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國兩會正在召開。3月6日下午,證監會主席吳清直面媒體,在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經濟主題記者會上就股市投資者關心的諸多具體問題做出了回應。
提高市場包容性和適應性,兩項“新政”即將推出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對關鍵核心技術領域的科技型企業,常態化實施上市融資、并購重組“綠色通道”機制,以科技金融支持創新創造。
吳清指出,近年來全球各主要資本市場都在主動進行改革,以適應創新發展趨勢。而新質生產力的發展又必將支撐資本市場更高質量的發展,并為投資者帶來更好的回報、持續的回報。
近期證監會將推出兩項新措施。第一項措施是深化創業板改革。總的考慮是,進一步突出創業板功能定位,更好支持包括新興產業、未來產業在內的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具體內容包括拓展制度的包容性和覆蓋面,增設一套更加精準、更為包容的上市標準,加力支持新產業、新業態、新技術企業發展。積極支持新型消費、現代服務業等優質創新創業企業在創業板發行上市。
此外,將科創板改革的有益經驗復制推廣到創業板。重點是在創業板推出對符合條件的優質創新企業,特別是在關鍵核心技術上有突破的企業實施IPO預先審閱、允許符合條件的在審企業面向老股東增資擴股、優化新股發行定價等改革舉措。
另外,將全方位推動提升創業板上市公司質量。建立健全從推薦上市、遴選審核到全過程監管的制度機制,更好地服務地方經濟和民營經濟發展。
“目前深化創業板改革的總體方案已基本成型,將進一步完善后擇機發布實施。”吳清表示。
第二項措施是優化再融資機制。春節前,滬深北三家交易所已推出一批優化再融資的措施,證監會將進一步在制度規則層面,優化再融資審核注冊機制,著力提高便利度。
其一是進一步提升制度規則的包容性、適應性。主要包括優化戰略投資者認定標準,便利社保、保險、公募基金等中長期資金參與;推出儲架發行,引導理性融資、有效融資;完善鎖價定增機制,推動股票定增價格向市場價格靠攏,更好平衡上市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利益關系;進一步優化再融資簡易程序等等。
其二是進一步突出“扶優、扶科”導向。對于治理和經營規范、市場認可度高的優質上市公司,大幅提升審核效率。將現行科創板、創業板“輕資產、高研發投入”認定標準進一步拓展至主板,實施好放寬再融資補流限額用于研發投入、縮短再融資間隔期等優化措施,更好支持優質科技創新企業再融資。
其三是進一步加強再融資監管。強化從預案披露、申報受理、審核注冊到募集資金使用的全過程監管,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嚴懲“忽悠式”再融資、違規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護好投資者合法權益。
吳清強調,提高資本市場制度包容性、適應性是一項系統工程。證監會將堅持循序漸進、質量優先,把好發行上市入口關,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嚴防“帶病申報”“一哄而上”。但科技創新投入高、周期長、風險大,企業成功往往是厚積薄發、大浪淘沙的過程,資本市場支持科技創新的包容性改革同樣是不斷前行、逐步探索的過程,希望市場各方給予更多理解和包容。
穩是大局是前提,加強監管執法和投資者保護
今年是“十五五”開局之年,“十五五”規劃對提高資本市場制度包容性、適應性,健全投資和融資相協調的資本市場功能等作出重要部署。
吳清表示,證監會將著力推動資本市場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努力實現五個方面新提升。一是市場更具韌性、更加穩健,二是制度更加包容、更加適配,三是上市公司質量更高、結構更優,四是監管執法和投資者保護更加有力、更加有效,五是對外開放邁向更深層次、更高水平。
“穩是大局、是前提,是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吳清指出,證監會將繼續推動發揮好各方合力,健全“長錢長投”的市場機制和生態,完善中國特色穩市機制建設,豐富跨周期和逆周期調節的手段和機制,進一步增強市場內在穩定性。
吳清特別強調,監管執法和保護投資者是證監會的核心職能,不能削弱,只能加強。在制度建設、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和對外開放方面,他表示將積極發展多元股權融資,拓展私募股權和創投基金退出渠道,加強債券、REITs和資產證券化市場建設,穩步發展期貨和衍生品市場,完善激勵約束機制,促進上市公司提升治理水平,加強分紅回購,活躍并購重組市場,進一步推動市場、產品、服務、機構等方面的雙向開放邁上新臺階。
推進防風險強監管,強化對新型業務的監管
吳清提到,實踐證明,在防風險、強監管基礎上促高質量發展是完全正確的,沒有有力有序有效地防風險、強監管,就沒有當前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良好局面。
新的一年,證監會將繼續牢牢把握防風險、強監管、促高質量發展的工作主線,努力增強投資者和市場各方信任和信心,著力鞏固和提升財務造假綜合懲防效能,著力引導行業機構專注主業、規范發展,著力強化對新型業務的監管,著力扎牢織密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安全網”。
對于強化對新型業務的監管,他認為,總的考慮是趨利避害、規范發展、有效監管、嚴控風險,主要措施有突出公平性原則,深化細化高頻量化交易監管。出臺衍生品交易監管辦法,支持合法合規風險管理活動,依規則限制過度投機。強化真實世界資產(RWA)代幣化監管,堅持“境內嚴禁、境外嚴管”,建立健全加密資產監管制度規則,嚴厲打擊借RWA之名、行違規炒作和非法金融之實的行為。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張曉翀
編輯 岳彩周
校對 付春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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