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劉虎
跑在路上的輕型貨車,你可能每天都與它們擦肩而過——快遞配送、瓜果運輸、建材拉貨……但這些看似普通的藍牌貨車,或許正載著超出核定載質量數倍的貨物,在公路上疾馳。
一邊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嚴禁超載”,一邊是交通部門規定兩軸貨車不超18噸就能上高速。行駛證上核載4.5噸的車,按此標準竟能裝到18噸?司機究竟該聽誰的?2026年全國兩會召開之際,全國人大代表、四川職業技術學院食品與生物技術學院院長唐利軍帶來了一份“三管齊下”的治理建議。
![]()
全國人大代表唐利軍
唐利軍在調研中發現,這一矛盾并非個案。一邊是法律規定必須按行駛證核定載質量裝載,一邊是行業管理文件中18噸的“上限”,兩者并存,讓基層執法和運輸從業者陷入困境。
他認為,真正破解超載困局,必須從政策源頭、生產源頭和責任鏈條入手,系統治理。
首先,要把政策捋順。唐利軍建議,應盡快梳理當前國家層面關于輕型貨車裝載標準的各項規定,依法廢除與上位法存在沖突的政策文件。在正在修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應明確輕型貨車必須嚴格按照行駛證標明的“最大允許總質量”進行裝載。同時,相關部門應加快統一執法標準,杜絕“兩本賬”并行的局面,讓守法者有據可循,執法者有法可依。
針對部分車企為迎合市場、搶占份額而將車輛實際載重能力“標小”的亂象,唐利軍建議加快完善涵蓋汽車生產、銷售、回收、維修全鏈條的法規體系。
在他看來,捋順政策,還要管住“大噸小標”的生產源頭。
一方面,要嚴格核查車輛生產參數與公告信息的一致性,一旦發現“大噸小標”,立即暫停生產銷售、責令召回整改,并將涉事企業及負責人納入行業黑名單。另一方面,要加大對維修、改裝環節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非法改拼裝行為,斬斷超載車輛的“灰色產業鏈”。
最后,唐利軍建議要壓實平臺責任,強化日常監管。“當前不少輕型貨車通過貨運平臺攬活,但平臺在壓低運價、誘導超載方面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唐利軍指出,建議交通運輸部門切實履行事前、事中、事后監管職責,督促網絡貨運平臺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對車輛和駕駛人的動態管理。
同時,應推動行業協會完善區域性貨運價格指導標準,對低于成本價的訂單進行預警,對利用“大噸小標”超限超載壓價的企業和平臺,要納入運輸市場失信名單,限制其市場準入,逐步形成優勝劣汰的健康生態。(受訪者供圖)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