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智慧工程研究會雷鋒精神工作委員會理事、學雷鋒先進人物張添強報道)
在移動互聯網的浪潮下,受外賣系統的算法與消費者時間準確數據驅動,外賣騎手駕駛電動車在城市車流中穿梭與時間賽跑,容易因交通事故受傷,一旦受傷騎手的誤工費如何主張?
去年三月的一天,外賣騎手小林(化名)通過手機在某平臺接了一個送餐的外賣訂單,他在大連市沙河口區西安路附近一餐館取貨之后便急匆匆往客戶家里趕,路遇紅燈,他駐車等紅綠燈過程中,被一輛滴滴車追尾,小林被重重地摔在地上,外賣也撒了一地。
小林被送到醫院檢查,診斷為左腳跖骨骨折,需要回家靜養一個月。經交警現場勘察,小林無責,滴滴司機王師傅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小林出院后找到滴滴司機王師傅,要求賠償點誤工費。王師傅說,小林是送外賣的,可以申請平臺辦理工傷。但小林是同時在好幾個平臺接單,平時工作也不用打卡,亦不用簽到,甚至老板是誰自己都不知道,不確定自己與平臺是勞動關系還是合作關系,不可能申報工傷,因此堅決要求滴滴平臺賠償。滴滴司機王師傅將自己的保險單讓小林拍了一下,讓他到保險公司理賠,自己全程配合。
小林來到滴滴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決定賠償小林的醫療費、護理費和營養費,但對小林的誤工費保險公司稱無依據,因為小林是在平臺靠接單提成,沒有固定工資,只能按大連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理賠一個月。
小林稱,滴滴車發生交通事故,可以向肇事方索賠班費,每天平均300元。自己作為外賣騎手,非常辛苦,經常從凌晨跑到半夜,每個月提成都在八千元以上,所以也應當有相應的誤工費,因此不同意保險公司的理賠方案,委托北京市盈科(大連)律師事務所的王金海、馬銘澤律師將滴滴司機和滴滴司機投保的某保險公司起訴到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要求按實際誤工損失給予賠償。
法院受理了小林的起訴后,委托司法鑒定部門對小林的傷情進行鑒定,結論為小林誤工為60天,護理30天,營養60天,小林的醫療費支出1690元。
小林提供了自己的接單記錄,經計算小林平均每月通過外賣接單提成8000元。法院組織調解,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某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強險范圍內賠償小林醫療費1690元、護理費4500元、營養費3000元、誤工費13860元、交通費184元。鑒定費720元由滴滴司機王師傅承擔。
對于調解結果,小林表示滿意,但是對自己作為外賣騎手與平臺是否是勞動關系、能否辦理工傷至今也搞不清楚。
近年來,外賣、網約車等共享經濟平臺快速崛起,需要大量線下服務人員加持,才能將“線下商家”通過“平臺服務”再通過“騎手”送達給用戶。馬銘澤律師說,外賣平臺的共享經濟平臺模式開創了一種不同于傳統企業的雇傭關系,即不直接聘用在線下為用戶提供服務的勞動者,而是依靠騎手隨機接單方式將商家與客戶聯系起來,大大降低了需求方和提供方之間溝通的成本,雙方之間近似于“合作”關系。
據了解,“閃送”平臺在移動互聯網的迅速普及下,依靠線下超過100萬配送員,在全國222座城市展開服務。而滴滴出行平臺上擁有超過千萬的網約車司機、代駕師傅、共享單車運維工作者。因此,大量的騎手、網絡司機與平臺之間建立勞動關系,就會違背接單提成這一“按勞分配”的模式,其服務質量會大打折扣。因此,騎手、網約車與平臺之間為“合作”關系,有利于共享經濟的發展。
王金海律師說,共享經濟主要集中在網約車、外賣餐飲、共享住宿、共享醫療等領域。正是在外賣配送員、網約車司機等群體的支撐下,這些共享經濟平臺才能保持核心競爭力,為大量用戶提供服務,進而成長為新的互聯網巨頭、擁有上萬億元的估值或市值。如果平臺無法與騎手、網約司機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建立健全保險制度,即由從業者自己交納保險,發生意外后可以無需“勞動關系”而認定工傷,再由保險基金理賠,最大限度地保護騎手、網約車從業者的合法權益。
如今城市節奏越來越快,外賣騎手的奔波與機動車的行駛在道路上交織成更復雜的場景。爭分奪秒雖是常態,但“相互禮讓、減速觀察”才是安全底線——畢竟誰都不愿因一時疏忽,讓兩個為生活努力的人陷入意外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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