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法治日報等媒體曾報道了一件“親哥去世,弟弟請假未獲批去奔喪被辭”的案例,該案例引發了人們對“請喪假”問題的關注。
近日,全國人大代表、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圖書館副研究館員羅天接受紅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她關注請喪假難問題也已有一段時間。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她聚焦喪假問題,希望修訂現行喪假制度以契合人倫常情與時代需求,希望百姓在痛失至親至愛時能夠從制度上感受到更多的人文關懷,感受到更多溫暖和照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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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天從兩個方面提出自己的建議。一是擴大喪假覆蓋親屬范圍,她建議將喪假適用對象除現有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擴展至手足(含胞兄、胞弟、胞姐、胞妹)、祖輩(祖父母、外祖父母)和配偶之直系親屬(公婆、岳父母)以及其他特殊情況(長期共同生活、形成實際撫養關系的親屬)。
二是差異化設定喪假天數,參考傳統喪儀習俗與地域實際情況,建議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去世給予喪假3至5日,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給予喪假3日,跨省奔喪可酌情增加2日路程假。
來源:紅星新聞
編輯:楊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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