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這幾天娜娜子夫妻和薛姓歌手的恩恩怨怨,讓很多網友回憶起了一樁舊事,那就是發生在2022年的“買房跳單風波”。
![]()
萬萬沒想到,都過去四年了,這起舊瓜又被重新挖墳,被網友瘋狂討論。
今天咱就來盤一盤,當年到底發生了啥?以及——為啥官司都打完這么久了,網友們還在吵吵?
![]()
這個瓜,還要從2022年一個叫H的房產經紀人發的一篇小作文講起。
還記得那篇文章標題就很有爆文潛質:《謝*娜、張*杰跳單、威脅的中介感染了新冠》!
根據H的說法,2019年6月,作為房產中介的他接到客戶娜娜子夫妻要買房的委托,于是兩次帶他們去看了上海思南公館的一套300多平的洋房,報價6200萬。
![]()
思南公館的可售房源在市面上很少流通,屬于有錢不好買的房子,是H在豪宅和洋房圈里經營多年才拿到的稀缺資源。
帶看期間,他也是盡心盡力服務,知道明星要求高,每次還要提前清場。
但這兩口子看了兩次,卻說不喜歡、不考慮。
H本以為單子黃了,也就翻篇了。
可沒想到,一年后他得到一個爆炸性消息:這套房子居然賣出去了!
![]()
這么貴的房子,賣給了誰?
經過他多方打聽調查,得知買方是一家公司。
再一查,這公司不就是娜娜子的公司么!
哈?合著這兩口子私下聯系房主,繞開他這個中介買了房子!
![]()
按當時的洋房行情,中介費一般按成交價2%算——買方和賣方各1%。所以6000萬的房子,那可是100多萬損失啊!
氣得吐血的H就跑到自己的微信群里破口大罵。
![]()
可誰知沒多久,娜娜子夫妻律師就找上了門——主張他泄露了人家信息,揚言要追究H的刑事責任。
眼看惹不起,H只好先慫之。
![]()
![]()
可過了兩年之后,生活不如意的H思來想去還是覺得咽不下這口氣,于是他決定:寫小作文曝光這兩口子!
還記得那年文章發出來,全網議論紛紛。
明星跳單這種瓜,雖說算不得啥偷稅漏稅、出軌犯罪,但也確實不光彩啊。
網上嘲諷聲連成一片:“明星這么有錢還省這點中介費?”
![]()
但娜娜子夫妻這邊也給出了自己的解釋:
他們確實被H帶看過套洋房,但是明明是H不專業,還不尊重自己的隱私。
![]()
根據娜娜子這邊傳出的說法,H先是和他們介紹外地戶口限購不能買,但也沒給出靠譜方案,又在帶看過程中偷拍照片,搞得他們十分不滿。
![]()
他們夫妻是后來在另一朋友的介紹下,才知道公司買房就可以避開限購政策,這才去注冊了公司,再以公司的名義買下房子。
![]()
而且這套房子也是付了中介費的——
雖然娜娜子沒出錢,但按照協商,由另一家新中介公司幫娜娜子交易,所以房東方已經付給新中介公司1%的中介費,算下來50多萬!
這怎么能叫跳單呢?
總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直到2023年2月,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對這起糾紛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不存在跳單,H所在的中介公司敗訴!
![]()
為啥?法院的判決說得很清楚:
第一,娜娜子和H沒簽合同。
H帶娜娜子看房,但雙方沒簽任何居間協議,也沒有證據證明娜娜子簽了那份《來訪登記表》。
沒有合同,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房源并不是H的獨家代理。
思南公館這套房,房東是公開掛牌賣的,不是只有H一家公司能帶看,在法律上這叫“非獨家房源”。
所以買家有權通過其他中介成交。
![]()
第三,價格確實還便宜了。
娜娜子最終通過新中介成交的價格是5920萬,比H說的6200萬便宜了280萬。
而且新中介只收了原房主的中介費,沒收買方娜娜子的,法院認為,購房者有權選擇報價低的中介。
(但后來有知情人扒出,這家新中介公司其實就是房主自己的公司。。。)
![]()
第四,H的中介確實操作有問題。
判決書里提到,H并沒有經紀人資質,帶看時還偷拍照片,顯然違反約定。
最終,H所在的公司不但沒拿到主張的59萬傭金,被法院駁回了全部訴訟請求,還得自掏腰包交上9720元案件受理費。。。
![]()
而自打這起案子審完,H的公司就搖搖欲墜,一度被限制高消費成了老賴,還被申請破產清算。。。
![]()
那么再說說:既然官司早打完了,也有了定論,網友還在吵吵啥?
現在去網上翻翻評論,還是能看到兩撥人吵得面紅耳赤。
一撥覺得明星夫妻太冤,另一撥卻覺得“跳單就是跳單”,再怎么說也是雞賊吃相差。
![]()
為啥會有這么大分歧?
因為“跳單”這個詞,在法律和老百姓心里可能根本不是一回事。
先說說法律上啥叫“跳單”哈。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條寫得清楚:委托人利用中介提供的交易機會或者媒介服務,繞開中介直接訂立合同的,應當支付報酬。
但注意,這里有幾個關鍵詞:“利用”“獨有信息”“直接訂立”。
司法實踐里,法院判斷是不是跳單,主要看幾點:
房源是不是獨家、中介有沒有促成交易、買家是不是利用了原中介的獨有信息。
![]()
前幾年的熱播劇《安家》里就有同款“跳單”情節
如果是非獨家房源,買家完全有權利“貨比三家”,找報價低、服務好的中介成交。
說白了,帶看本身不等于正式委托。
![]()
但問題來了——
房產中介行業這么多年早就形成了一套默認的行業潛規則:我帶你看房,你就應該找我買,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轉頭找別人買我推薦的房源,屬于不講武德!
這就導致了認知的撕裂。
所以,網上一邊是“苦中介久矣”的罵聲:
![]()
![]()
房產中介是個門檻不高的行業,有的中介為了成交兩頭騙,吃相差;
有的中介對客戶轟炸騷擾,讓人不勝其煩;
有的中介自己都搞不清限購政策,收費卻不低,幾千萬的房子動輒收幾十上百萬中介費;
最重要的是,房產中介靠著平臺壟斷房源信息,提供的服務卻跟收費不成正比。
![]()
但另一邊的觀點,也有道理:
房子畢竟是大宗消費,不是去買件衣服買套煎餅果子。
它背后涉及限購、貸款、稅費、產權調查,很復雜,沒專業人士幫忙很容易踩坑。
尤其是娜娜子買的是幾千萬的洋房,中介的服務就更值錢了。
別人辛辛苦苦付出了勞動,卻沒得到相應的回報,難道不應該控訴?
![]()
![]()
熱播劇《安家》
所以這方網友認為,即便法律沒判娜娜子跳單,但她確實享受了人家的帶看服務,從人家這里得到了這套房源信息——
轉頭就找別人成交,總歸臉上沒光。
![]()
說到底,是因為雙方站的角度完全不一樣。
![]()
講真,這個瓜吃到現在,我最想感慨的是,我們正在快步子邁進一個現代商業社會。
而現代商業競爭,不光要拼專業度,也拼法律意識。
H的房產中間公司從2019年帶看,2022年發文曝光,2023年敗訴,直到如今被限制高消、申請破產清算。。。
四年時間,一家公司干沒了。
![]()
你說這怨娜娜子嗎?雖然有一定關系,但真怨可能也怨不上人家啊。
即使你不喜歡娜娜子夫妻,也必須要承認——確實是H自己操作不規范、漏洞太多,以及雷點最大的偷拍客戶照片、曬出人家門牌號。
這一連串操作,完全是作死導致的翻車。
根據2023年發布的《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里專門有一條: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
![]()
其次,如今這個時代,早就不是“我有人脈我有信息”就能躺賺的時代。
我們這代人,正在經歷一個從“人情社會”向“契約社會”過渡的階段。
以前覺得辦事找個熟人幫忙最靠譜,現在知道簽個合同比什么都強;以前覺得“曝光你讓你社死”是正義,現在終于明白法院判了才算數。
這種轉變,剛開始可能會不舒服不適應,但也是必須經歷的過程。
同時,我還有一點感慨:房產中介這類吃信息差的行業,正在被倒逼著轉型。
為啥很多人對中介有怨氣?
![]()
就像剛才說的,因為長期以來這個行業都存在不少問題。
直到幾年前,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在二手房交易監管服務平臺率先推出“個人自主掛牌房源”功能,上海和深圳也隨之跟進,被群眾叫好。
![]()
可見,大家對“此路我開此樹我栽”的所謂行規,早就積累了不滿。
隨著互聯網讓房源信息越來越透明,各種APP上掛牌價成交價一查便知,這也提醒我們:
靠壟斷信息吃飯的日子快到頭了。
只有先把專業服務做好,行業未來才有出路;
只有大家的操作越來越規范、專業,才能有更多人真正改變對房產經紀的偏見,同時也能更好地杜絕“跳單”現象。
這不只是中介行業的變化,很多行業都一樣。
以前靠“我知道你不知道”賺錢的模式,正在被技術、被AI、被越來越聰明的消費者淘汰。
![]()
留下來的必須是真正能提供價值的服務者。
總之,娜娜子這個瓜,四年后翻出來再吃,味道確實不一樣了。
這對我們普通人也是提醒:
信息以后未必值錢,能把信息用好的能力,才值錢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