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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李永利做客《大法官訪談》
【主持人】:各位網友大家好,歡迎收看由人民法院報、最高人民法院網、中國法院網和天平陽光App聯合推出的2026年全國兩會《大法官訪談》節目。本期做客我們節目的嘉賓是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李永利。李院長,您好。歡迎您的到來。
【李永利】:主持人好!各位網友,大家好!
【主持人】:“西部陸海新通道”再次成為兩會代表、委員熱議的高頻詞。習近平總書記賦予重慶奮力打造新時代西部大開發重要戰略支點、內陸開放綜合樞紐“兩大定位”,明確要求把西部陸海新通道這一標志性項目建設好、運營好,帶動西部和內陸地區高水平對外開放。接下來,先請大家看一條短片。
【主持人】:李院長,通過剛剛的短片,我們看到重慶肩負著西部陸海新通道物流和運營組織中心的重任。想請您介紹一下,重慶法院在服務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方面,具體的工作有哪些?
【李永利】:重慶立足物流和運營組織中心的職能,牽頭協調各方資源,全力推進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十四五”期間,重慶經西部陸海新通道貨運量從7.28萬標箱躍升至32.77萬標箱,貨值從133億元增長至583.12億元。
重慶法院積極融入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堅持圍繞做實“兩大定位”、發揮“三個作用”和建設“六區一高地”,精準對接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司法需求,跟進優化司法服務保障舉措。有這么幾項:
一是完善審判機制,強化司法服務保障。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設立重慶國際商事法庭,構建與通道建設相適應的專業化審判機制,深化多元糾紛化解體系建設,推動涉外法治交流合作,致力將重慶打造為涉外商事糾紛解決區域優選地。
二是深化司法協作,凝聚區域聯動合力。積極爭取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對司法服務和保障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印發系統性規范意見,支持重慶高院牽頭完善“13+2”省際司法協作機制,護航通道全向拓展、全域開放、全面合作。
三是引領規則創新,支持陸上貿易實踐。首創鐵路提單可轉讓裁判規則,以司法實踐助力《聯合國可轉讓貨物單證公約》在第80屆聯合國大會審議通過,為國際貿易制度創新貢獻中國方案、重慶智慧。
李永利:設立重慶國際商事法庭,致力打造涉外商事糾紛解決區域優選地
【主持人】:李院長,您剛剛提到了完善審判機制、深化司法協作、還有引領規則創新三方面的內容,具體到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上,重慶法院采取了哪些舉措?
【李永利】: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法治同開放相伴而行,對外開放向前推進一步,涉外法治建設就要跟進一步。”十五五規劃提出,“加快涉外法治體系和能力建設,健全國際商事調解、仲裁、訴訟等機制。”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也明確指出,要著力打造國際知識產權、商事海事糾紛解決優選地,以公正高效司法助力高水平對外開放。重慶法院立足審判職能,結合司法服務和保障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實際,做了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優化專業審判布局。整合涉外與交通運輸審判職能,實現全市一審涉外商事案件及交通運輸民商事案件由重慶自貿區法院集中管轄。2025年4月成立重慶國際商事法庭,集中管轄全市中院層級涉外商事案件和仲裁司法審查案件,自成立以來受理涉外商事及仲裁司法審查案件336件,涉案標的總額38.33億元。
二是拓寬多元解紛渠道。深化重慶國際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紛中心建設,調解涉外、涉港澳臺商事案件354件。與中國貿仲、重慶仲裁委等機構構建“訴仲”銜接工作機制,為中外當事人解決糾紛提供便利。在果園港、團結村等地打造司法服務站點平臺,構建與內陸開放綜合樞紐相適應的司法保障體系。完善交通運輸矛盾糾紛協同化解機制,助推構建現代化集疏運體系。妥善化解涉重慶新機場、寸灘國際港、重慶東站、渝湘高鐵、渝遂高速、科學大道等建設糾紛,服務暢通國家大動脈。
三是加強與國際組織合作。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仲裁與調解中心簽訂合作協議,成為中西部首家簽約法院,率先將涉外商投資企業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納入調解范圍。
【主持人】:李院長您剛剛提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系統性規范意見,支持重慶法院牽頭完善了“13+2”省際司法協作機制,想請您介紹一下這個機制運行情況還有取得的實效有哪些。
【李永利】:2024年5月,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復同意,重慶高院牽頭建立服務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司法協作“13+2”機制,由廣西、云南、海南、新疆等1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院和2個中院參與共建。2025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人民法院為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明確支持重慶高院牽頭完善省際司法協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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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復同意,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牽頭建立服務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司法協作“13+2”機制,由廣西、云南、海南、新疆等1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院和2個中院參與共建。圖為首屆服務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司法協作“13+2”論壇在重慶舉行。
目前,15家協作法院就推動重大戰略實施、加強審判事務協作、促進法律適用統一、健全工作保障機制四個方面持續深化省際司法協作達成共識,并在重慶高院設立秘書處,在各協作法院設立工作聯絡處。機制建立以來,已連續舉辦兩屆推進活動,今年將由云南高院召集舉辦第三屆。
具體協作體現在:一是15家法院依托司法協作信息化平臺,推動相互之間網上訴訟服務有效對接,努力實現訴訟事項異地辦理。二是通過不定期審判業務聯席會議等方式,統一裁判規則。三是與武漢大學、西南政法大學等多家大學簽署《域外法查明合作框架協議》,強化域外法查明機制建設。四是計劃今年建立國際商事咨詢專家庫,簽訂《司法技術工作協作協議》,將協作范圍拓展至司法技術方面。
同時,建立健全審判人才培養和區域交流機制,每年開展司法服務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聯合培訓,組織一線審判人員開展聯合培訓,目前已舉辦2屆共150余人次的參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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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在云南省昆明市舉辦第二屆司法服務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審判業務培訓班。
我們還開通并上線“司法服務西部陸海新通道”微信公眾號,匯聚重大事項、重大政策、新聞動態等權威資訊,及時發布“13+2”司法協作新成果、新動態,講好司法故事。
李永利:破解陸運百年“有單無權”困境,推動中國司法實踐形成國際共識
【主持人】:《聯合國可轉讓貨物單證公約》2025年12月15日經聯合國大會第80屆會議審議通過,重慶法院的“鐵路提單案”為該公約相關規則的形成提供了重要的司法實踐依據,李院長您能再為我們介紹一下這個“鐵路提單案”嗎?
【李永利】:《聯合國可轉讓貨物單證公約》是首部源于我國司法實踐,并由我國在國際運輸規則領域引領制定的國際公約,它首次在全球層面創設了適用于多式聯運及各類單式運輸的“可轉讓貨物單證”制度,破解了陸運百年“有單無權”的困境,實現了運輸單證向貨物單證的功能轉化,將極大地推動運輸單證貿易融資的多元化和便利化,為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加快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提供了制度性的保障。
《公約》的構想始于以重慶為代表的西部省市依托中歐班列開展陸上貿易的實踐探索,核心規則源于重慶法院審理的首例“鐵路提單案”。
在該案中,英颯公司是一家從事汽車貿易的公司,長期從德國進口汽車在國內銷售。其與中外運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時約定:境外接貨時簽發的鐵路提單,是提取貨物的唯一憑證。2019年6月,英颯公司將鐵路提單項下的兩輛德國汽車轉賣給了孚騏公司,雙方在合同里寫下了非常關鍵的條款:交付鐵路提單即視為交付車輛。進口汽車經中歐班列運抵重慶后,孚騏公司持鐵路提單向中外運公司要求提貨被拒。孚騏公司遂訴至法院,要求確認貨物所有權并交付貨物。2020年6月,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支持孚騏公司享有提單項下車輛所有權以及提取車輛的訴求。
這一判決首次在司法層面肯定了鐵路提單的可流通性及其交易模式,最高人民法院將該案作為共建“一帶一路”典型案例并納入人民法院案例庫,進一步明確鐵路提單可作為貨物交付憑證的裁判規則,為各類經營主體對鐵路提單的可轉讓性提供了穩定的預期,也為《公約》的最終形成奠定了堅實的實踐基礎。
【主持人】:李院長,除了“鐵路提單案”之外,重慶法院在構建陸上貿易規則體系方面,還做了哪些的嘗試和探索?
【李永利】:我們主要從理論研究、制度供給和國際交流三個層面推進:一是加強理論研究。牽頭重慶自貿區法治保障工作推進組,聯合十七個市級成員單位將“鐵路提單法律問題研究”列為首項重點任務,該任務當年被納入重慶市年度重大改革攻堅項目。前瞻性開展鐵路提單法律問題研究,在人民日報、中國法學等報刊上發表了多篇專題文章。
二是提供制度供給。與人行重慶營管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推進運單融資促進重慶陸上貿易發展的指導意見》,率先明確符合條件的陸運提單可作為國際貿易結算融資的有效單證。與市政府口岸物流辦等七部門聯合出臺《關于加快多式聯運“一單制”發展的指導性意見》,針對性解決多式聯運提單憑單提貨、交易融資的政策銜接問題,為“一單制”改革提供全鏈條政策支持。
三是傳播司法理念。作為中國代表團地方法院代表參加聯合國貿法會第52屆會議,此后又受邀參加聯合國貿法會在重慶舉辦的兩次國際研討會,深入探討國際鐵路運輸貿易規則構建等問題,傳播中國司法實踐觀點,推動形成國際共識。
李永利:以人民為中心,為大型房地產企業“涅槃重生”提供實踐樣本
【主持人】:破產審判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衡量一座城市營商環境水平的重要標尺。李院長重慶法院在運用破產審判助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方面有哪些亮點和成效?能夠我們介紹一下嗎?
【李永利】:重慶法院始終將破產審判置于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中謀劃和推進,為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堅實司法支撐。作為西部首家專業化破產審判機構,重慶破產法庭六年來受理各類案件10953件,審結10489件,清理債務5876.79億元,盤活資產1909.09億元,充分發揮了市場主體出清和困境企業拯救的雙重功能。
始終堅持服務“國之大者”。自覺將破產審判融入國家大局,發揮破產制度優化資源配置的基礎功能,助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持續引導“可重整不清算”,幫助困境企業紓困升級,增強市場主體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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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8日,2025年度川渝法院破產審判司法協作會議在成都破產法庭召開。旨在落實成渝兩地破產法庭《合作備忘錄》既定事項,推動兩地破產審判工作協同發展。
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我們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成功審結全國首例上市房地產企業重整案——金科股份破產重整案,依法化解債務1470億元,累計完成保交樓保交房面積4851萬平方米,交付套數31.46萬套,為大型房地產企業“涅槃重生”提供了實踐樣本,該案例也入選了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2025年度5個民商事典型案例之一。在保障職工權益方面,通過破產程序中累計清償職工債權16億余元,涉及職工人數5萬余人。在重慶能源集團等十六家公司重整案件中,有效安置職工2萬余人,實現了企業脫困與民生保障的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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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4日,上汽紅巖汽車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在重慶破產法庭召開。債權人審議《重整計劃(草案)》并進行表決。
【主持人】:李院長,我們注意到,重慶近年來在推動國資國企改革方面取得了標志性的成果,那想請問李院長重慶法院在助力國資國企改革方面有哪些經驗可以跟我們分享一下嗎?
【李永利】:精準服務國資國企改革是破產審判服務大局的重要體現。重慶法院緊緊圍繞國資國企改革的戰略部署,充分發揮破產審判在優化國有資產資本布局、推動國有企業提質增效中的積極作用。我們針對國有企業破產中的特殊問題和實際需要,出臺國有企業破產工作指引,與市國資委聯合制定國有“僵尸企業”出清方案,確保國資國企改革在法治軌道上平穩推進。
有一段數據,2024年以來,市屬國有企業通過法院案件累計清收債權155.5億元;市國資委向市高院移送執行重點案件43件,執行到位13.5億元。一批“僵尸企業”依法退出市場,有效盤活沉淀國有資源。
對具有發展前景的國有企業,我們積極運用重整程序。例如,重慶通用航空公司清算轉重整案,成功引入投資1億余元,為重慶低空經濟發展保留了關鍵“火種”,獲評全國破產經典案例。又如原國內汽車零部件制造龍頭——綦江齒輪重整案,不僅保留了品牌、專利等核心要素,更實現了在職職工全部留用,推動企業從傳統制造向現代化產業轉型升級。
【主持人】:謝謝李院長今天來接受我們的訪談。今天的訪談到這里就要結束了,感謝各位網友的關注!我們下期再見。
【李永利】:好,感謝主持人,感謝各位網友一直以來對我們重慶法院工作的關注、關心和支持,再見!
代表請亮“建”丨全國人大代表李永利:重慶智慧 書寫全球貿易新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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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編輯:“法庭內外”新媒體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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