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印度男子涉嫌在機上企圖性侵新加坡航空乘務員被捕。
新加坡(2026年3月17日訊)——新加坡警方于3月16日公布并確認,一名36歲的印度籍男子蒂瓦里(Akash Tiwari)已被正式起訴,涉嫌在新加坡航空(Singapore Airlines)一架航班上對女乘務員實施性騷擾和騷擾行為。該事件發生在2026年2月9日下午,航班從泰國曼谷飛往新加坡樟宜機場(Changi Airport)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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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加坡警方聲明和“亞洲新聞頻道”(Channel News Asia)、《海峽時報》(The Straits Times)、《南華早報》(South China Morning Post)等多家媒體報道,案情細節如下:
2月9日下午約4時27分左右,警方接到通報。初步調查顯示,當時女乘務員正在嫌疑人座位附近履行正常服務職責,送餐或協助乘客,蒂瓦里涉嫌使用身體故意接觸女乘務員臀部區域,構成“使用刑事力量侮辱女性貞操”(outrage of modesty)行為,違反新加坡《刑法》第354(1)條,并結合《東京公約法》(Tokyo Convention Act 1971)第3條適用于機上犯罪。
女乘務員立即大聲警告嫌疑人停止不當行為,并試圖離開現場,前往機艙備餐間(galley)準備降落。然而,嫌疑人尾隨她進入狹窄的備餐間,在封閉空間內將她逼到角落,繼續進行騷擾和企圖進一步不當身體接觸,導致受害者極度不安和恐懼。
受害者大聲呼救后,從備餐間逃出,跑到機艙走道。嫌疑人繼續追逐她。此時,機艙內多名乘客目睹全程,現場一片震驚。最終,前方男性機組人員迅速介入,將嫌疑人制止并逼回其座位。女乘務員隨后向主管報告事件,整個過程被機組及時控制。
飛機安全降落樟宜機場后,機場警察分局(Airport Police Division)警員立即登機逮捕嫌疑人。警方展開后續調查,并于3月17日在法庭正式起訴蒂瓦里多項罪名,包括:使用刑事力量侮辱貞操(Section 354(1) of the Penal Code 1871 read with Section 3 of Tokyo Convention Act 1971);故意騷擾(intentional harassment)。
據法庭記錄,嫌疑人已表示不認罪。若罪名成立,該罪行在新加坡最高可判處3年監禁、罰款及鞭刑(caning),或多項處罰組合。
新加坡警方強調,對機上針對機組人員或乘客的任何性騷擾、騷擾或暴力行為采取零容忍態度,并致力于維護航空安全和人員尊嚴。該案引發公眾廣泛關注,許多媒體和網民討論了航空業機組人員在封閉環境下面臨的風險,以及乘客不當行為對飛行安全的潛在威脅。
目前,嫌疑人已被拘留,案件將進一步審理。新加坡航空公司尚未就此案發表正式評論,但據知情人士透露,航空公司已為受害乘務員提供支持,并配合警方調查。
(新聞來源:新加坡警方官方聲明、亞洲新聞頻道、《海峽時報》、《南華早報》、《印度斯坦時報》等;受害者身份受隱私保護,未公開;嫌疑人的照片目前也未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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