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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北京市通州區文化和旅游局發布關于對《北京城市副中心支持“人工智能+文旅”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的公告,《征求意見稿》如下↓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支持“人工智能+文旅”
發展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見稿)
人工智能(AI)是引領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戰略性技術。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積極推動人工智能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賦能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北京全國文化中心建設、北京城市副中心(下文簡稱“副中心”)高質量發展建設要求,更好發揮人工智能等新興技術對文旅產業賦能作用,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的意見》《北京市推動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措施。
一、開發文旅行業垂類模型
鼓勵文旅行業主體與AI企業合作,聚焦大運河文化帶、文化旅游區、京津冀世界級旅游圈建設,加強高質量數據集建設,開發文旅垂直領域大模型,共同探索落地場景,經評審認定,給予最高300萬元支持。
依托市區共建的數智北京創新中心可信環境和數據資源,鼓勵企業入駐開展公共數據價值挖掘、數據融合產品開發、數據應用場景擴展、數據技術創新等業務,提供數據創新、概念驗證、評測驗證、展示推廣、創新孵化等全鏈條服務。
二、開發文旅場景智慧裝備
支持開發水域智能裝備、智能導覽機、智能穿戴設備、智能移動服務終端等適用于旅游景區、度假區、休閑街區、酒店民宿等應用場景的智慧文旅裝備,經評審認定,給予最高300萬元支持。
三、開發旅游管理智慧系統
支持開發票務分銷、營銷導流、智能監控、客流監測、車輛管理、風險預警等適用于旅游景區、度假區、休閑街區、酒店民宿等應用場景的旅游管理智慧系統,經評審認定,給予最高300萬元支持。
四、應用AI技術開發文旅產品
支持文旅行業主體圍繞“千年運河文化”“博物館之城”“演藝之都”“運河小院”“工業旅游”重點項目與場景,在文創設計服務、文化內容生成、智慧演藝創作、沉浸式展陳體驗、文旅IP建設等領域,應用AI技術開發產品,經評審認定,給予最高300萬元支持。
五、應用AI技術建設消費場景
支持文旅行業主體圍繞“文、商、旅、體、農、水、綠、教”等場景,應用AI技術新建(改造)文旅消費空間,建設融通區域“吃、住、行、游、購、娛”資源的一站式文旅消費服務平臺,拓展文旅產業消費潛力、支撐在地經濟發展動能轉化,經評審認定,給予最高500萬元支持。對于獲評國家級、省(自治區、直轄市)級示范性案例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支持。
六、舉辦“AI+文旅”品牌活動
支持企業或機構發揮影響力,在副中心舉辦“AI+文旅”領域有重大影響力的大會、大賽、展會等活動,打造行業高端交流平臺。對于成效顯著、影響力大的活動,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
七、培育“AI+文旅”領域企業
支持文旅行業企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完善產業鏈生態。對產生良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企業,經評審認定,給予最高50萬元支持。
八、促進“AI+文旅”金融服務
對于應用AI技術開發文旅產品、創新消費業態、改造文旅空間的項目,協助申報市、區兩級利息補貼支持。
對于私募基金投資“AI+文旅”項目,協助申報市、區兩級落地資金支持。
九、加強“AI+文旅”人才保障
支持“AI+文旅”重點企業納入北京市級人才引進重點保障目錄清單,應辦盡辦、隨報隨辦;企業創始人、核心團隊人員直接納入“運河英才”政策服務保障體系,在資金獎勵、人才安居、科技創新、公共服務等方面予以支持。
十、附則
本措施各支持條款中企業同時符合市級政策條件的,支持同步申請。同時符合副中心其他同類型支持政策的,按照“擇優不重復”原則開展支持。
本措施由北京市通州區文化和旅游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執行期間,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或遇政策調整的,從其規定。
來源:北京市通州區文化和旅游局
編輯:夏冬陽
審核:鄧敏敏
轉自:中國旅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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