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法金融活動?
非法金融活動是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未經批準或超出許可范圍,從事金融業務或提供金融產品或服務的行動?。非法金融活動不僅擾亂金融秩序,更會讓參與者血本無歸,嚴重危害個人和社會經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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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的非法金融活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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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
打著“養老服務”“虛擬貨幣”“高息理財”旗號,以“零風險、高回報”為誘餌,吸引投資者入局,實則用新投資者的錢支付老投資者利息,資金鏈斷裂迅速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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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借貸詐騙
虛假P2P平臺偽裝成正規借貸機構,以“低門檻、無抵押”吸引借款人,通過收取“手續費”“保證金”等名義騙取錢財,或惡意提高貸款利率,設置高額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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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傳銷
以“消費返利”“虛擬貨幣增值”為噱頭,要求參與者繳納入門費、發展下線,形成層級關系,靠拉人頭獲取收益,本質是龐氏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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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金融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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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揭示非法集資的犯罪手段和風險危害,引導社會公眾增強防范意識,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一批檢察機關打擊非法集資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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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周某標、李某等人集資詐騙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關鍵詞】
養老詐騙 國際追逃追贓 電子數據 技術輔助
【基本案情】
2009年11月至2021年12月,紅通在逃人員沈某峰組織周某標、李某等人設立裔某集團,未經許可在多省市開設養老旅游相關項目,通過宣講會等方式推銷養老、旅居理財產品,承諾保本固定收益,非法吸存。
其中沈某峰總負責并掌控資金,周某標等人分管銷售、項目及帶領團隊吸存。審計顯示,2013年8月至2021年12月累計吸存50.3億余元,未兌付15.4億余元;2020年3月資金鏈斷裂后,周某標等人明知無兌付能力仍繼續吸存,未兌付3.6億余元。
2023年12月7日,上海靜安區法院一審以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數罪并罰,判處周某標等人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九年不等,罰金共計560萬元。
周某標、周某桃等4人上訴后,2024年4月15日上海二中院裁定準許周某桃撤回上訴,駁回其余3人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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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張某鋒等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關鍵詞】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變相自融
股權轉讓 追贓挽損
【基本案情】
張某鋒、劉某、王某及另案處理的計某月系網某投資中心股東,該中心先后設立聚某信息公司、小某菜公司。2013年至2021年,幾人通過兩公司運營“小某菜金服”網貸平臺,以網站宣傳、口口相傳等向不特定公眾推介“金財”等債權理財產品,承諾6%-12.5%年化高額回報,非法吸存2.69億余元,造成集資參與人損失1.05億余元。
2018年,四人將網某投資中心股權轉給盛某網絡科技公司,分別獲轉讓款3000萬余元、700萬余元、200萬余元、300萬余元,后仍實際指導或參與平臺經營。
2024年6月26日,北京朝陽區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張某鋒有期徒刑五年、罰金二十五萬元,劉某有期徒刑三年、罰金十萬元,王某有期徒刑四年、罰金二十萬元。
張某鋒、王某上訴后,同年12月12日北京三中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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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金融活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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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觸目驚心的案例,不僅揭示了犯罪分子的狡猾手段,更為我們敲響了警鐘。為了避免成為下一個受害者,掌握有效的防范策略至關重要!接下來,為您帶來一份防范非法金融活動指南,一起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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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點警惕
①警惕自稱保本高收益的;
②警惕讓您在APP上輸入身份證及親人通訊電話的;
③警惕貸款要先扣除本息的;
④警惕在電話中向您索要銀行信息及短信驗證碼的;
⑤警惕讓您炒“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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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一律
①接到陌生電話,只要談到銀行卡一律掛斷;
②談到集資高利息的,一律掛斷;
③陌生人發來的鏈接,一律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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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切莫
①切莫貪圖小便宜,警惕虛假金融產品宣傳;
②切莫相信一夜暴富,投資要走正規渠道;
③切莫疏于與家人溝通,遇事多與家人商量,遠離非法金融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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