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啟杰(萬力)及萬有馬力影業惡意拖欠款項、侵占項目權益,劇組全員聯合維權嚴正聲明
我方作為短劇《貓妖》(后被盜用素材更名《逃出妖異空間》)的唯一出資方、實際制作方及合法版權方,現聯合劇組42位工作人員及演員,就與萬有馬力影業及其負責人勵啟杰(又名萬力)的嚴重違約、權益侵占糾紛,結合完整證據鏈發布如下嚴正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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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員控訴:零出資、欠薪酬、惡意侵權的全程真相
1. 項目啟動與出資欺詐
2025年初,萬有馬力影業及勵啟杰(萬力)以“監制”身份招攬史丹周擔任導演推進《貓妖》項目,聲稱已收取贊助商“顧特威”15萬元廣告費作為項目啟動資金。但后續查明,該15萬元款項并未實際投入劇組運營,勵啟杰(萬力)始終未向劇組交付任何資金。因項目推進急需資金,史丹周導演自籌18萬元注入劇組,后續所有拍攝、后期制作等全部費用亦由導演獨立承擔,萬有馬力影業及勵啟杰(萬力)未支付任何一分錢。雙方簽訂的保底合約明確約定,勵啟杰(萬力)需在當年7月底前全額歸還18萬元墊資,該承諾至今未履行。
2. 拍攝階段隱瞞真相,挪用名義資金
開鏡當日,勵啟杰(萬力)才向導演坦白后續無任何資金注入,此時導演墊付的18萬元已用于劇組籌備。拍攝第三天,劇組因薪酬、場地費等款項無著落發起罷工,勵啟杰(萬力)聲稱從廣州籌得9.7萬元救急款,后經查實該款項實為其私自截留的“顧特威”贊助款,且未全額用于劇組支出。拍攝完成后,其對劇組人員薪酬結算方案與支付時間始終避而不談,完全脫離項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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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演員血淚控訴:欠薪近一年,無償勞動遭侵權
劇組42位工作人員(含7位演員)至今未收到任何薪酬,欠薪已近一年。演員們回憶,在3月13度的雨天通宵拍攝外景至凌晨一兩點,僅睡幾小時,卻被當作“義務勞動”。除拍攝短劇外,演員們還配合完成了多條品牌冠名廣告套拍,相關費用至今未結,且勵啟杰(萬力)擅自使用演員肖像權用于商業宣傳,未支付任何授權費用。面對催款,其以“等資方給錢、等片子賣錢上架”等借口拖延,甚至在劇組大群及私聊中失聯消失,演員憤怒質問:“那賺了錢怎么不給我分紅呢?一分沒收到跑那么遠去玩命,資金不到位為什么要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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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后期制作惡意阻撓,侵吞剩余款項
后期制作階段,勵啟杰(萬力)拒絕動用“顧特威”贊助款剩余的5萬元支付正規后期費用,將該款項私自侵吞,反而要求導演用自有資金完成后期制作。同時,其對外散布謠言,污蔑史丹周導演“侵吞資金、導致劇組超支”,并私自扣留部分劇集原始素材阻礙后期推進,企圖迫使導演妥協。截至本聲明發布之日,其既未歸還導演18萬元墊資,也未向導演分配任何項目權益或股份,更未承擔任何后期成本。
5. 拖欠劇組人員薪酬,違背書面承諾
萬有馬力影業及勵啟杰(萬力)為安撫劇組人員,出具兩份《工資還款分期承諾書》:
? 承諾在《貓妖》上架前支付演員費用全款,并于9月30日前結清王海明剩余薪酬12,400元;
? 承諾在《貓妖》上架前支付演員費用全款,并于9月30日前結清馮某莉(梳化服部)剩余薪酬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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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承諾均已逾期,勵啟杰(萬力)以各種理由推諉,未支付任何款項,嚴重損害劇組人員合法權益。
二、版權歸屬明確:導演及實際出資方為唯一合法版權人
1. 法律依據與事實支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七條規定,視聽作品的著作權由制作者享有,而制作者身份的核心認定標準為實際出資與主導制作。本案中,萬有馬力影業及勵啟杰(萬力)未履行任何出資義務,未參與任何實際創作與管理,僅以“名義監制”身份截留贊助款,不符合著作權主體的法定條件。反觀史丹周導演,不僅自籌18萬元啟動資金,還承擔了全部后期制作費用,主導完成劇集拍攝、團隊管理等核心工作,是涉案劇集的實際制作者與唯一出資方。
2. 版權歸屬結論
基于“誰出資、誰制作、誰享有版權”的司法實踐原則及著作權法相關規定,短劇《貓妖》(含被盜用素材更名的《逃出妖異空間》)的完整著作權及衍生權益,歸史丹周導演及后續實際出資方共同所有,萬有馬力影業及勵啟杰(萬力)不享有任何形式的版權、收益分配權或處置權。任何未經我方書面授權的傳播、上架、改編行為,均構成嚴重侵權。
三、侵權事實:未經授權擅自傳播,嚴重侵犯合法版權
我方發現,紅果平臺在未獲得史丹周導演及實際出資方任何書面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將《貓妖》被盜用素材更名后的《逃出妖異空間》上架傳播,該行為已嚴重侵犯我方著作權。經查,該侵權行為的背后系勵啟杰(萬力)私自處置劇集相關素材、違規授權第三方傳播所致,其在不享有版權的情況下擅自處分作品,已構成惡意侵權。
四、嚴正要求與法律追責
1. 向萬有馬力影業及勵啟杰(萬力)的要求
立即履行全部還款義務:歸還史丹周導演18萬元墊資及逾期利息(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結清劇組42位工作人員及7位演員的全部薪酬(含王海明12,400元、馮某莉15,000元)及逾期補償金;立即停止擅自使用演員肖像權的侵權行為,并支付相應侵權賠償;立即停止散布虛假信息,就其污蔑行為向史丹周導演及劇組全體人員公開賠禮道歉。
2. 向傳播平臺的要求
紅果平臺及各相關傳播平臺立即下架《逃出妖異空間》所有相關內容(包括正片、片段、預告片等),刪除相關傳播鏈接;未經我方書面正式授權,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傳播、上架、改編該劇,否則將承擔連帶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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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法律追責措施
我方已整理完成包括合同、轉賬記錄、薪酬承諾書、溝通記錄、資金使用憑證、演員控訴記錄等在內的完整證據鏈。若相關方未在本聲明發布后7日內履行上述要求,我方將立即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版權歸屬、判令支付拖欠款項及違約金,并追究相關主體的侵權責任;同時同步向市場監管部門、版權管理部門及公安機關報案,依法追究勵啟杰(萬力)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責任。
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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