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1日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網信辦聯合制定的《直播電商監督管理辦法》正式施行以來(詳見),微信率先做出了實質性跟進。
于今日上午,微信小店運營團隊正式發布關于《直播營銷人員身份信息提交須知》的新規意見征集。這是自《辦法》實施一個多月后,首個出臺具體執行標準的平臺。
與以往內部規則的更新不同,微信此次發布的公告并非簡單的功能調整,而是將《辦法》中關于直播營銷人員資質、信息核驗及數據留存的硬性規定,逐一轉化為了微信內直播的運營規則。
公告明確指出,直播間運營者必須向平臺提供參與直播人員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經常居住地址、聯系方式以及所屬服務機構。對于涉及專業領域的直播,還需提交相關的專業資質和職業職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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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要求直接對應了《辦法》中關于直播營銷人員需實名認證及特定領域需持證上崗的規定。
相比于其他平臺早前實行的后臺實名認證,微信此次將“經常居住地址”和“所屬服務機構”列為必填項,顯然是為了配合監管部門在無法確定實際經營地時,能夠依據《辦法》第47條準確界定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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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微信公告此次將“三年留存期”明確寫入了約束范圍。公告明確,運營者應當核驗并保存相關記錄,保存時間自直播結束之日起不少于三年。這一條款也與《辦法》要求完全一致。
此外,微信公告還進一步壓實了直播間運營者的主體責任:
當直播間運營者提交相關信息后,即代表確認內容準確無誤,并已對提交信息的人員就直播內容進行了適當培訓,
確保其知悉電商直播相關規范;
同時保證本場直播的商品、展示內容、講解內容、服裝、布景、道具等
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縱觀全網,雖然抖音、快手等平臺在醫療、金融等特殊類目上早已實行嚴格的資質審核,但在《辦法》正式實施后,像微信這樣專門針對“直播營銷人員身份信息”發布公開征求意見稿,并逐條對齊新規要求的動作,尚屬首例。
此次意見征集將持續至3月19日。對于微信生態內的品牌、商家而言,對直播間主播、助播等相關人員的審核培訓無疑將更加嚴格。
對此,你怎么看?有收到抖音、小紅書等其他平臺的這一要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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