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VOL 3761
2026年全國兩會即將召開,全國政協委員蔣勝男聚焦農村精神、智力障礙女性被迫結婚這一長期被忽視的社會痛點,提出專項治理建議,迅速引發全網熱議。
“不僅要物質脫貧,也要精神脫貧”,網友們的留言刷屏評論區,共同讓這個沉默的群體被更多人看見。
文 | Hms Kido
編輯 | Zoey_hmm
圖 | 網絡
![]()
關注障礙女性被迫結婚現象
據中華網、鳳凰網、觀察者網2026年3月3日報道,蔣勝男在接受采訪時指出,當前農村部分地區仍存在買婚、收買精神智力障礙女性為“妻”的強迫婚姻現象。
這些女性極易成為性侵、虐待、轉賣的受害者,且相關違法行為成本極低,面臨多重治理難題。
![]()
針對這些問題,她提出了一套可落地的核心建議。
開展為期一年的農村精智障女性強迫婚姻專項治理行動,覆蓋預防教育、發現解救、安置康復、司法救濟全環節;
糾正婚姻登記中“唯監護人同意”的弊端,不再機械采信監護人意見,必須評估當事人真實意愿與民事行為能力,從源頭杜絕“被合法化”的強迫婚姻;
建立聯合強制報告機制與公職監護預警聯動機制,壓實村社、民政、醫院等主體責任,對流浪、受困殘障女性快速介入;
完善法律法規體系,明確“收留”行為的法律責任,降低取證與定罪難度,提高違法成本;
設立強迫婚姻危機干預中心和舉報熱線,為受害女性提供匿名求助、應急庇護、法律支持通道。
精準的建議直擊社會痛點,網友紛紛留言 “終于有人為這個群體發聲了”,而這些直擊人心的真實案例,也正是大家感慨 “確實值得關注” 的核心原因。
![]()
那些被安排和物化的人生
作為長期關注心智障礙群體的權威平臺,大米和小米的編輯曾親身經歷過一次令人不適的奇葩 “求助”:
一位陌生網友開門見山要求幫忙介紹低智力女孩或自閉癥女孩,被問及原因時,對方的回答直白又冷漠:“高智力的三天就跑了,低智力的聽話。”
這樣的想法,并非個例,而現實中,無數心智障礙女性正遭遇著被物化、被強迫、被當作 “包袱” 轉嫁的命運。
智力二級殘疾、僅有 6 歲孩子智力的小芳,先后在家人安排下結過一次婚、兩次被性侵、生過一個男孩、打過一次胎,六七年后,家人又為她物色好下一任丈夫,彩禮加定金接近 23 萬。
在家人眼中,她必須再婚的理由充分且正當:女兒大了必出嫁,留在娘家壞風水、影響弟弟婚事,嫁人生子才能有人養老。
而男方也直言,不在乎小芳 “腦子笨、會離家出走”,堅信 “生一兩個孩子就不怕了”。
2025年6月16日,海口4名孩子赤身出現在三輪車上,其中一孩子疑似被鎖在鐵籠中,路人發現后報警。警方介入后排除拐賣,后將一家八口送回家鄉。
但公眾不禁追問:33歲智障母親楊某如何結婚、并生育了6個孩子?楊某在結婚登記時是否是自愿?她是否能理解自己作為“妻子”與“母親”的角色?誰來救助她?六個孩子的生存權與健康權,又該如何保障?
在媒體的零星報道中,我們能窺見更多被“無形牢籠”囚禁的人生:
2008年四川,癡呆女子曹小青被多次拐賣轉賣,身懷六甲仍被倒手,最終蝸居土屋骯臟土炕;
2019年廣東,12 歲智力障礙女孩小文 8 個月內兩次被性侵、兩次懷孕;
2021年河南,20 歲智障女孩在婚禮上全程哭泣,55 歲新郎卻稱 “征得女方家長同意”;
2024年上海,33 歲輕微智力殘疾的傅女士,婚后被丈夫欺騙賣掉房產,卷走 430 余萬元……
全國各地也不乏類似案例,心智障礙女孩被父母安排嫁人,婚后遭遇性侵、家暴,最終被婆家退婚,這樣 “被安排” 的人生,在農村心智障礙女性中并不少見。
傳統觀念將女性價值捆綁于生育與順從,“低智力好控制”“自閉癥女孩單純”,這些看似“褒獎”的標簽,實則是將她們物化為 “生育工具”與“附屬品”的遮羞布。
![]()
殘疾=無能的刻板印象,讓她們在婚戀市場中被視為 “打折商品”,而部分女方家庭,或急于甩鍋、或迫于經濟壓力,往往選擇妥協,早早將女兒打發出去。
這些女性婚后即便遭遇家暴、囚禁、財產侵占,也常因無法清晰表達、無人撐腰,陷入求助無門的絕境。
![]()
心智障礙人士不能結婚嗎?
心智障礙群體的婚育問題,一直是家長和社會關注的問題:能不能結婚?在什么條件下可以結婚?哪些情況下結婚可能觸犯法律?結婚后能不能生孩子?生了孩子過后怎么辦?……
在大米和小米的過往報道中,也不乏有成功的案例,也有期待找到伴侶卻一直在等的心智障礙人士:
但這些案例,都有共同的特點,即作為心智障礙人士的主角們,是在其法定代理人的協助下、本人明確表達了結婚意愿、并且得到了家庭和社會大力支持的情況下,才得以結婚的。
而一些明確把心智障礙女性當婚育工具,或者極少數心智障礙女性的家長主動將其作為婚育工具推向婚戀市場的,顯然都不在此列。
2024年底,有人在民政部網站留言:“被認定為無行為能力人,但是現在可以清晰表達自己的情況和結婚意愿,是否可以去民政局登記結婚,想找個人照顧他。”
![]()
民政部的回復是: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條的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有效。
對于智力低下、精神病人及精神抑郁的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時,如能清晰地表達個人的結婚意愿,提供《婚姻登記工作規范》規定的形式要件材料,能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完成結婚登記的程序,就可為其辦理結婚登記。
因其他原因不能填寫結婚登記申請等內容的,可由其監護人或本人指定的其他關系人代為填寫;但當事人不能清晰地表達結婚意愿的,則不予受理。
![]()
恰逢2026年元宵佳節(農歷正月十五),關注這些沉重的現實之余,我們想借著花燈與燈謎的暖意,和大家暫歇片刻。
文末已備好元宵節猜燈謎活動,歡迎在評論區參與競猜,點贊前15名將獲贈大米和小米精美禮品一份(活動2026年3月6日18:30截止)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