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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人:全國人大代表、陜煤集團神南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馬曉燕
建議名稱:關于加強家事審判工作切實保護婦女兒童權益的建議
家庭是社會的基本單元,家庭和諧是社會長治久安的重要基石。全國人大代表、陜煤集團神南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馬曉燕長期關注婦女兒童權益保障,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期間,她提交了一份關于加強家事審判工作切實保護婦女兒童權益的建議。
“當前婦女兒童權益保障在實踐中面臨諸多挑戰。”馬曉燕建議,家庭暴力案件因其隱蔽性導致舉證困難,許多受害者因缺乏證據保留意識而在訴訟中處于劣勢。針對遭受家暴或家庭破裂的婦女兒童的心理干預、經濟救助等配套措施尚不完善。處理家事糾紛涉及法院、婦聯、公安、民政等多個單位,但部門間尚未形成常態化的聯動機制,制約了權益保護的實效。
針對這些困境,馬曉燕建議,完善反家庭暴力法的實施細則,明確“精神暴力”“經濟控制”等新型家暴的認定標準。加大對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行為的懲處力度,建議設立48小時緊急保護令通道。構建“家事審判﹢社會服務”的聯動機制,通過立法保障協作,并設立專項救助基金。建立婦女兒童訴訟特別保障制度,通過訴訟費附條件減免、舉證責任倒置、強制律師代理、設立兒童權益代表人崗位等舉措,切實保護婦女兒童權益。
針對馬曉燕的建議,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答復。最高人民法院表示一直高度重視人身安全保護令從申請、簽發到履行的全流程銜接與實效,出臺《關于辦理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對家暴受害人的舉證形式、標準以及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等作出規定。指導上海、廣東、新疆等地法院設立“綠色通道”,為當事人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保護。
針對新型家暴行為,最高人民法院已通過發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指導下級法院依法妥善處理相關案件。積極推進部門協作,指導各地法院與婦聯、公安、民政等部門建立協作機制。河北、北京、浙江等地法院探索建立聯合預警機制或引入專業心理服務等舉措。
關于設立專項救助基金及訴訟特別保障等建議,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將聯合有關部門深入研究,推進相關工作制度化、規范化。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將繼續對新型家暴行為規制、家暴行為分級認定標準、兒童權益代表人制度等問題開展調研,并適時通過完善司法政策、發布典型案例等方式,為家事審判工作提供高質量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來源:陜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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