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今年是“十五五”開局之年,《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十五五”規劃《建議》)提出,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建設法治經濟、信用經濟,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經濟秩序。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2025年,人民法院在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保障高質量發展行穩致遠方面,提供了哪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今年,最高人民法院落實“十五五”規劃《建議》要求,又將推出哪些重點舉措?圍繞這些話題,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二級大法官高曉力近日接受了《法治日報》記者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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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市場秩序
“破壞市場秩序、擾亂市場預期、惡意逃廢債等行為,不僅損害相關主體的合法權益,更會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生態,阻礙資源要素有效流通配置,不利于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高曉力說,人民法院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首先就是要立足于規范市場秩序發揮審判職能作用。
結合司法審判數據,高曉力介紹了人民法院堅持綜合發揮刑事、民事、行政審判職能作用,打出一套“懲、治、防”相結合、切實規范市場秩序的組合拳。
2025年,人民法院受理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犯罪案件增長2.2%。
“刑事審判依法懲治嚴重破壞市場秩序行為。”高曉力說,人民法院準確認定各類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明確追責邊界,切實讓違背誠信、違反規則者付出應有代價。加大對惡意逃廢債行為打擊力度,進一步做實“立審執”協同,通過強化立案預警、審判查處、執行查控,加大懲治力度,會同檢察機關建立線索移送、協同監督機制,形成有力震懾,讓逃廢債者得不償失。持續加大破產逃廢債打擊力度,強化破產程序中的審計評估、資產核查、追收等工作,切實維護債權人的合法利益和破產制度的公信力。
2025年,全國法院審結涉及股東出資、股權轉讓等公司類糾紛案件15.1萬件,同比上升39.5%。
“民商事審判能夠規范市場主體的組織和交易行為。”高曉力說,各級法院通過源頭治理公司“連環訴訟”、妥善化解家族企業內部糾紛、實質性破解公司僵局、規范股東與管理層行為等舉措,積極引導民營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依法審理買賣、股權轉讓等各類合同糾紛案件301.1萬件,依法制裁失信違約行為,切實保護誠實守信一方合法權益,弘揚“言而有信”“有約必踐”。此外,人民法院不斷加強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司法,促推整治“內卷式”競爭。
“人民法院規范金融市場秩序,通過司法裁判約束金融機構的不合理收費與違約行為。”高曉力舉例說,人民法院認定金融機構在利息之外收取的、不能證明付出過與收取金額相匹配的勞動的“可行性研究費”“咨詢費”等為“砍頭息”,應從本金中扣除;對借款人輕微違約、遲延兩天支付利息而銀行直接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并請求人民法院支持的,判決駁回銀行的訴訟請求,明確金融機構行使權利的邊界。
記者注意到,2025年,各級法院扎實開展涉企執法司法專項行動,健全常態化長效化防范和糾錯機制,平等保護企業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
“人民法院預防糾正對市場主體不當妨害,激發市場活力。”高曉力說,堅決防止和糾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嚴格區分合同糾紛與合同詐騙、正當融資與非法集資、參與兼并重組與惡意侵占國有資產、正當經營與違法犯罪等罪與非罪的界限。堅決糾治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和亂查封現象,依法糾正違規異地執法、趨利性執法問題,依法糾正行政機關對企業小過重罰、過罰失當等問題367個。依法審慎適用強制執行措施,采取“活封活扣”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強制執行措施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
加強制度供給
劃定市場運行的邊界與規則,提升市場法治化水平離不開制度供給。
在這方面,值得一提的是,2025年8月,最高法發布《關于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的指導意見》,從5個方面提出25條指導意見,嚴格區分經濟糾紛和經濟犯罪界限,著力解決趨利性和違規異地執法司法等問題,依法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企業家擔當作為,離不開制度供給。
圍繞這一話題,高曉力說,最高法正在加快出臺新修訂的公司法司法解釋,將配套發布典型案例,統一公司類糾紛裁判尺度,推動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此外,最高法加強對合伙企業、獨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糾紛案件研究,助推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為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記者了解到,2025年,全國法院審結涉證券、期貨、基金等案件2.5萬件,同比增長53.6%。人民法院采取哪些有力措施規范資本市場秩序,加強投資者保護?下一步將如何完善資本市場司法裁判規則體系?
“人民法院通過發揮審判職能規范資本市場秩序,加強投資者保護。”高曉力說,人民法院推進特別代表人訴訟、依法支持普通代表人訴訟、全面推廣示范判決機制等解決侵權民事賠償問題,嚴厲打擊財務造假等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2025年5月,最高法和證監會聯合發布《關于嚴格公正執法司法服務保障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從投資者保護、證券期貨機構行為規范、司法與監管協同等方面提出23條具體舉措,更好發揮司法審判與證券期貨監管的協同作用,完善資本市場司法裁判規則體系,全面提升審判監管質效,為資本市場改革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服務和保障。
圍繞下一步證券領域裁判規則“供給”,高曉力說,最高法正在加快研究制定關于證券內幕交易、操縱市場民事賠償司法解釋、關于證券糾紛示范判決的指導意見、關于審理票據糾紛的指導意見,加快出臺不良資產轉讓案件有關法律適用問題的批復,加強對私募基金、資產支持證券、證券法域外適用、供應鏈金融、互聯網金融、虛擬貨幣等新型金融案件的研究指導。
促進要素流動
破產審判具有促進各類要素資源流動、助力產業升級的效能。
“人民法院持續發揮破產制度‘出清’與‘挽救’雙重功能,破產審判日益成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法治動能。”高曉力說,2025年,全國法院共受理破產案件,包括破產清算、重整、和解案件3.7萬件,同比增長18%,審結3.2萬件,同比增長5.1%,化解債務約4萬億元,盤活存量資產1.1萬億元,穩住就業崗位超12萬個。
人民法院進一步暢通落后產能退出渠道,助力發展新質生產力。2025年,全國法院依法審結破產清算案件3.04萬件,占全部破產案件的95%,推動優勝劣汰市場競爭機制良性運轉。
人民法院積極挽救困境企業,助力產業轉型升級。2025年,全國法院審結重整案件1481件,同比增長約35%,遠高于整體案件增幅,重整程序“保企業”“穩就業”的制度效能持續釋放。
“‘十五五’規劃《建議》要求,加快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推動司法判決執行與破產制度有機銜接,依法有效盤活被查封凍結財產。”高曉力說,最高法正在研究制定執破銜接指導意見,就力量配備、程序銜接、府院聯動、效果評估等方面問題進行規范,以更好釋放執行和破產制度疊加效能。
“今年,最高法將繼續加強破產審判工作,為構建新發展格局、切實防范化解風險、保持社會穩定作出積極貢獻。”高曉力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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