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食安辦聯(lián)合多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制菜》《預制菜術語和分類》草案,但是現(xiàn)在還沒有進入到法律實施環(huán)節(jié),只是進入到公開征求意見。意味著在征求意見完畢后,將進行最終的修改和立法審議過程,最終公布并成為實施的法律法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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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民眾關注了未來的預制菜國家標準的4類食品分類,其中講述那些有可能不屬于預制菜。這樣的表述確實有著爭議,一個法規(guī)文件更應該嚴謹去定義什么屬于預制菜,而排他法的解釋無法窮舉,會造成操作性不強,還容易引發(fā)爭議。
不過這個征求意見稿出來后,某貝的董事長賈某龍董事長可真的支棱起來了,在禁言被解除后不但連發(fā)多個討論,還不斷強化兩個觀點,我之前說的沒錯吧,羅永浩冤枉我了吧?某貝就是不屬于預制菜!確實如果仔細看其中的4類非預制菜分類,確實對賈老板特別有利,但是又有何用?消費者內心中還有自己的稱,愿者自來某貝,不愿者就是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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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德先生對于文件的理解,預制菜國標征求意見稿中講述四類食品不屬于預制菜,其中有著兩點可能引發(fā)爭議,或者說可能被餐飲企業(yè)未來鉆空子,需要未來進行法規(guī)制定時進行規(guī)范和強化。
其中在第2類中專門提到:“僅經清洗、去皮、分切處理的凈菜類食品,未改變其作為原料的基本屬性,仍屬于食品原料范疇”。也就是說,某貝之前宣稱的冷凍的西蘭花,確實不屬于預制菜,只要冷凍時間不超過12個月,那么就可以當做新鮮的凈菜進行使用。但是超過12個月的西蘭花,如果強行說更健康,可能仍然被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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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在第4條中也提到:“中央廚房制作的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僅向自己的連鎖餐飲門店配送,因此中央廚房制作的菜肴未納入預制菜范圍”。這一點未來如果不做細化的規(guī)范要求,可能將成為一個大的BUG。從另外一個角度分析,是不是未來會引發(fā)很多連鎖餐飲品牌共建中央廚房,餐飲品牌都可以宣稱這個中央廚房是屬于自己的的,那么生產出來的全部不屬于預制菜。
中央廚房未來的投資商機出現(xiàn)了,很有可能一間中央廚房會出現(xiàn)上百個股東乃至更多,而每個股東旗下都擁有一個或者多個連鎖餐飲品牌。例如某貝集團、某娘舅集團等,因為按照規(guī)定,這個中央廚房都可以被解釋為屬于餐飲集團自己的中央廚房,那么自然可以向各個餐飲公司都供貨。只要股東足夠多,理論上一家中央廚房可以向所有的餐飲品牌供貨,而不被定義為預制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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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也有一些正向的好信號,國家相關主管部門也在同步推動“餐飲環(huán)節(jié)必須明示是否使用預制菜”。也就是說在每道菜后面,需要展示這個菜品的制作來源,一共分為四類“即食類,即熱類、即烹類,即配類”。這可能對于第四條的中央廚房規(guī)定是個有力的漏洞填補,大家覺得呢?
德先生認為無論此次預制菜國家標準,未來規(guī)定的多么完善,但是中餐屬于一個多菜品材料的復合烹飪過程,其中每個原料的之前處理都有可能不同,那么也就給了餐飲商家一定的騰挪空間。中央廚房出來的菜品,有可能就屬于預制菜,也可能不屬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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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推動“菜品來源明示”之后,那么消費者就可以自己去評判了,商家的說明僅僅是一個參考。假如知道這道菜僅僅是通過微波爐加熱或者是開水鍋內復熱就出來的,消費者可以根據(jù)自己的判斷,自行去選擇是否點菜。當然不愿意在菜單中標明制作來源的餐飲商家,消費者更加可以以自己的判斷去決定是否消費了。
其實不論預制菜國標到底如何具體規(guī)定,但是希望推行強制菜品來源說明的規(guī)定要求,那就是菜單中標明自己的制作方式,讓消費者可以明明白白消費,自行判斷風險。例如要求菜品上列明,這屬于中央廚房供菜,簡單再加熱等等。
在一定程度上,菜品的強制明示比預制菜標準更為重要!消費者需要吃的明白,這一點非常非常關鍵!希望正式的法律法規(guī)早日推出,希望我們未來能吃到放心菜和明白菜。預制菜的新國標,還是需要進行定義完善性的規(guī)定,太容易被那些餐飲資本抓到鉆空子的地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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