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絲提問:為什么盜版音樂已被嚴格限制,而中國音樂卻還是沒有發展起來?
答:中國市場規模在增加,但是聽眾體感在下降。平臺壟斷,算法化而不是口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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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問得很好,因為它切中了大多數人的真實困惑。先說結論:中國音樂市場的基本盤確實是擴大了很多很多——中國音樂市場已是全球第四,總量超越了德國市場,增速全球第一。但是,我們聽眾的個人體感,確實是“沒有好歌”。
現在聽歌都要付費了,盜版網站也封得差不多了,為什么華語樂壇還是半死不活?
為什么還是那些老歌手在撐場面?為什么新歌火得快忘得更快?
版權保護不是應該刺激創作嗎?怎么保護了這么多年,反而覺得沒好歌了?
答案在如下三個原因。
一、流行音樂不再是穩賺不賠的買賣,無法捧出巨星
先問一個問題:2000年之前,歌手靠什么賺錢?
很多人以為是賣唱片。錯了。
在2000年之前,歌手賺錢的邏輯,賺的其實并不是音樂專輯的單純收入,而是長尾效應——即通過音樂作為紐帶,讓歌手完成從零到一的明星化培養、免費而直接的廣告效應,慢慢累積形成巨星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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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例子你就明白了。
周杰倫2000年發第一張專輯《Jay》,那時候盜版橫行,正版賣不了幾張。但是唱片公司虧了嗎?沒有。因為這張專輯讓所有人知道了“周杰倫”這三個字。接下來的商演、廣告、演唱會、代言——這些才是真正賺錢的地方。
音樂本身是虧的,但它是一個入口。只要音樂足夠獨特,就能圈住足夠多的人,這些人會跟著你走十年、二十年,把所有的錢在后面慢慢掏出來。
這筆賬是一定不虧的。尤其是早期周杰倫,就是這個典型例子。
但現在呢?
現在音樂平臺的邏輯變了。一首歌火了,平臺給你推流,你賺一波播放量的錢,然后——沒有然后了。聽眾聽完就劃走,下一個。你沒有機會累積粉絲,沒有機會形成“長尾效應”,因為你跟聽眾之間,隔著一個算法。
流行音樂的本質本來是一個為賺錢為目的的市場,但現在它變成了一個為流量服務的工具。
工具不需要巨星,工具只需要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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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盜版嚴格限制,有利于音樂資本,并不有利于大眾聽眾
這話說出來可能有點刺耳,但咱們捋一捋。
雖然我們都知道要尊重版權,但其實在實際的音樂市場之中,完全不是這么一回事。
對于音樂資本而言,他們通常是三頭通吃:
第一頭:吃起訴盜版廠家的錢。
打擊盜版是對的,但這個錢最后進了誰的口袋?平臺。大的唱片公司。不是創作者,更不是聽眾。
第二頭:吃作曲人、作詞人版權意識模糊的錢。
這一點是最狠的。
雖然版權規定是一回事,但是在具體的操作之中,作詞人、作曲人很難拿到屬于自己的收益。
此前就有過陳奕迅歌曲的作曲人、作詞人打官司的事情。你以為一首歌火了,寫歌的人就能分到錢?天真。合同里的坑,數據的不透明,平臺的黑箱——寫歌的人拿到手的,可能還不夠吃一頓飯。“現在最慘的不是被侵權的創作者,是簽了獨家合同的創作者——他們連維權的資格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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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頭:吃平臺壟斷的錢。
這個更簡單粗暴。現在的平臺,既做內容又做渠道。我簽的藝人,我給最好的推薦位;別人的歌,我往后排。流量分配我說了算,數據統計我關著門算。這叫市場?這叫自留地。
三、音樂不再是必需品
還有一個更根本的問題,很多人不愿意承認,但它是真的:
音樂不再是必需品了。
早期音樂之所以重要,很大部分原因是因為娛樂方式的匱乏。
王杰火的時候,是收音機時代。一家人圍著一個收音機,聽什么全靠電臺放,一首歌能反復聽一年。
周杰倫火的時候,是MP3時代。攢錢買一個MP3,下載幾十首歌,上課聽、放學聽、睡覺聽,一首歌能聽幾百遍。
那時候不聽歌,你聽什么?
現在呢?
不聽音樂,有抖音,有快手,有綜藝,有網劇,有游戲,有直播,有小紅書,有B站。娛樂方式太多了,而且大多數不花錢。
這就造成了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
當你的音樂不夠好聽,而且又要花錢的時候,大眾憑什么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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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15塊錢充一個月的會員,結果打開熱歌榜,前十首里八首是抖音神曲,聽三遍就膩了。下個月我還充嗎?
不充了。我去刷短視頻了,免費,還更刺激。
四:壟斷性資本平臺,音樂只給你推薦資本最賺錢的。邏輯就是為了資本創造利潤,而不是為聽眾考慮
盜版被嚴格限制,確實是好事。它讓創作者有了基本的生存保障,讓平臺敢于投入版權采購,讓付費模式成為可能。但問題是:盜版只是最表層的敵人。當這個敵人倒下之后,我們才發現,真正扼殺音樂的,是更深層的結構性問題。
怪獸一:平臺壟斷,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
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副理事長周亞平在今年1月的音樂產業大會上,直言不諱地指出了行業的“核心困境”:互聯網平臺通過“內容+渠道”一體化布局形成壟斷,制定單邊規則,對普通唱片公司實施歧視性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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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簡單說:現在的大平臺,既做內容(簽藝人、做自制),又做渠道(播放器、歌單、推薦算法)。它們可以給自己的藝人最好的推薦位,可以把自己的歌塞進最熱門的歌單,可以控制流量分配的規則。而中小唱片公司、獨立音樂人呢?他們的歌可能很好,但沒有渠道,沒有推薦,只能被淹沒在每天上萬首的新歌里。
有從業者在會上分享經歷:平臺強制要求簽署全網永久不可撤銷的版權轉讓協議,否則不給收益分配。這不是“合作”,這是“收編”。
五、以上問題指向同一個本質——資本邏輯
把上面四點串起來,你會發現一個問題:
音樂市場走向了資本的邏輯,沒有人關心音樂是否好聽,只關心音樂的短期能賺多少錢?
以前一首歌火了,唱片公司會想:這個歌手有潛力,我們好好培養,讓他火十年。
現在一首歌火了,平臺會想:這個流量能變現幾天?趕緊推,趕緊收割,下一個。
以前聽眾喜歡一首歌,是因為它好聽,是因為它能打動我,是因為它能陪著我度過某段日子。
現在聽眾點一首歌,是因為它被算法推到我面前,是因為大家都在用這個BGM,是因為我不聽就跟不上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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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是口碑化,現在是算法化。
口碑化需要時間,需要積累,需要真正的好作品。
算法化不需要這些,算法化只需要數據。
回到粉絲的問題:為什么盜版被嚴格限制了,中國音樂卻還是沒發展?我的答案是:發展是發展了,但發展的是市場,不是音樂。
市場規模全球第四,付費用戶破億,增速全球第一——這些數字都是真的。但聽眾覺得沒好歌,覺得老歌手在撐場面,覺得新歌火得快忘得更快——這些體感也是真的。
兩者都是真的,只是它們說的不是同一件事。
一個是資本的賬本,一個是耳朵的誠實。
什么時候這兩個東西能對上號了,華語樂壇才算是真的活過來了。
在那之前,咱們該聽老歌還聽老歌,該罵娘還罵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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