bo Gyoke Hmu Gyi)
備注:從上到下分別為禮服肩章,常服肩章和佩戴在左胸代表將軍身份的特殊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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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大將是緬甸三軍最高軍銜,相當于其他國家的元帥軍銜。該軍銜授予國防軍總司令,目前國防軍總司令是敏昂萊。
從1945年到1988年之間的四位總司令均為陸軍上將軍銜。自1988年軍事政變后,國防軍的組織和領導結構發生了巨大變化。陸軍上將蘇貌發動軍事政變推翻政府,擔任恢復國家法律和秩序委員會主席。1990年蘇貌晉升自己為陸軍大將,擔任總理并兼任兼國防部長、外交部長和三軍總司令。
在過渡到文官政府期間,國防軍方仍然掌握巨大權力。2008年緬甸憲法規定軍方擁有至少25%的立法席位,控制三個最重要部門負責人,并可以任命三個副總統中至少一個,而總統則由這三個副總統中選出。
2021年緬甸國防軍再次發動軍政政變,逮捕了當時的緬甸總統溫敏和國務資政昂山素季。敏昂萊擔任當時新成立的國家管理委員會(緬甸軍政府正式名稱)主席。8月1日敏昂萊擔任總理。
國防軍總司令不僅獨立指揮軍隊,而且直接控制國防部、內政部、邊境事務部等國家機關和國內許多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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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副大將(Du Bo Gyoke Hmu G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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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副大將是一個特殊軍銜,授予國防軍副總司令。目前國防軍副總司令為梭溫。
國防軍副總司令梭溫是緬甸軍政府二把手,并同時擔任國家行政委員會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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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上將(Bo Gyoke K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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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將是國防軍總參謀長和陸海空軍總司令軍銜,本身陸軍總司令的軍銜應該是陸軍上將,但因為國防軍副總司令梭溫兼任陸軍總司令,所以目前陸軍上將只有國防軍總參謀長一人。
陸軍是緬甸國防軍的主力,約有492000人,而空軍和海軍加起來只有幾萬人。緬甸陸軍也是東南亞第二大陸軍部隊,僅次于越南人民軍。
陸軍總司令旗下有參謀部、副官部和后勤部三大部門:
●參謀部:由參謀長領導,負責裝甲兵,炮兵,工兵和通信兵等兵種部門以及其他職能部門。參謀長還直接管轄戰略預備隊的十個機動師。
●副官部:由副官長領導,負責陸軍行政事務,下轄軍醫局、轉業安置局和軍事教育局等部門。
●后勤部:由后勤長領導,負責陸軍后勤事務,下轄基建工程兵局、運輸補給局和軍需物資局等部門。
陸軍中將(Du Bo Gyoke K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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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中將主要擔任參謀長,副官長和后勤長之外,最主要的職位是領導特別作戰局(Bureau of Special Operations,簡稱BSO)。
特別作戰局由1名陸軍和6名參謀負責領導。特別作戰局為集團軍級單位,相當于緬甸的軍區,管轄一個戰略方向上所有部隊的聯合作戰。目前緬甸共有6個特別作戰局,每個特別作戰局下轄1個或以上的地區軍事司令部。
●第一特別作戰局負責印緬邊境和緬北克欽邦方向,下轄北部和西北司令部。
●第二特別作戰局負責緬東北撣邦方向,下轄東北、東部和三角司令部。
●第三特別作戰局負責緬孟邊境特別是是若開邦方向,下轄西部和西南司令部。
●第四特別作戰局負責緬泰邊境特別是孟邦和克倫邦方向,下轄東南和海岸司令部。
●第五特別作戰局負責內比都,下轄中部和內比都司令部。
●第六特別作戰局負責仰光,下轄仰光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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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少將(Bo Gyo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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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少將主要負責領導地區軍事司令部。
地區軍事司令部(Regional Military Commands,簡稱RMC)是特別作戰局下屬單位,屬于軍級單位,相當于軍分區。共有13個地區軍事司令部,每個地區軍事司令部負責1到2個省和邦區域,下轄若干地區作戰司令部、軍事作戰司令部和戰術作戰司令部(團)、步兵營、通信營、軍醫營等。必要時可以指揮機動師、裝甲作戰司令部和炮兵作戰司令部等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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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準將(Bo Hmu Gyo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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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準將可以領導地區軍事司令部, 也可以指揮地區軍事司令部下轄的師級和旅級單位。
地區作戰司令部(Regional Operations Commands)相當于步兵旅,由4個步兵營、獨立野炮連以及情報、通信、軍醫和補給單位組成。地區作戰司令部主要駐防軍事要地,ROC司令享有財政,行政和司法權力。目前共有6個地區作戰司令部,隸屬于地區軍事司令部。
軍事作戰司令部(Military Operations Commands)相當于步兵師,由總部,10個機械化步兵營和野戰炮兵連等支援單位組成。這10個步兵營編為3個戰術作戰司令部(團):一個機械化戰術作戰司令部(配備BTR-3裝甲運兵車),兩個摩托化戰術作戰司令部(配備東風六驅EQ2102G越野卡車)。目前共有21個軍事作戰司令部。
輕步兵師(Light Infantry Divisions)是緬甸陸軍的快速反應機動部隊,1966年首次設立。每個輕步兵師由10個輕步兵營組成,劃分為三個戰術作戰司令部(團)。除了輕步兵營外,還有坦克營、預備步兵營、中型炮兵營以及情報、通信、軍醫和補給等支援單位。一個輕步兵師約有8000多人。輕步兵營都受到過專門訓練,擅長進行反叛亂,叢林戰,針對緬甸少數民族叛亂和毒品武裝分子的搜索和摧毀行動。輕步兵師被視為緬甸陸軍重要的戰略部隊,共有12個輕步兵師,直屬于陸軍參謀長。
炮兵作戰司令部(Artillery Operations Command)相當于炮兵師。隸屬于陸軍參謀部炮兵局。一個炮兵作戰司令部下轄總部,12個炮兵營:6個為輕型炮兵營,裝備105/76/52毫米榴彈炮,野戰炮和山地炮;3個重型炮兵營,裝備155/130/122毫米榴彈炮和野戰炮;1個多管火箭炮營,裝備122毫米自行式和牽引式火箭炮;1個防空炮兵營,裝備37/57毫米高射炮或便攜式地對空導彈和1個目標搜索營。輕型炮兵營由3個輕型炮兵連組成,配備36門火炮(每個炮兵連12門)。中型炮兵營由3個中型炮兵連組成,配備18門火炮(每個炮兵連6門)。目前共有10個炮兵作戰司令部。
裝甲作戰司令部(Armoured Operations Command)相當于裝甲師,隸屬于陸軍參謀部裝甲兵局。每個裝甲作戰司令部由1個總部,3個裝甲戰術司令部(每個下轄一個機械化營,裝備44輛BMP-1或MAV-1 步兵戰車),2個坦克營(各裝備44輛主戰坦克),一個裝甲偵察營(裝備32輛 63A型兩棲輕型坦克),一個野戰炮兵營和一個支援營(1個工兵連,2個后勤連和1個信號連)組成。目前共有5個裝甲作戰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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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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