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最近幾年在軍貿市場上動作頻頻,尤其是梟龍戰斗機這款中巴合作的產品,賣得特別火熱。從2025年開始,阿塞拜疆就簽了合同,買了不少架次,用來更新他們的空軍裝備。
緬甸和尼日利亞也早早引進過,早幾年交付后,直接投放到邊境巡邏和反恐任務里。利比亞東部勢力在2025年末也下了訂單,包含梟龍在內的武器包,幫他們在內戰中加強空中力量。
沙特、印尼、伊拉克這些國家最近傳出興趣濃厚,巴基斯坦那邊正談著,這算不算賣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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梟龍的熱銷不是憑空而來,它的設計本來就針對發展中國家需求,低成本、多用途,還經得起實戰檢驗。2025年5月巴印沖突中,梟龍表現不錯,擊落敵方防空系統,外媒報道過,讓不少國家眼睛亮了。
印尼國防部長2026年1月去伊斯蘭堡訪問,就是沖著這個來的,想補充他們的F-16機隊。孟加拉國也表達過類似想法,覺得梟龍價格親民,維護簡單。
巴基斯坦航空聯合體現在產能吃緊,年產本就不高,還得優先本國空軍,面對這些訂單,只能考慮擴建生產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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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這些國家,蘇丹和索馬里最近也傳出談判消息,蘇丹看中梟龍的邊境安全作用,索馬里則想重建空軍,這是他們1991年以來最大的國防投資。
巴基斯坦總理在2026年1月內閣會議上提到,潛在買家越來越多,訂單總量可能大幅上升。這對巴基斯坦經濟是好事,能帶來外匯,緩解壓力;但也考驗他們的生產能力,畢竟組裝線全在他們那邊,談合同也主要是他們出面。
梟龍項目其實從中巴合作起步,早在上世紀80年代,就有初步想法,當時還想拉美國進來,叫“超-7計劃”。后來中美關系變化,項目停滯,但中巴沒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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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兩國正式簽約,研發費用平分,中國成都飛機工業集團負責主要設計和技術,巴基斯坦提性能要求。
2003年8月25日首飛成功,早批次在中國生產,2007年6月開始交付,2008年1月生產線移到巴基斯坦。這么安排,是因為巴基斯坦想借此提升本國航空工業,從一開始協議就明確了。
知識產權共享是關鍵,中國保留核心升級權,比如Block 2在2013年12月啟動,Block 3在2020年12月投產。這些升級讓梟龍從基本型變成裝備有源相控陣雷達的先進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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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合同雖由巴基斯坦簽,但每架飛機都要從中國進口關鍵部件,像雷達、導彈、發動機這些高價值東西,占飛機成本大頭。買家用著用著,訓練中導彈消耗了,還得繼續從中國買備件,這就形成長期供應鏈了。
中國從梟龍出口中賺什么呢?首先是部件供應帶來的收入,每筆交易中,巴基斯坦組裝機體,但核心系統依賴中國制造,利潤自然流向中方企業。
拿阿塞拜疆訂單來說,中國相關廠家直接受益于雷達和導彈的生產訂單。緬甸引進后,雖然出過些故障,像結構裂紋和航電問題,但修復時還是靠中國工程師支持,確保買家依賴性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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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日利亞的梟龍用于反恐,日常維護也離不開中國備件,這不光是賣飛機,還賣服務鏈條。
分成協議也很明確,中巴在研發時就定了方案,中國有穩定收益份額。專利使用費、技術授權,這些都算在內。巴基斯坦賣出一架,中國不光拿部件錢,還通過知識產權分紅獲益。
沙特談判中,如果用梟龍抵債,中國一樣受益,因為系統供應環節繞不開。印尼潛在訂單也類似,談成了,中國出口發動機和電子戰設備,回報豐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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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模式讓中國軍工企業在不額外投資的情況下,擴大市場份額。
中國賺到的不只是錢,還有影響力。梟龍出口到發展中國家,幫中國技術標準推廣出去,像KLJ-7A雷達和PL-15E導彈,這些獨有知識產權,買家用慣了,自然認可中國產品。
巴基斯坦通過組裝和服務賺辛苦錢,本地就業增加,航空制造業進步,但核心技術在中方手里,避免擴散風險。協議還要求中方批準出口,確保安全。這是個互利格局,巴基斯坦經濟得益,中國軍貿地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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