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針對杭州市政府《關于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大運河杭州段保護范圍內實施余杭區大運河沿線整治提升工程(二期)的請示》等6個文件作出批復。原則同意:
- 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大運河杭州段保護范圍內實施余杭區大運河沿線整治提升工程(二期)、長睦路(上塘河南側—天鶴路)道路工程
- 在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杭州海塘保護范圍內實施四堡七堡單元JG1404-34、39地塊54班九年一貫制學校項目
- 在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江北岸近代建筑群之寧波郵政局舊址保護范圍內實施寧波市軌道交通7號線工程
- 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大運河江南運河嘉興—杭州段保護范圍內實施京杭大運河(德清段)生態修復與綜合改造提升(一期)項目
- 在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石塘天后宮之桂岙天后宮保護范圍內實施石塘鎮港岙村天后宮廣場修復工程
《批復》要求,各地切實加強項目實施的全程監管,組織專業機構參與指導,嚴格按照設計方案施工,確保文物安全。項目施工建設過程中如發現文物遺存,應立即停止施工,同時按程序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研究提出保護措施。
![]()
余杭區大運河沿線
![]()
寧波郵政局舊址 沈國峰/攝
![]()
京杭大運河(德清段)
![]()
桂岙天后宮位側面
內容綜合自浙江省政府官網、寧波文旅、余杭住建、湖州交通運輸、溫嶺文旅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